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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蔑中医,我有话要说,有两个故事要讲

寰宇大观察 寰宇大观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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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开门见山地说: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让科学的归科学,政治的归政治。


5月29日,北京市卫健委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我看了一下条例,其中第三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发展规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对于条例中所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我举双手赞成。目前,有很多的江湖骗子和江湖郎中借中医之名,行诈骗之实。


但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这个规定,却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样的方式和行为算是诋毁、污蔑中医药呢?

紧接着,第五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这个公告是用来征求意见的,那么我就说说我的意见,别的话也不好说。就谈谈怎么样才算是诋毁、污蔑中医吧。


条例中关于诋毁、污蔑中医的这个说法太过宽泛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因此人们也不知道怎么去执行。

我讲两个我亲身经历的故事吧。


我以前患有胃病,还比较严重。我父母虽然觉得中药太苦,不喜欢看中医,但是听很多人说老家有个中医看胃病很厉害,很多人都在他那里治好了,于是就决定带我去看看。我们到达他家大门口时,正值下午两点左右。按照所有人的说法,两点就是他午睡结束,开始上班的时间。这名老中医的诊所开在家中,说是诊所,其实就是他的客厅。客厅的大门敞开着。城郊农村的那种客厅,开间特别大,在院子里和他的家人表明了来意后,我们像走进商店一样,走进了他的诊所。他的确也已经起来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地方卫视的抗日神剧,他头发花白,带着老花镜,除了满墙的锦旗可以表明他是一名医生外,没有任何别的物体可以证明这一点。


进去后小心翼翼地坐下,并以“米医生好”为开场白表明了来意。但是这名医生头也没抬,眼也没转,话也没应,背对着我们,一直看着他的电视剧。十几分钟过去了,我们再次表明了来意,仍然没有任何回复。我们只好耐心等待,终于等到他看完了抗日神剧,这时已经快三点了。他这才漫不经心地转过头来,简单问了下,把了一下脉,就给开了个方子,并让我们去他指定的药店领药,说是只有那里能领到。我们给了200或者300元的诊费(记不清了),就走了。


出来后,我和我父亲特别生气,我父亲说要不是要为我看病,他早就把那人骂了一通,起身走人了。我们在去药店的路上,在回去的路上,陆陆续续地碰到了几个熟人,跟他们说起了那天的遭遇,大家都骂骂咧咧的。回到家后,我的家人们也非常气愤,我又开始骂骂咧咧。给我开的中药,我只喝了两天,就给扔了。


所以我有个疑问,按照这个最新的条例,我的行为算是污蔑、诋毁中医吗?因为几年前的那个夏日的下午,我的确背地里骂了那个不尊重人的米医生。尽管条例里说的是中医药,而不是中医。但在很多时候,人们对两个概念是混为一谈的,条例是否应该做一个明确的说明呢?


如果我不算是污蔑中医药,那么米医生的行为算是污蔑中医药这个行业吗?或许他医术高明,真的不用看我带去的胃镜报告单和活检报告,但是只凭把脉和几句问话,用了几分钟,就开出了方子,这样的行为合适吗?


第二个经历是多年以前,有一天我摸到我的小腿上长了一个小瘤子。少不经事的我立即百度了一下,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赶紧挂了个省人民医院肿瘤科的号。我去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排队了,他们都是癌症患者。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人,一个年龄当时与我相仿,是名男生,穿着一双帆布鞋,22岁左右,得了什么早癌,拿着片子,是上班请假来看的医生,医生告诉他治好的概率比较大。另外一名患者是眉山来的,光头,36岁,他妻子陪同,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是肺癌晚期了。这名患者说起话来也不喘气,不停地给医生说他相信科学,说他每天在散步锻炼,说他现在不吃辣了。医生告诉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然后又看了下片子,说他已经没法做手术了,只能吃一种非常贵的进口药,但是没法报销。然后这名患者说他准备去吃中药,但不知道有没有用。这名医生于是就给他打了一个比方,他说肺癌晚期这个病就像是一座很大的山,现在要挖掉这座山,吃西药就像是开着一辆挖掘机,吃中药就像是拿着铁锹和铲子。


那么我现在的疑问是,这名医生的这个比方是否是污蔑和诋毁了中医呢?我认为不是,但是条例过于宽泛,要解释成是污蔑和诋毁中医,也是说得通的。


我的胃病不是靠中药治好的,我自己也不喜欢中药。但是我有一个朋友,她说她靠喝中药治好了她生理期紊乱的问题,并没有吃西药,我也一直都相信她说的话。

中医怎么样,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这个问题无关民族自豪感。


如果有一天,某位科学家发现了某种中草药对治疗某种疾病没有效果,那么算不算是污蔑、诋毁中医药呢?


中医药中有很多奇怪的药引子,如果有一天,某位中医开了一个奇怪的单子,要让人们去抓只有一条腿的蛐蛐做药引子,那么这名中医算是污蔑、诋毁了中医药了吗?


鲁迅曾经批判过中医,在今天,他的行为是触犯了这个条例的。

因此,我的建议是,要么对污蔑和诋毁中医药的行为和方式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哪些方式和行为是触犯了这个条例的,要么就取消对污蔑和诋毁中医药的处罚措施,或者两个条款都取消。


模糊的标准和条例只能让人们无所适从,最终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问,连建议都不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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