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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案例:涉8亿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明思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适用缓刑

明思刑辩律师团队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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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中国广州。专注于解决家族法律事务、民商事争议、资产重组、投融资、财税法等领域的综合性、涉外型的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mingsilawyer.com

近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收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林某、许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判决。判决采纳明思律师作为被告人许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本案是明思刑辩律师团队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及刑法适用原则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罪责刑相适应的又一典型案例,既体现明思律师对当前国务院对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查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案件各项工作的支持,也是明思律师在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全覆盖”工作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代理刑事案件,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表现。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林某于2015年3月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立被告单位某旅游公司(注册资本8000余万,未实缴)并出任法定代表人。后在未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发行股票等资格的情况下,与总经理蒲某等人发起众筹该旅游公司30%注册资本的股权众筹平台,通过“零风险及高回报率”的宣传及发展下线的方式吸纳资金、高额返利。至2016年10月,股权众筹平台累计滚动交易金额近8亿人民币,下线层级近20级,牵连数万人。

被告人许某于2016年3月加入该旅游公司,先后担任宣传部副部长及公司总经理职位,日常负责平台内的答疑与宣讲,协调并管理公司运营。

2017年7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旅游公司、林某、蒲某等人提起公诉,并于同年12月追加起诉包含许某在内的另外四人。

二、明思点评

被告人许某在曾担任被告单位总经理等领导要职的情况下,之所以成功从轻获判并适用缓刑,在于本所两位辩护人准确把握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原则,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情况,灵活适用刑事法律规定,强调被告人许某犯罪情节轻微,虽然曾任要职,但名下团队规模不大,亦未从中获利,提出许某未对传销组织扩大影响起到重要及关键性作用的辩护意见:

1.    许某自2016年3月加入被告单位至2016年6月初离开,工作时间极短,且任职的培训部副部长及总经理基本系对外宣传需要,未实际参与被告单位的决策与管理;

2.    许某于前任总经理蒲某在2016年5月离开被告单位后接手总经理一职,各被告人供述皆可印证许某司职总经理对被告单位的扩大影响微乎其微;尤为重要的是,许某恰恰是在任职总经理后基于这一职位的特殊管理权限发现股权众筹平台后台存在违法漏洞,随即离开被告单位。

明思律师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寻找、归纳有利被告人许某的事实情况,并积极疏导其坦白犯罪行为、配合案件调查。

       一审法院充分考虑本案事实,完全采纳本所律师上述辩护意见,认为许某的任职并不必然导致直接认定其对传销组织存在关键性作用,同时考虑许某到案后的坦白、悔罪等情节,最终判处适用缓刑。被告人许某对此判决服判,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予上诉。


关于明思

明思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8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执业。从创立至今,先后入选多家行政机关及知名企业的专业服务机构库,获得了多项专业法律服务资质/资格,并获广东省律协授予“2012——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律师现担任中共广州市委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内法律顾问,还担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述履职充分体现了明思律师在相关法律服务领域精湛的专业能力,也体现相关部门对明思律师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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