本文来自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组织编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2020年3月)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关于转载和征稿
1、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转载请联系我们设置白名单。
2、征集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相关稿件。来稿请告知单位及联系方式,发表时将署作者名并标识原创。
联系方式
最高法判例:对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的处分,效力应及于全体家庭成员
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破旧老村变身“雅苑民宿”
安徽滁州“资政助宅改”进入倒计时
清远:发力“三块地” 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
湖南慈利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获得市调研组肯定
福建晋江罗山山仔:“外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浙江衢州衢江区发放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5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4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3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2月精彩合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
一张图看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一张图看懂江西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一张图看懂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点击“在看”的人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