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雾散了,路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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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谢谢你们这么远过来帮助我家恢复了通道,这么晚了,你们吃了饭再走……”申请人徐某对执行法官说。
“不用谢,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匆匆告辞后,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茫茫夜色中踏上了回家之路。
这是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申请人徐某和被执行人胡某均系富源县黄泥河镇某村的村民,两家相邻而居,申请人徐某家的房子与被执行人胡某家的场院相连。
2004年之前,申请人徐某及村民上山下地的通道都是经过徐某家和胡某家场院旁边的老路,之后胡某于2004年将该通道占用,并重新改建了一条路让徐某及其他村民通行。
十多年后,2016年,胡某在其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并于2017年5月11日在其新建房屋的西南角拐角处用石头砌筑了矮墙角,同时用砖块、土石等障碍物将通道堵塞,致使徐某家无法通行。
徐某于2017年6月12日诉至富源县人民法院,富源县人民法院判令胡某拆除其新建住房西南墙角处的矮墙建筑物及障碍物,将该通道恢复原状,不得在该通道上设置障碍物影响徐某家的正常使用。
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徐某向富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1月1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指令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
宣威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多次到案发地查看现场,拟定执行方案。2019年11月21日7时30分许,空气中透着丝丝凉意,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10人按计划从法院出发,赶赴百里之外的富源县黄泥河镇某村执行此案。一路上,云雾缭绕,远处群山若隐若现,看不真切。
到达执行现场后,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历时数小时,强制清除了胡某堆放的砖头石块,恢复了通道。至此,这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拨开了笼罩在申请人心上的“层层迷雾”,回程的路也变得格外清晰。
来源:宣威市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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