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久没走进“电影院”了?快看看有哪些“税收优惠”在帮影院挺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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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想念在影院吃着爆米花喝可乐看着大银幕的日子?你有多久没走进电影院看电影了?掐指一算,小编已经快将近5个月没有迈进电影院大门了,今天打开某购票平台发现电影院依然未对公众开放,之前心心念想看的《夺冠》、《花木兰》、《姜子牙》、《黑寡妇》现在依然无法上档!
而因为疫情的影响,电影院线可谓损失惨重。据统计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总票房22.38亿元人民币,同比2019年下降88%。如何拯救中国电影、拯救院线,如何保证在我们再次能走进院线时它还没“关张大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电影业挺过难关:
此外,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还出台了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小编今天就来帮大家梳理解读下上述两则税费优惠政策,让大家也为咱们中国的电影业操操心,这可是事关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的大事,关乎着我们能不能早点走进影院看上电影呢。
(1)25号文适用的企业类型要搞清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文(以下简称“25号文”)是针对“电影等行业”,该文件每一点针对的企业类别是有所不同的,所以需要好好梳理下各自适用的企业,便于“对号入座”,享受优惠:
①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主体要理清
25号文针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纳税人一般是指我们平日看电影的电影院。结合年初财政部 税务总局 8、9号公告中“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都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而出台的优惠政策。
②可延长最长结转年限的企业范围要清楚
25号文指出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中有明确指出此处所指的“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但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例如我们日常在家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设备观看的腾讯、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平台,都是属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不能享受此条延长亏损结转年限规定。
③哪些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5号文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意味着凡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行业都可以在2020年度享受免征优惠。那哪些行业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义务呢?注意,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纳税人负有此项义务。
因此,25号文的免征对象为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每次我们在开始等电影放映前的几分钟都会看到各种花式广告,由提供该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④2020年免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税费如何处理?
2020年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2)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怎么回事?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文(以下简称“26号文”)中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家应该很陌生,根据《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91号 ),这个是针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征收的,征收标准应当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电影专项资金。
注意:
①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包括对外营业出售电影票的影院、影城、影剧院、礼堂、开放俱乐部,以及环幕、穹幕、水幕、动感、立体、超大银幕等特殊形式电影院。
②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的电影票房收入按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核定。
所以,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可谓是支持电影行业发展,拯救电影院的一剂强心剂。
上述优惠政策对电影院来说,都是可以享受的,除此之外,各地还出台了些扶持影院的房租减免、财政补贴等纾困政策,目的也都是为了让院线多出资金维持人员开支、租金成本、做好设施维护等。所以,电影行业的财务人员要积极学习最新的税收减免政策,享受国家带来的税收红利。
希望中国电影能够在疫情中坚挺过来,期待之后能早日走进院线看到自己喜欢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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