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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以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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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
(08).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0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6).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5).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04).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03).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0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0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