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云集品”传销威海女骨干发展下线近3万人被检察院起诉
今年3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威海市临港经开发区)女子田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开区分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鹰鉴了解到,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对该起“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案提起公诉。
鹰鉴获悉,从2016年7月起,被告人田某经他人介绍注册成为“云集品”购物平台会员,加入“云集品”网络传销组织后,在威海地区积极发展下线会员近3万人,非法获利近2万美金。
这个“云集品”网络传销组织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
“云集品”会员分为免费店主和付费店主两种。免费店主即普通消费者,在平台上消费没有任何奖励。付费店主即当会员通过已经入驻的付费店主的邀请链接注册后,通过在特定会员区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才能在平台上拥有一间自己的虚拟店铺,消费额度分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个档位,对应的店铺级别分别为铜店、银店、白金店、钻石店,每个档位对应的返利程度依次递增。除了购买店铺,会员还可以参与“升官”。
成为付费店主后,会员通过邀请别人开店或者自己开店,可以逐级往上晋升。付费店主以上的“官衔”分别是“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全球市场销售副总裁”。
在去年11月平台实行积分制之前,每发展3个付费店铺,才能成为一个资深店主,每发展3个资深店主,才能成为一个市场主管,依次递升……而要做到全球市场销售副总裁,至少要发展3000个店铺。
“云集品”网络传销组织针对免费会员,制定了“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奖励其个人产品销售利润的20%;针对付费会员,公司为激励会员等级、职称晋升从而获得更多返利、分红,制定了“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分享销售提成奖”、“新用户产品销售专项奖”等12种奖项。
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 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跃健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同年3月22日,田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开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开区分局逮捕。
至案发,田某在“云集品”整个传销组织中下线会员层数26层,下线会员数29659人,共获得奖励金额112210.96美金,提现17929.86美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的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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