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中应税信息“税额标准”栏为14元,为什么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中“税率”栏为11.2元?
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
土地应税明细信息中的“税额标准”项,是电子税务局根据“有效期起”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配置中获取的。目前,您企业所在行政区划的“城市土地-一级土地”的税额标准配置如下:
2014年7月1日到2016年10月31日为每平方米14元;
2016年1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为每平方米13元;
2019年1月1日到2099年12月31日为每平方米11.2元。
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应税信息的“有效期起”为“2016-04-01”,根据配置的税额标准,归属于2014年7月1日到2016年10月31日时间段,所以税额标准显示每平方米14元。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根据当前税款所属期对应时间段的税额标准来显示和计算的,纳税人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第4季度,根据金三中配置的税额标准,归属于2019年1月1日到2099年12月31日时间段,所以“税率”显示每平方米11.2元。
如遇土地应税明细信息中的“税额标准”项与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不一致时,因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中已自动匹配您单位所在地执行的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对应的征收税额标准,您在申报时确认申报表显示的土地等级正确后,继续申报即可。
2、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模块,申报车船税时,页面上不显示所要申报的车架号、车牌号等信息。我们想记录一下所申报车辆的车架号、车牌号等信息,以便查询统计车辆申报情况,请问如何操作?
电子税务局的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模块,设置有数据导出功能。如果想看所申报的车架号、车牌号等信息,请在申报页面点击右上方的“预览申报明细”,然后根据需要再点击右上方的“导出表格”或“导出PDF”即可导出数据。
3、我单位已变更办税人员为“李**”,为何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该登记表页面仍显示原办税人员“马**”信息?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办税人员两项,系统自动取当前登录的操作人员信息,不是取设立登记信息中的办税人。
如您需要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中的办税人员信息,请以办税人员身份登录办理。
4、我单位填报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小微企业默认带出“是”,应该为“否”,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等文件要求,您单位在申报时,请您查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相关栏次填写的信息。
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系统将自动选择为“是”,不可修改。
5、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下的“税务UKey网上发行(发放)”模块,填写申请信息时,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未自动带出,也不允许填写怎么办?
该信息取自您在税务部门登记的办税人员信息,您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登记信息”查看,未登记的系统显示为空,如下图所示:
您可通过“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增加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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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等功能升级啦!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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