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居民换购住房个税政策4问4答看这里→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税务总局制发《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执行口径。新政出台后,中国税务报新媒体收到一些网友留言咨询,我们整理了相关政策要点,一起来学习吧。
谁能退?
1.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2.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洲、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3.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提示: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纳税人才可以申请哦~
退多少?
提示: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哦~
哪里退?
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何时退?
1.已依法缴纳现住房转让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2.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已依法缴纳契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VS新购住房为新房的,已按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房屋交易合同备案。
提示:出售和新购两个行为均已完成才可以哦~
相关链接
(02).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来帮忙!(01).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王彦航
编审:桑 军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