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语言学+教育学)
2023-09-28
2023-09-17
2023-09-06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说明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24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全日制,招生说明另见《2024 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仅招收全日制转档生,具体招生说明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6 日 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报名系统中所填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为我院通知考生的重要方式,请务必确保正确无误并定时查看邮箱信息。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请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中午 12:00 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达(仅接受顺丰快递或 EMS 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 202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在首页填写一位意向导师;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正式硕士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学术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复试时复试专家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学术研究计划进行打分,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选择一种:
1)大学英语六级 55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2)托福 90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3)雅思(A 类)6.5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4)GRE 31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使用英语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其它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可提
供以下证明之一:
A.该语种所在国家级水平考试:达到专业学习水平(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
B.5 年内在该国或地区以对应语言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包括英语和小语种)成绩须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寄送须知:
申请材料共计 8 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
考生如报考我院一个研究方向,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申请人手机号。考生如报考我院的两个研究方向,须寄送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放入一个大信封中即可,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 1+申请方向2+申请人手机号。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研究生事务中心(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
请使用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
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在校学生)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1:00,下午 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候选人。预计 2023 年 12 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为线下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
复试时间计划在 2024 年 2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3. 录取
复试总成绩由学术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研究计划占比 10%,面试占比 90%。两项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两项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两项均及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核范围说明
考生应具备扎实的第二语言教学学科理论基础。其中: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习得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习得过程、影响习得过程的因素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语法研究: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汉语语法、语法习得、汉外语法对比及语法教学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语音研究: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习得理论、汉语语
音、语音习得、汉外语音对比及语音教学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教材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研究、汉语教材研究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六、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同时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招生过程将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下完成。申请人对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我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我院招生工作组将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可选择申请 1 个或 2 个研究方向,同时申请 2 个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 2 份完整的申请材料,进入复试环节须确定一个研究方向。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具体事宜见北京大学2024 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3.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见我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4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邮编为 100871
对外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房间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23 年 9 月 27 日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层次, 培养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北京大学自 2018 年起,招收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 年在中国内地招生名额为 2 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
3、有 2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4、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5、本专业系定向培养,须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6 日 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报名系统中所填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为我院通知考生的重要方式,请务必确保正确无误并定时查看邮箱信息。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请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中午 12:00 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达(仅接受顺丰快递或 EMS 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 202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不需要填写意向导师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学术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复试时复试专家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学术研究计划进行打分,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选择一种:
1)大学英语六级 55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2)托福 90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3)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4)GRE 31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使用英语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其他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可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A.该语种所在国家级水平考试:达到专业学习水平(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
B.5 年内在该国或地区以对应语言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包括英语和小语种)成绩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9)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定向培养同意书原件(注明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人事章)。
寄送须知:
申请材料共计 9 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
大信封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专业+申请人手机号。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研究生教务(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
请使用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
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在校生)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候选人。预计 2023 年 12 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为线下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
复试时间计划在 2024 年 2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
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3. 录取
复试总成绩由学术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研究计划占比 10%,面试占比 90%。两项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两项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两项均及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就业
1、非全日制学习,录取类别为定向,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定向单位撤销、
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定向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2、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第一学年须在校完成课程学习。
五、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六、收费
学费共计 15 万元,分 4 年缴付,每学年 37500 元,每学年开始时前两周内按学校要求缴纳。
七、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同时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招生过程将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下完成。申请人对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我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我院将予以答复;
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100871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
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网 址 http://grs.pku.edu.cn/
联系地址:100871 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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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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