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法院几年了,扒一扒律师行业的“潜规则”
熟悉的朋友知道,公周在法院工作过。想知道做法官最无奈的事情是什么吗?不是案子多、压力大、风险高,也不是收入低、身体累、家人苦,而是几乎所有当事人都抱有的“肮脏推定”:
打官司拼的是关系、金钱。谁的关系硬,谁送的钱多,谁就能赢。
必须承认,这些年法官队伍中败类不少,一些荒唐判决时有曝光,这是造成老百姓不信任感的主要原因。但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有些人利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巧舌如簧、大发横财。当事人花了冤枉钱,怒火中烧。法官们结结实实背了黑锅,连个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下面,公周结合自己在基层法院的工作经历,给大家扒一扒律师行业的一些“潜规则”,顺便为法官们讲讲公道话。
深扒难免得罪人,特别声明,绝大多数律师都是业务过硬、人品可靠的。特别是大城市和正规大律所,比基层情况好得多。
单讲这一条,倒不是因为最常见,而是因为最近一位河南网友咨询我这方面问题。他姐姐与婆家发生矛盾,两个家族当面对峙时出现肢体冲突,他哥哥把男方母亲推倒,造成对方胳膊脱臼。律师说了,胳膊脱臼是轻伤二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下一步要把你拉去坐牢。看你这么可怜,我给你做做工作,免予刑事处罚吧。不过,“打点费”你先掏5万,后续多退少补。
其实,因家庭矛盾引发纠纷,情节显著轻微,本也属于刑法上规定的“免予刑事处罚”范畴,老老实实配合民事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也就可以了,不会真的把你判刑坐牢。即便要给予刑事处罚,也还有罚金、管制、拘役等“坐牢”以外的很多选项,运气再差,哪怕判你个有期徒刑,不还有缓刑嘛。所以,律师正常履行职务完全能解决问题。这种所谓“打点费”,无非是利用当事人的畏惧心理和无知心态,打着“摆平”的旗号为自己多赚一笔黑钱罢了。
打过官司的朋友来说说,你的律师有没有管你要过“打点费”?
重要的话讲三遍,不,不,不!
大部分人遇到的纠纷,都是没什么技术难度的。说白了,80%的律师80%的精力,挣的是跑腿钱而不是专业钱。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配合司法程序,绝大多数简单案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结果不会有本质差异。所以,一般案件选择律师的正确权重因素是:人品靠谱、法律基础扎实、时间充裕。
这三条,恰恰是年轻律师比老律师有优势。
比如年轻律师比老律师人品靠谱。当律师当久了,难免当成满嘴跑火车的老油条,揣着明白装糊涂逗你玩。
再说法律基础方面,反倒年轻人可能更扎实一些,毕竟刚从司法考试的硝烟里摸爬滚打出来,对一些新法条新规定比较熟悉。
时间充裕方面,年轻人更占优势。本来就案源少,好不容易拉到一个,一般都会认真小心去做、生怕出问题,毕竟迫切希望培养口碑和客户资源。不像一些老律师,钱揣到兜里就不理你,甩手交给某个小助理糊弄事儿。你去催他,他还要训你一顿。
所以,一般民事纠纷,没有必要迷信老律师。只要是正规法律专业出身,人品可靠,哪怕年轻一点,也完全值得信赖。
不少黑心律师,打着法官的旗号,装腔作势吓唬当事人:法官们认钱不认法,不给“打点”就要败诉哦。然后管你要钱要物,或者拿着一堆发票找你报销。公周摸着良心讲话,必须承认收黑钱的法官肯定有。但问题是,谁来监督律师呢?这钱到底是进了黑心法官的口袋,还是别的什么黑心人士的口袋,谁知道呢?
公周当年在法院就遇到过多次,当事人到办公室来,话里话外试探、眼神儿那个意味深长啊。气得我当时就打电话把律师叫过来了。这种律师基本都是老油子,一看这场面,根本不用我说话就抓紧认怂,然后把当事人拉回去吓唬一顿摆平。
回过头来想想,当事人真的就相信我的清白了?未必。说不定还会认为法官贼喊捉贼呢。即便这几个人脑袋清楚一点,对质完了搞清楚状况了。可那些没有被我发现、没有当场对质的呢?律师究竟给当事人灌了什么迷魂汤,法官根本防不胜防。毫不夸张地说,当事人对法官的敌意,很多都是从律师嘴巴里有意无意埋下的。
公周知道,说破大天,一些朋友也不相信法官。
只好提一条真诚的建议:如果律师要你掏钱送礼请客,你可以选择相信他。但一定要求同行同往,亲眼见证。他说送钱,你跟着去亲自把钱塞上;他说请客,你也一起去作陪。他要说法官跟我关系好,见了你不方便。你就陪着去,在门口蹲着等。哪怕你给吃拿卡要的法官录个像也是好的。眼见为实,也方便后期举报嘛!
总之一句话,收黑钱的法官都该死。但千万别让那些坚守良知本分的法官再背黑锅了。
胆大心黑的律师,比较喜欢“风险代理”。打赢(或拿到对方赔偿)再收费,而且是高额收费。现实中,甚至有“对半分”的极端情况。这里面,当然有土豪当事人比较爽快,不管律师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打赢官司、拿回钱,对半分人家乐意。但也不排除一种情况,律师故意夸大案件难度,诱导你接受风险代理,轻轻松松赚一票大的。
实际上,风险代理仅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而且要排除其中涉及人身关系、人身权利的部分,比如婚姻、继承案件,讨要欠薪等虽然涉及财产关系,也不能风险代理。即便可以风险代理的案子,最高收费比例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标的的30%。所谓“对半分”甚至更高比例的风险代理收费,其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必须承认,律师讲的话,当事人比较爱听。为什么?利益驱动。你关心法律对我是不是有利?他就站在你的角度一顿夸夸其谈、胸脯拍得巴巴响,保证官司打到长安街我们也理直气壮!你关心案子能不能赢,他就各种吹嘘自己的辉煌战绩、多高的胜诉率,特别喜欢强调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他打通不了的关系,恨不能哪个大领导是他干爹。讲完了,你当然热血沸腾、信心百倍。
亲们,这样你才愿意掏钱啊。
法官呢?法官都是谨小慎微,不敢乱说话,有一句也要咽下去半截,最好要四平八稳、模棱两可,主要避免让你形成不切实际的错误期待,影响后续案件审理和判决。所以,跟法官沟通,你一般都会觉得云山雾罩、越听心里越没底。
法官自己不愿意多表达,再加上一些律师抬高自己、贬低法官,很多当事人就形成了一种印象:法官又蠢又笨,没什么本事才躲在法院里混日子。很多人甚至问公周,法官怎么才能做律师?
好吧,我们比较一下两种职业门槛。
要想当律师:通过司法考试,1年实习期满,OK了。
要想当法官:(正规法学专业毕业),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从法官助理开始做3年以上(如今员额制以后,这个时间可能扩展到10年甚至更久),同级人大任命,这才OK。这还是基层法院,要在上级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还需要基层审判工作经历。
这么说吧,任何一个法官今天跳槽,明天就可以开始找个律师所挂实习,开始职业生涯,业务能力碾压多数普通律师。反过来说,任何一个律师,想要成为法官,先把百里挑一的公务员考试这一关过了再说?
有人要问了,公周你说法官都是秉公办案,不敢收黑钱、不敢随便颠倒黑白,那么“秉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主要是下面这些:
(1)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明文规定:这种案子,谁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毕竟判决书你要署名的,错案终身追责的,一审完了还有二审,二审终结还可能有审监程序,大不了还可以上访。审判书如果经不起推敲,迟早会自吞苦果。
(2)上级法院的指导案例、业务会议纪要:这些案例和纪要,体现的是上级法院对全国或某地区范围内,某种类型案件或者特殊情况的把握尺度,法官原则上都会参照,不然案子上诉以后还是会被发回或者改判。
(3)法官自身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以及各级业务研究会形成的意见:如果没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指引,也没有上级法院的案例参照,那么法官就会查阅法学专家意见、统揽各类法律条文、结合自己工作经验,形成专业判断。疑难案件还要经过庭内业务研究、本院审委会集体讨论甚至向上级法院请示请教。可以说,面对自己无法确信的疑难案件,没有哪个法官仅凭自己的粗浅理解就轻易下结论,大多数判决结果都是经过层层研究得出来的。
有人也许会问了,你去上级请示,领导如果偏袒某一方呢?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请示汇报的形式是法律研讨,不是判决结果的简单确定,所以,讲法理、论事实是底线。如果某位领导明显偏袒,提出站不住脚的法律意见,主审法官也不会轻易采纳。原因很简单,不敢。领导嘴巴歪一歪容易,判决结果他可不用负责的。一旦出问题,你自己背黑锅。
这事儿换做你,愿意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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