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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家书】夏明翰狱中与妻书:抛头颅、洒热血,早已视等闲

2016-06-26 湘纪君 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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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期的夏明翰

夏明翰,湖南省衡阳县人,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烈士。“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是夏明翰烈士临刑前挥笔所写,一直被人们传颂。


共产党员夏明翰与湘绣女工郑家钧相识于大革命时期党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革命情义使他们走到一起,于1926年结为夫妻。夏明翰年青英俊,才华横溢,郑家钧贤惠善良,性情温和,他们的婚姻可谓天作之合。当年的战友曾写下“世上惟有家钧好,天下谁比明翰强”的对联赠给他们作为新婚礼物。


1927年春,夏明翰与妻子郑家均在武昌。

1928年3月,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在武汉被捕。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他异常想念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于是用半截铅笔,给深爱的妻子写信。他深情写道:


亲爱的夫人钧:

        同志们曾说世上惟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你是帼国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眼望,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红珠,夏明翰曾赠与郑家钧一颗红珠,以寄相思——编者注)赤云孤苦望成全,(赤云,指夏明翰的女儿夏赤云——编者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写完这封催人泪下的遗书,年仅28岁的夏明翰为了表达对妻子强烈的思念,他还用嘴唇和着鲜血,在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吻痕。夏明翰、郑家钧这对革命伴侣志同道合、情深意笃,为理想信念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其革命精神彪炳千秋,光照后人。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向夏明翰颁发的革命烈士证书。

夏明翰在汉口英勇就义后,郑家钧牢记他的嘱托,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和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对革命毫不动摇,一边为党工作,一边顽强地将女儿抚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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