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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鲁课堂 | 财税2023年1号公告出台前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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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
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1号)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
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
应的税款么?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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