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规划学研究》| 史皓元 “普通话”从何而来? —清官话、北京话和民初国语
本文原载于《语言规划学研究》2016年第2期
本文为史皓元(Richard VanNess Simmons)著,史皓元、张艳红、单秀波 译。
本文文稿曾在2013年10月召开的美国东方学会美西分会年会(加拿大维多利亚市)上宣读,文章的进一步整理及完善工作完成于作者2015年春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历史研究学院担任斯塔基金会东亚研究捐赠基金委员期间。在此谨对院方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作者 / 译者简介
史皓元(Richard VanNess Simmons),美国罗格斯 – 新泽西州立大学亚洲语言文化系终身教授、系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汉语史、汉语方言学、方言地理学、汉语音韵学、社会语言学。
张艳红,美国 The Lawrenceville School 中文教师,语言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实验语音学、跨语言跨方言的语音语调研究等。
单秀波,美国爱荷华大学亚太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词汇史、历史比较语言学。
摘 要
清朝时期,北京话虽然已经与满语一道成为宫廷用语,但作为官话语言标准,它在全国范围内的接受程度却十分有限,即使到了19世纪末的晚清时期,也仍未获得广泛认同。其时,人们所崇尚的是一种渊源更深、历史更久的复合官话通语形式,就如清代李汝珍在《李氏音鉴》中所呈之音系。20世纪初期,一种与之相似的复合官话形式曾一度成为中国之“国音”,即所谓的“蓝青官话”,其音系杂糅五方,兼具多地官话方言特征,尽管这正是它的创设初衷,却终因不似京音(即北京音)标准纯粹而饱受诟病。复合官话标准的演变和发展,不仅为我们揭示了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中国人的语言态度,也为标准汉语的界定以及共同语标准的制定问题提供了诸多启示。20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教育部正式开始推广以北京音为标准的“新国音”,至此,作为官定语音标准,北京音开始逐渐获得广泛接受。但与此同时,新国音还受到了一种名为“拉丁化新文字”的混合方音正字方案的有力竞争。直至20 世纪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宣布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之后,北京话的基础地位才得以最终稳固确立下来。
关键词
北京音 北音 官话 国音 南音 普通话 通语
导言
20世纪初期,欧洲等地出台的国家语言标准,极大地促发了人们对于建立中国国家语言标准的强烈要求。1912年,在清王朝覆灭仅仅一年之后,创建伊始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即召开委员会,研究语音标准的统一及其注音字母的采定问题。最终,妥协于地域方音之争,大会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语音标准。这是一种混合语言,后称为“蓝青官话”,之所以如此得名,是因为它兼采了数种官话方言的不同特征,如入声和尖团分立等。①“蓝青官话”的混合特质意味着这是一种非自然的语言,从而也便注定无法作为当时的国家语音标准加以施行。
但是,这种混合式的“蓝青官话”在中国历史上并非首见,可以看出,它是对传统韵书“折中南北”旧制的一种继承,即力求在包括南北两系官话的各种主流官话通语形式中达致妥协。清代学者李汝珍(约1763—约1830)在其韵书《李氏音鉴》(以下简称“《音鉴》”)中即为我们详尽地呈现了这样一种兼容并蓄的传统音系。②该音系兼列北系官话和南系官话,即李氏所谓“北音”和“南音”中广受认同的时音成分,构成了一个复合系统,但正是这种音系的非单一性,使其成为了该书饱受后世学者诟病的原因(李新魁,1983:391—395)。然而,《音鉴》记录的这一音系,与 1913年制定的第一版国音(后称为“老国音”)系统,即“蓝青官话”,却有着诸多共通之处。
比较二者,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蕴含其中的那种人们对于能够包含官话方言中必要的共同语音特征,同时也不排斥方音变体中彼此相异的成分,但整体却不见于任何单一方言口语的混合标准音系的青睐。清代(1644—1911)的官话(包括南音和北音)及其备受贬抑的嫡亲“蓝青官话”,从广义的角度看,本质上均属于典型的通语(koiné)。③下文,我们将对《音鉴》及“国音”音系进行详细考察,并重点分析二者共同的异质语音成分。我们发现,尽管两个音系所代表的均是一种人造的、高度理想化的语音系统,但却也为我们了解19世纪至 20 世纪早期的这种由文人创制的官话系统提供了实证。从中可以窥见,一种非自然的语言却被用作大众所使用的跨地区的共通语形式。详细考察之前,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北京话作为权威官话标准的发展历程。④
① “蓝青官话”至今仍用于指称夹杂方音的不标准的普通话。“蓝青”字面义指“既非纯蓝,亦非纯绿”,喻指不纯粹。用“蓝青官话”来描绘杂糅方音的官话,在鲁迅20世纪20年代作于舟船之旅的一封书信(《海上通信》)中就曾出现过,作为一名通晓“蓝青官话”的吴语使用者,鲁迅这样写道:“同舱的一个是台湾人,他能说厦门话,我不懂;我说的蓝青官话,他不懂”(鲁迅,1927)。
②李汝珍生平简史参见 Hummel(1943-1944:472-473)。
③通语(koiné),是一种社会认定标准,又称超地域共同语,是具有一定联系或互通的某种语言的两个或多个变体 / 方言通过接触而产生的白话口语形式。通语使用者通常并不放弃自己的土语方言,而是将通语用于跨地区交际。因此,通语与混合语及克里奥尔语不同,后两者的使用有明显的地理范围且已成为使用者的母语。关于通语及克里奥尔语的讨论,参见 Kerswill (2004)、Leonhardt (2013:26、45、50)、McWhorter(1998)、Siegel(1985)、Thomason & Kaufman(1988:147-166)、Trudgill(1986)。
④部分内容基于Norman(罗杰瑞,1997、2004)、Coblin(2000)及 Simmons(20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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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音标准的演进简史
尽管很多人认为北京话成为口语标准已达数个世纪,但实际上,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标准语言,人们对它的认定及普遍接受却是相当晚近的事情。可以说,直到20世纪50年代,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北京话的国家标准地位才得以最终正式确立。相对而言,官话口语及书面语标准的形成时间则要久远许多,二者均成形于宋(960—1279),通行于明(1368—1644),很早便已约定俗成,建制完备,但它们的基础方言都不是北京话。宋代,北京尚未成为一国之都,那时,开封话、中原之音为天下正音,其势在南宋(1127—1279)迁都杭州后仍持续不减。元朝定都大都(今北京地区),北京话的地位开始逐步上升,但始终与备受文人青睐的前朝遗音处于竞争态势,其时,后者业已南移,并占据长江流域南部的江南地区。后来,随着朱元璋(1328—1398)击退蒙人,建立明朝,定都南京,南方官话(即老中原官话)的正统地位又重新得到了巩固。
至今,人们仍普遍认为,在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不久,北京话的重要地位便很快得到了恢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明清两代,直至民国,南系官话自始至终都占据着优势地位,直到20世纪20年代,受制于现实需要的冲击,这种局面才最终瓦解。1924年,民国教育部正式指定北京语音为国音标准,但这一新标准直至30年代才通过教学得以广泛推广。而当时,一套名为“拉丁化新文字”(以下简称“新文字”)的语音方案与它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该方案由瞿秋白(1899—1935)等人创制,自1929年开始在中国北方地区广泛使用,“新文字”实际上也是一种不以任何单一方言为基础的多元混合系统。
1949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终于落下了帷幕。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重申了北京语音的国家标准音地位,官话的多元性局面至此结束。1955年10月23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①三天后,《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响应该决议并在其基础上提出:“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②紧接着,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对普通话的定义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为其增加了语法标准的界定:“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在就该指示进行说明时,周恩来总理将这一全新语言标准的各项要素总结为一句话,即“汉语的统一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周恩来,1956:151)
该定义一经提出便确立了标准地位,并成为目前中国通行的国家语言标准的最通用定义。1958年2月11日,《汉语拼音方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③ 至此,现代汉语标准语的基本要素均已齐备,并得到了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全力支持,北京语音的基础地位最终确立。
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对北京标准音的迅即采纳,与之前民国政府在此问题上所经历的纠结与痛苦相比,全然不同。民国政府首先要解决晚清官话的各种遗留问题:旧制惯例、概念定义、南北音之争,等等。而其工作的第一项成果便是“老国音”标准的制定,从本质上看,这是一种相对升级版的清代官话,即用现代元素将其重新加以诠释后得到的产物。然而,当人们发现这种重构版的通语根本行不通时,中华民国的语言委员们才开始逐渐意识到要建立一种基于单一自然方言的语言标准,而这种方言的最佳选择便是北京话。此后,中华民国教育部一直致力于这一理念的施行,这也为20世纪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改革运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铺平了道路。
下面,我们将讨论清代官话传统的承继以及“老国音”的由来问题,并对二者进行比较。另外,我们还将简要回顾一下单一京音标准的最终确立过程。同时,对于辛亥革命以来,中国人在寻求制定全国性的口语标准以及建立官定语言标准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语言问题,我们也将一并讨论。
①该项决议是基于时任教育部长张奚若所做大会报告《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而提出的。报告刊发在1955年12月的《语文学习》上。报告题目写入决议第4条。
②引自《人民日报》社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重刊于195511月的《语文学习》。
③ 《汉语拼音方案》的具体通过情况参见林焘(201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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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官话通语
正如上文所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北京话自1421年明朝移都北京时便成为了中国的权威方言,而南音的影响则在1644年满人入关后彻底消失。①但柯蔚南(South Coblin)认为,以北京官话为基础的北音,较之于以南京官话为正统的南音,历来居于次位,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Coblin,2000)。白莎(Kaske,2008:41)后亦指出:“在语言实践中,北京方言直到18世纪的乾隆年间才开始真正与南系官话相匹敌,而非明朝。但由于允许两系官话并行,北京方言始终无法取得正统地位。而南系方言则因保留了很多北系官话中业已消失的语音特征,从而能够以古音嫡传的优势,挑战北京方言的权威。”
早期北京方言的这种声望较低的情况至今仍有迹可循,比方说,含有基于更具优势的南音发展而来的语音层次,以及随着南京移都而带入的一些惯用法等等。其中南音层次,可以从一些入声字的两读现象反映出来,例如“色”有 sè和 shǎi两种读音,前者即来自南音,它是作为一种更具文读色彩的语音形式吸收进北京话的(耿振生,2003;王洪君,2006)。
受中国文人推崇南系权威官话的影响,19世纪中期以前的来华西方人在学习所谓的“官话”时同样也以南音为正。这种情况在他们编写和使用的各类官话材料中的声调系统里表现得最为清楚。官话南北音之间最清晰的差异在调类,北系官话有四个调类,南系官话有五个。两系官话都包含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调类,分别对应以北京音为基础的现代汉语标准语的四声——第一、二、三、四声。②但除此之外,南系官话还有一个声调,这就是在北系官话中已经消失的入声。这种五声调系统,至今仍见于江苏、安徽等地的江淮官话方言中③,是明清官话通语中较为权威的声调系统。
早在16世纪末,在华西方人士就已经开始学习具有五种声调的江南(长江流域下游)官话。明末时期修习汉语的耶稣会士们对官话在中国士大夫阶层中的声望以及通行情况非常清楚。他们还注意到这种官话广泛使用于江南地区,也明白要想学习官话,南京话是最正统的对象(Brockey,2007:249、258)。在一本现已亡佚的,但据说是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 和郭居静(Lazzaro Cattaneo,1560—1640)于1598—1599年间编纂的葡汉辞典中,可能就已记录了这种五声调系统,尽管在利玛窦现存的另一套《葡汉辞典》手稿中并没有标记声调〔该书系与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1543—1607)合编于16世纪80年代〕。④之后,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1577—1629)采纳了利玛窦的罗马字转写系统,并加上了五个声调符号,写入《西儒耳目资》中(金尼阁,1626)。⑤金尼阁标注的五个声调及其符号如下(字例引自 Yang,1989:218):
(1)清平,标注为“ˉ”,如“xīm聲”。
(2)浊平,标注为,如“gîn人”。
(3)上声,标注为“ˋ”,如“xùi水”。
(4)去声,标注为“ˊ”,如“ván萬”。
(5)入声,标注为“ ˇ ”,如“pě百”。
南系官话范式以及上述五声调和附加符号系统,在17至19世纪西方学者及传教士创制的各式罗马字注音系统中广泛采用,其中包括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14—1661)、万济国(Francisco Varo,1627—1687)、殷铎泽(Prospero Intorcetta,1626—1696)、马若瑟(Joseph Henri-Marie de Prémare,1666—1736)、顾赛芬(Séraphin Couvreur,1835—1919)和甲柏连孜(Georg von der Gabelentz,1840—1893)等。⑥ 19世纪初,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在其所编的一本关于汉语文法的小册子中也记录了这种带有附加符号的五声调官话系统,但由于深受传统四声调类(一个平声,另加上声、去声和入声)的影响,他在所作字典中,只标上、去、入,平声未标记,也不分阴阳。⑦总之,西方学者们广泛而热烈的推崇,真实地反映了五声调南系官话在明清两代的正统地位。尽管到了19世纪中期,西方人的兴趣开始转向北京话,但中国人自身对于南系官话的热情却始终不减,清朝灭亡后亦是如此。
这种情况在中国学者自己编写的文献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曾晓渝(1991)考察了18种明代韵书、韵图,发现其中仅一种反映了北京语音的四声系统,其余所有材料,包括平声二分的,均保留入声。清朝同样如此,从1716年《康熙字典》所载的早期官话韵图,到后期山东刘维坊的《同音字辨》,五声系统均占据着主导地位(曾晓渝,1991:71-72;耿振生,2003:200)。
① 参见 Elman(2000:373-374)。
② 阴平亦称上平或清平,阳平又称下平或浊平。
③参见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调查指导组(1960:2)、Simmons(1999:8)、Yang(1989:218)。
④ Witek(魏若望,2001)提供了该版辞典的全彩影印本。
⑤ 参见 Brockey(2007:249)、Klöter(2011:36、103)、Yang(1989:208-218)。
⑥ 参见 Coblin(2000:26)、Klöter(2011:103)、罗常培(1934:表 3)、Yang(1989:221)。
⑦参见 Morrison(1815:20)、Morrison(1815-1823:I.I,xvii)、Meadows(1847:61)、黄灵燕(2008)。
乾隆时期(1736—1796)结束后不久,李汝珍于1805年完成了韵书《李氏音鉴》的写作,其中也同样呈现了一种五声调的官话语音系统,尽管作为直隶大兴(今属北京)人,事实上,他所说的是地地道道的四声调北京话。有人认为李汝珍的韵图记录了北京时音,但实际上《音鉴》音系是一个复合音系,兼列了南北两系官话,即南音、北音中广受认同的时音成分,其中的南音元素某种程度上来自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地区)板浦方言(杨亦鸣,1992:45)。李汝珍20岁时迁居板浦,在那里,他与当地文人许乔林(生卒年不详)、许桂林(1778—1821)兄弟及其家人结为挚友并与二许的姐姐成婚,随后便长期定居于此。①我们知道,明朝时期,北京地区的大部分文人就已经对南音中的典型特征非常熟悉了,而进入清代,由于江南籍文官的数量十分巨大,南系官话在清都北京也仍然保持着极高的声望(Simmons,1999:xii-xiii)。
李汝珍对《音鉴》兼列南北两系官话语音及声调系统的用意非常坚定。《音鉴》全书共六卷,其中五卷为导论性内容,主要介绍音系构成及其学习方法,内中也包含探讨南北方音差异的部分,分别见于“北音入声论”(卷四,条 25,1b-17a)和“南北方音论”(卷四,条 26,17a-18b)两部分(题为“问”),而所有经其分辨的南北变体均收入《音鉴》音系,它们是:
(1)北音入派平、上、去三声。
(2)南音 jiāng 江、gāng崗两母不分。
(3)南音 shāng -sāng商桑、cháng -cáng長藏、zhān- zāng章臧六母不分。
(4)北音 ciāng -qiāng 槍羌、ziāng -jiāng 將姜、siān- xiāng ェ香六母不分。②
第一个差异反映了北系官话方言入声派入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的情况。李汝珍对该问题的阐释是以回应提问“前言北无入声,其义可得闻乎?”的形式出现的,他指出:北音中,“入聲如七qī、發fā之類, 皆以陰平呼之;十 shí、斛 hú之類,皆以陽平呼之;鐵 tiě、筆 bǐ之類,皆以上聲呼之;若 ruò、木 mù之類,皆以去聲呼之。”在其完整的语音系统中,所有这些字都有一个基于南音的入声音:“七 /tsʻiʔ/、發 /faʔ/、十 /ʂəʔ/、斛 /xuʔ/、鐵 /tʻiɛʔ/、筆 /piʔ/、若 /ʐuaʔ/、木/muʔ/。”③
此外,李汝珍还随文收录了一份翔实的入声字表,并逐一为每个字标注了北音的时音反切,若有同音字,一并加注。例如,他将 shū“叔”的非入声北音标注为 shū,“霜 諸 切 /ʂuaŋ1*+tʂu1=ʂu1/④, 音 shū書”, 而在其反映南音入声的正式系统中,则标为 /ʂuʔ/(水沃切/ʂuei3+uʔ=ʂuʔ/)。又如,dá“達”在正式系统中为/taʔ/(等辣切 /təŋ3+laʔ=taʔ/),这里则标注为 dá,“等牙切 /təŋ3+ia2=ta2/”(未注同音字)。李汝珍非常满意自己对入声的周密处理,认为所列字表“較之周德清所論北音,略加詳備焉”。⑤
* 编者注:本应为上标数字,因排版问题无法显示,特此说明。下同。
① 李汝珍生平资料有限,详见杨亦鸣(1992:6—11)、徐子方(2000)及 Hummel(1943-1944:514-515)。
② 为方便说明,本文对于前面可带舌尖前音 z、c、s 声母的舌面前高元音 i[i] 和 ü[y] 采用了一种稍经修改过的拼音形式(后文偶见),鉴 于此种情况下,i读如英文中的“ee”,而非常规拼音zi、ci和si中的舌尖前高元音。因此,当i为舌面前高主要元音时,我们将标注如: ziee、ciee 和 siee,而当 i 为介音时,则不标注。
③ 李汝珍音系转写参考了李新魁(1983:393—394),增补入声标记。加双斜线(如/x/)表示其为宽式记音,严式记音加方括号(如 [x])。上标数字标识声调,对应如下:1 为阴平、2 为阳平、3 为上声、4 为去声,入声则标记为喉塞音韵尾 /ʔ/。
④ 我们将反切转写如下:/ 字 1+ 字 2= 被注音节的转写/,其中,被注音节的发音根据以下公式求得:/ 字 1 声母+ 字 2 韵母= 被注音节 的转写 /。
⑤ 周德清(1277—1365)是《中原音韵》的作者,该书为最早的北方官话韵书,成书于1324 年。书中,周德清记入声字,并将其分列 于发音相似的平、上、去声之下,但不注反切。
《音鉴》中如此完备的北音入声字表,清楚地说明了入声虽然在当时的北音中已经不复存在了,但在官话中却是真实存在的。李汝珍显然把入声看作《音鉴》音系的基本要素,并将其纳入了该书卷六的韵图中,而其“北音入声论”仅仅是为了指出为什么说“北音无入声”,并用反切来说明它们真实的北音读法。这些反切都在其官话音系的框架之内,恰好说明了李汝珍系统的另一点:《音鉴》韵图及基于其上的音节拼读实际上可以兼表南北两系方音,这是一个包含了两系官话重要区别特征的泛方言系统。如此看来,李汝珍音系的形制也是极其完备的,而李汝珍谈到的另外三个南北差异(见上文),则构成了其泛方言官话系统的其他典型特征,它们和入声一道,成为了 20 世纪早期“老国音”系统的基本组成成分。
相对于南音的“江岗”不分,李氏更着重强调二者的分别,认为是北音系统中不符合传统音韵的一个突出特点。他指出,jiāng 江,北音为“雞雙切/k>tɕi1+ʂuaŋ1=k>tɕiaŋ1/”①,而南音则或若 gāng“崗”,或若 guāng “光”,但后者符合《广韵》反切“古雙切”,按李氏,当读为“/ku3+ʂuaŋ1=kuaŋ1/”。因此,他认为,南音读法仅仅是一种方音现象,而并非错误(“方音而然,非誤也”)。尽管如此,李氏仍以带介音i 的北音形式为准,并将之收入《音鉴》韵图,该形式也为后来的老国音系统所采纳。
李汝珍强调的第三个南北差异,是北音区分舌尖前后音(平翘舌音),即z∶ zh、c∶ ch、s∶sh [ts∶tʂ、tsʻ∶tʂʻ、s∶ʂ]的对立,而南音中,每组两音均合流,仅有z、c、s [ts、tsʻ、s]。这一差异至今仍存在于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普通话和南方系官话之间。对于该区分,李氏同样以北音形式为准,后来也纳入了老国音的标准系统之中。
相比之下,李汝珍强调的第四个南北分歧则是一个在北音中比较少见,而南音中却保留更广泛的特征。即南音中,舌尖前音声母在前高元音前不变,同舌根音或舌面前音声母仍保持对立,也就是所谓的“分尖团”。引李汝珍文如下:
妻悠切(cīee-yōu-qiè /tsʻi1+iou1= tsʻiou1/),秋也。親烟切(cīn-yān-qiè /tsʻin1+ian1=tsʻian1/),千也。而北音或以秋为欺悠(qī-yōu-qiè /kʻ>tɕʻi1+iou1=kʻ>tɕʻiou1/),千为欽烟切 (qīn-yān-qiè / kʻ>tɕʻin1+ian1=kʻ>tɕʻian1/),是以秋千而为邱牵矣。又如箭藝切(ziàn -yì-qiè /tsiɛn4+i4=tsi4/),祭也。擠有切(zǐee-yǒu-qiè /tsi3+iou3=tsiou3/),酒也。而北音或以祭为見藝切(jiàn -yì-qiè /k>tɕiɛn4+i4=k>tɕi4/),酒为幾有切(jǐ-yǒu-qiè/k>tɕi3+iou3=k>tɕiou3/),是以祭酒而为計九矣。又西妖切(sīee-yāo-qiè /si1+iau1=siau1/),潇也。星秧切(sīng-yāng-qiè /siŋ1+iaŋ1=siaŋ1/),湘也。而北音或以潇为希妖切(xī-yāo-qiè /h>ɕi1+iau1=h>ɕiau1/),湘为興秧切(xīng-yāng-qiè /h>ɕiŋ1+iaŋ1=h>ɕiaŋ1/),是以潇湘而为鴞香矣。此……六母,南音辨之細,而北有數郡,或合為三矣。
分尖团指的是上文中 ziee∶ji、ciee∶qi、siee∶xi (/tsi/∶/tɕi/、/tsʻi/∶/tɕʻi/、/si/∶/ɕi/)每组之间的对立。各组的第一个声母为尖音,第二个声母为团音。这一对立尽管在当时的有些北方地区(李汝珍注“数郡”)已经消失了,但在很多北系官话方言中却仍然可见,因此,李氏将其收入了《音鉴》韵图。20世纪早期,分尖团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因而老国音系统也分尖团。现在,普通话以及大多数汉语方言已经不分尖团了。
现将《音鉴》之泛方言官话系统中兼列的南北混合语音特征总结如下:
(1)南音中包含入声的五声调系统。
(2)北音中包含/i/介音及腭化声母的 jiāng “江”类音节。
(3)北音中区分舌尖前后音声母。
(4)分尖团。
以上可能是清官话通语从明官话继承下来的最显著的特征,其所代表的每项对立,在李汝珍看来,都是非常重要并应该保留的。因此,他拒绝语音合并以及其他会导致对立消失的任何类型的语音演变。各项对立,无论来自北音还是南音,一律从分不从合。②此外,其音系并不保留仅见于书面记录的区别特征,无论南北,分辨的差异无一例外都能在当时的实际口语中得到印证。可见,《音鉴》音系是一个时音口语的反映,尽管其中混合了各地方音。这种复合特质,不仅非常符合 Weinreich(1954)提出的“通变系统(diasystem)”,同时也十分对应 David Branner(林德威,2006b:210)笔下的“由语言学家,通过方言比较,内部整合,从而建立起来的人造复合体”。
①李汝珍将介音 /i/ 视作由字母或反切上字所表示的声母的一部分。舌根音声母 /k、kʻ、h/ 在李氏音系中可能已经腭化为 /tɕ、tɕʻ、ɕ/,也可能没有,对此,我们用“上标 + >”表示,如:k>。
②毫不意外,李汝珍也不认同n、l合并,他曾评论道:“如南音於良/liaŋ2/、娘/niaŋ2/……等母,亦有不分者”(《李氏音鉴》,“凡例”,2a)。n、l不分至今仍是包括南京、板浦在内的江南官话的普遍特征。
此外,南北两系官话还共有一组特征,该组特征同其他的南方汉语方言相对立,从而将两系官话与非官话方言区别开来。分列如下(字例引自《音鉴》):
(5)上声含有响音声母 /m、n、l、ʐ/ 的音节,例如:買 /mai3/、暖 /nuon3/、兩 /liaŋ3/、軟 /ʐuon3/。(来自中古音的次浊上声归阴上)
(6)仅平声分阴阳,上、去、入声不分。
(7)塞音、塞擦音声母,阳平读为送气音 /pʻ、tʻ、kʻ、tʂʻ、tsʻ、tɕʻ/,来自入声的北音除外。如,蟲/tʂʻuŋ2/、田 /tʻiɛn2/,而達 /taʔ/,北音则为 /ta2/。(来自中古的全浊平声送气,仄声不送气)
(8)含有两个鼻辅音韵尾,即 /n/和 /ŋ/(ng),无m韵尾。(无闭口韵)
(9)人/ʐən2/、热/ʐɛʔ/、軟/ʐuon3/、瓤/ʐaŋ2/ 等字有非鼻音声母,通常为舌尖后擦音 /ʐ/。(中古日母非鼻音化)
(10)問 /uən4/、尾 /uei3/、晚 /uan3/ 等字有非鼻音声母,一般为零声母,而非官话方言声母则为[m]。(中古微母非鼻音化)
整体来看清代官话呈现了以上所有。①官话方言及南北两系官话通语,应当包含了(5)至(10)的全部特征〔尽管特征(6)可能有部分例外〕。此外,任何版本的清代官话通语,都可能至少含有特征(1)至(4)中的两三项,虽然可能没有任何一种单一口语方言会包含全部四个特征。
可以说,清官话通语是一个包容方音变体的极富弹性的泛方言多元体,而其中某些主要通行于南方的语音特征,如上文(1)和(4),则是权威官话口语的本质特征②,收入《音鉴》韵图即是明证,尽管作者李汝珍说的是北京方言。当时的北京方言中可能并不包含这些特征,但是李氏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所以便纳入了他的音系之中。正如前文所指出的,20 世纪早期的老国音系统同样也是一个混合南北方音的多元体,因此,下面我们将把视角转向老国音的背景、起源及特征。
① 这些特征均以不同形式反映在清末的西方官话材料中。Joseph Edkins(艾约瑟,1823—1905)在“官话语音系统”(Systems of Mandarin Pronunciation,1864:7-10)一章中对其进行了总结,指出“在此,所有的这些语音形式,我们均将予以阐释。”(1864:9-10)同样,我们在Absalom Sydenstricker(赛兆祥)《通用官话》(General Mandarin)一文中也有相关发现,该文“融合了南北两系官话中所有的共同要素,并略去了那些不必要的成分”(1888:366)。David Branner(林德威,2006b:216-217)认为赛氏转写系统可能是最早采用单一复合系统表示两种汉语方言的拼写方法。
② 关于19世纪末期西人对南系官话权威地位的记录情况,参见 Edkins(1864:8-10),他指出官话“或四声,或五声”,而五声南京系统最受推崇,“为人所共知”;另,Sydenstricker(1887:154)在对晚清南系官话的描述中曾明确指出入声的存在以及尖团分立,尽管他并没有用到这两个术语。
4
民国初期老国音的复合系统
在19世纪纷乱动荡的几十年间,由于受到欧洲、日本等地国家语言标准化的影响,中国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人们开始寻求通过提高国民整体识字水平以改良教育的有效方法。甲午战争前后,许多学者开始探索如何能够解决传统汉字书写难的问题,并力图建立一种能将语音和书写合为一体的国家标准语。在汉语罗马字以及日语假名等各式书写系统的启发下,中国的学者开始着力于发展自己的表音书写体系,于是就有了大家所熟知的“切音字运动”,并随之产生了多种汉语书写系统。① 然而,由于是记录语音的,所以每一种书写系统都是围绕一种方言或者个人所偏好的口语标准来设计的。最终人们达成共识,认为一个国家的标准表音书写系统不应该仅仅适用于一种汉语方言,而是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发音体系,以作为可供全体中国人统一使用的国家标准语(DeFrancis,1950:54)。制定国家标准也成为辛亥革命后新生的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1911年,清政府在倒台前的几个月已经开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语言和发音标准了。同年的春夏两季召开过两次省级和中央级别的重大教育会议,会上做出了标准国语的制定要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决定。②然而有意思的是,中央决策委员会决定把入声包括进来。尽管会议并未制定出细化方案,但决议却清楚地指明,要建立一套包括南方官话特征在内的混合标准③:
各省分会调查后……其雅正通行之語詞語法音韵,分別采擇,作为标准……审定音声話之标准,各方發音至歧,宜以京音为主,京語四声中之入声,未能明确,亟应訂正,宜以不廢入声为主,话須正当雅馴,合乎名学,宜以官話为主。
清王朝瓦解后,成立伊始的民国教育部即决意继续清朝开始的这项工作。1912年7月,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通过了采用切音字母方案的决议,并任命“读音统一会”来负责制定这一国家标准。1913年2月15日,“读音统一会”各省代表推选吴敬恒(字稚晖,1865—1953)为主席,王照(1859—1933)为副主席。
他们的初步工作主要是从李光地(1642—1718)《音韵阐微》(1728)④的各韵中选出 6500 个常用字,并另加了 600个常用字(林焘,2010:434)。这些字按同音字集排列成“音单”,以供与会代表标注其首选音之用。注音采用章炳麟(号太炎,1869—1936)创制的反切式“记音字母”,即注音字母(后称注音符号)的雏形。有关定音的程序,黎锦熙(1890—1978)曾做过如下描述:
每省為一表決權,推一審音代表交出已注之音單,由記音員逐音公較其多寡,而以最多數為會中審定之讀音——此多數票決之讀音,即後來公布《國音字典》之藍本也。……經過月餘,審音工作完了,共計審定六千五百餘字的國音。(黎锦熙,1924:53)
这种以民主方式确定的发音列表成为 1918 年发表的《国音字典》的大纲。⑤
一番争论之后,委员会就注音字母的形式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决定采用略加修改后的章炳麟注音系统。章炳麟注音系统中用了许多独体古字,很像传统的篆文,新系统选择性地沿用了原系统中的15个字符,并在其基础上,另修订增加了23个字符,最终得到了38个字符的第一版注音字母。⑥ 在注音字母的设计过程中,还解决了传统反切无法有效处理的几种标音问题:①声调的标识;②介音的标注;③浊音的标注。⑦ 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也凸显了国音字母的官话特征及其南北音混合的性质。
① 切音字运动的历史背景及各式拼写系统的性质参见罗常培(1934)、DeFrancis(1950)、倪海曙(1959)、李宇明(2002、2003、2005、2006)、Kaske(2008:90-159)、林焘(2010:424—433)、冯寿忠(2010)、王东杰(2010)、黄晓蕾(2012)。
② 会议包括四五月间在上海举行的“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和七八月间于北京举行的“中央教育会议”。详情参见 Kaske(2008:292-293、406)。
③决议全称为“学部中央教育会议议决统一国语办法案”,收入《清末文字改革文集》(1958:143—144)。
④《音韵阐微》为钦定官修韵书,并被清代学部奉为典范,参见《清末文字改革文集》中“学部咨外务部文”一文(1958:69)。
⑤参见黎锦熙(1924:50—57)、DeFrancis(1950:55-59)、Kaske(2008:405-416)、林焘(2010:433—440)。
⑥ 第一版38个注音字母的符号及对应的拼音如下(引自林焘,2010:434—435):ㄅb、ㄆp、ㄇm、ㄈf、
⑦ 参见民国教育部(1921:1—24)、黎锦熙(1934:57)、倪海曙(1959:190-196)、Kaske(2008:411-413)、林焘(2010: 440)。
读音统一会决定对传统的四声点法稍作调整来标注声调,传统的方式是:平声调在字的左下角加点标注,上声调在字的左上角标注,去声和入声调分别在字的右上角和右下角标注。而在国音系统里,则阴平不加点,阳平左下角加点,其他声调和传统的标调方法一致,不做任何改动。由此,构成了与南系官话一致的五声调系统。
原有的章炳麟注音系统为《切韵》音系的36个声母一一提供了语音标注符号,其中包括官话中业已消失的一些声母,如中古汉语的浊声母等,而它们均不见于新版注音字母中。尽管如此,新系统仍做出了一定妥协。鉴于江苏、浙江等地方言仍存有浊声母,在代表们的强烈要求下,大会通过了一项标注浊音的方法,即在声母切字的右上角加两点(后改为单撇号)。实际上,由于国音是严格基于官话音系的,因而并没有用到浊音符号,这样声母的数目就从章炳麟原系统的36个减少到24个。
章炳麟注音系统中的反切二拼法不能有效地指示介音,比如拼音中的i、u、ü。正常情况下,反切标注中的介音由第二个字也就是反切下字指示,但在后期出现的部分时音韵书、韵图中,也有把介音归入反切上字的情况,甚至两者皆存。譬如,李汝珍的《音鉴》中,介音i属于反切上字(即声母),介音u属于反切下字(即韵母),而介音ü则是通过i、u相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Simmons,2016)。可以看出,这种二拼制的注音体系,无论介音如何标示,都要求系统中必须具有相当数量的含有介音的声母及韵母切字,这样才能覆盖所有包含介音的声韵组合。因此,为了制定出一套更简化的符号系统,读音统一会的代表们决定采用田廷俊(1906)和刘世恩(1909)早期创制的三拼制语音拼写法。①这种方法在声母、韵母的标示符号之间另加了一个符号来表示介音。就国音而言,他们选用“ㄧ、ㄨ、ㄩ”三个韵母符号来兼表介音i、u、ü。这样便产生了一套由12个韵母和3个介音兼韵母组成的韵母系统,与章炳麟最初的22个韵母相比,数目大大减少了。
三拼制对应的音韵体系植源于元朝中原官话方言中出现的语音现象(耿振生,1992:62),即后来的四呼:齐齿呼、合口呼、撮口呼、开口呼。这种韵头四分法的文本记载最早见于16世纪中期的官话韵书和韵图中,因此,读音统一会对音节的分析以及三拼制拼写方法的采用都进一步反映了注音字母与汉语官话的密切渊源关系。
1913年5月13日,读音统一会最终通过了一项名为“国音推行办法”的指导方案。新的国音标准是通过民主方式制定的,并且明确以官话方言为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基础方言并非北京话。最终敲定的国音方案,反映的不是任何一种单一的活语言,而是一个多元的高度理想化的抽象系统。
由于包含了多种方音元素,这一复合系统又被称为“蓝青官话”, 基于此点,Branner(林德威,2006b:219-221)也将其称为“通变系统”。然而民主的产生方式表明,这一方案的制定似乎更大程度上靠的是运气,而不是深思熟虑。在其基础上,读音统一会于1918年编写出版了第一本《国音字典》,三年后,也就是1921年,民国教育部又发行了修订本《校改国音字典》。比较《国音字典》和《音鉴》音系,可以找到相似的混合特征如下:
(1)包含入声的五声调系统,反映南音声调。如:“北”为“ㄅㄜ be”,“肉”为“ㄖㄨ ru”,“佛”为“ㄈㄨ fu”。
(2) jiāng“江”类字按北音标准,包含介音 /i/ 和腭化声母,如:“江”为“ㄐㄧㄤ jiāng”。
(3)含有在南音中丢失但北音还保留的声母舌尖前后音之分。
(4)保留了北音中业已消失的尖团分别。②如:“肩”为“ㄐㄧㄢ jian ”,而“尖”为“ㄗㄧㄢ zian ”;“牽”为“ㄑㄧㄢ qian”,而“千”为“ㄘㄧㄢ cian ”;“掀”为“ㄒㄧㄢ xian ”,而“仙”为“ㄙㄧㄢ sian ”。
① 参见倪海曙(1959:160—166、204—207)、Kaske(2008:411)。
② 值得注意的是,京剧中也保留了尖团分别,而“尖团”一词本身即来自梨园术语(Branner,2006b:220)。
前文提到,南北官话共有一组能将之与非官话方言区别开来的语音特征,同样,国音也有:
(5)上声含有响音声母 /m、n、l、ʐ/ 的音节。
(6)仅平声分阴阳,上、去、入声不分。
(7)塞音、塞擦音声母阳平读为送气音,来自入声的北音除外。
(8)含有两个鼻辅音韵尾,即 /n/ 和 /ŋ/(ng),无m韵尾。
(9)有非鼻音舌尖后擦音声母“ㄖ r”。
(10)有的非鼻音零声母字,非官话方言中声母为[m]。
1913年的国音系统也包括不见于北京方言,但却能在别的官话方言中找到的特征。除上文所列(1)(入声)、(4)(分尖团)外,还有①:
(1)浊唇齿音声母 v,记作“
(2)舌根鼻音声母 ng[ŋ],记作
(3)舌面前鼻音声母 gn[ȵ],记作“广”,比如:“捏”为“广ㄧㄝ gnie”,“擬”为“广一 gni”(对比“你ㄋㄧ ni”)。②
1919年5月,民国教育部决定在原版注音字母的基础上,另增一个符号“ㄜ e”,来区分表示o音的符号“ㄛ”,后收入1921年的修订版《校改国音字典》中(林焘,2010:437—438)。这种设计是为了保留南方官话中某些入声音节之间存在的区别。③比如,“黑”为“ㄏㄜhe”,区别于“喝ㄏㄛho”(比较南京话中的[xəʔ5] 和 [xoʔ5]);“北”为“ㄅㄜbe”,区别于“薄ㄅㄛbo”(比较南京话里的 [pəʔ5] 和 [poʔ5])。④二者的区分也可反映当时北京话中的文读音。
老国音的这些特征在各个官话方言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但整体上却并不见于任何的单一方言中。⑤正如注音字母体现的,国音确实是一个形制完备的音韵体系,但民国教育部在所编的《国音字典》中却没有对这些语音进行任何描述和说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该体系不是建立在某一种方言口语的基础之上,所以不可能找到一个母语发音人作为学习对象,换句话说,也就是根本没有以此音为母语的人。⑥
尽管标准的国音是用注音字母来表示的,但是《国音字典》的标音方式却非常晦涩难懂,它没有按照四声点法标注声调,而是期望使用者凭借一种特殊的四字公式来确定声调:
(1)《切韵》音系的声母
(2)“呼”(字典序言中称为“四等”⑦:开口、齐齿、合口、撮口)
(3)传统调类(平声、上声、去声、入声)
(4)《切韵》音系的韵母
使用者需根据(1)和(3)来推断国音声调。具体方法在书中“凡例”部分做了说明(民国教育部,1921:13—14)。如:
同:ㄊㄨㄥ定合平東
動:ㄉㄨㄥ定合上董
两个字都属定母。就同而言,使用者需推断出定母下的平声,为国音中的阳平(现代汉语第二声);就“動”而言,使用者需推断出定母下的上声,为国音中的去声(今第四声)。
这种拼音表示法的复杂性严重影响了有效建立国音标准的前景。就连那些被喊来教国音的人都觉得确定字典中字的全部发音信息非常困难,更别提一般的使用者了。虽然这样设计的最初动机是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来提高识字率和教育水平,但是产生的效果却是令人极为失望的。
但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人们最初想要把国音体系变为现实的愿望仍然是非常强烈的。在《国音字典》刚刚发行以及注音字母初为大众所知的那些年,知识分子和教育界对这种混合标准还是十分热捧的,Kaske曾生动地记录了发生在1918年到1920年间的公众讨论,其中,钱玄同(1887—1939)、吴敬恒、彭清鹏(1883—?)、刘复(字半农,1891—1934)等很多学者都对其表示了赞同⑧,他们均以不同的方式支持着这种包含不同口音和地域区别特征的通用语。可见,尽管用意在于创设一种国音系统,但是人们的理想标准(包括对异质性泛方言系统以及语言地域变体的容纳度)与《音鉴》中所反映的清朝官话共通音在本质上却是很吻合的。正如钱玄同(1918)所言:
現在國中南北東西語言絕異之人相見,彼此而操之“普通話”,其句調聲音略類所謂“官音”—“官音”與“京音”大同小異,似乎以北音為主亦非全無理由;但是既為國定的注音字母,當然不能專拿一個地方的音來作標準。
①Chao(赵元任,1976:101-103)曾提到过国音中含有入声和分尖团,也含有浊唇齿音和舌面前鼻音声母。
②据 Chao(1976:102),具有区别意义的舌面前鼻音声母仅见于当时的杭州。
③在北京和其他北方官话方言中,/e/ 和 /o/ 是同属一个音位的自由变体(Chao,1976:101;Branner,2006b:221),因此,北京标准音确立之后,“ㄛ”本身一个符号就足够了,但是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得以采用,所以加入是有用的。
④ 南京音采自钱曾怡(2010)。
⑤ DeFrancis(德范克,1950:58)称之为“读音统一会官话派(京音派)的完胜”,确实,定稿的国音体系明显属于广义上的官话;另一方面,Kaske(白莎,2008:413)基于国音系统的高度复合性,指出这个结果并不能够证明北京话取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⑥ 留声机录制了两套标准发音,发音人分别为王璞和赵元任。王璞简单地用自己的方言读法,并没有严格遵循国音体系,赵元任在 1922年发布的录音中,则忠实地遵循了这一音系。但即便有录音模仿,也不曾有人成功地学会过国音,参见 Chao(1976:102-103)。
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呼”与《切韵》音系中的“四等”应严格区分开来,二者差异显著,其相似性只是偶然的。
⑧在1917—1919年的《新青年》里有很多相关的讨论,参见 Kaske(2008:450-457)。
5
北京标准音的最终确立
尽管大家对老国音抱有厚望,但由于没有母语使用者以及注音方式的高度复杂性,最终,老国音成为了一种教不得也学不得的语音。20世纪20年代初期,人们才逐渐意识到,这一“人造标准并不为大众所接受,在语文教育中也被广泛忽略”(Wippermann,2015),因此,人们对它的热情也便冷却了下来。1920年,张士一(1886—1969)提出国音应该“以北平本地人,并受过中等教育的人所说的话”为标准(张士一,1922:8)。①由于这位时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今南京大学)英语系主任的影响颇大,因而他的呼声也被更多的人听到,从而大大推动了京音标准的确立进程。
当时张士一是“国语统一筹备会”的成员,该筹备会是民国教育部在1918年到1919年间成立的(Kaske,2008:391、442)。起初他的建议遭到强烈反对,因为大家担心这样做需要对注音字母进行彻底改造。但是1920年8月召开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却对他的建议给予了强烈的支持(黎锦熙,1934:95—96)。潮向改过来了,尽管可能还得花几年的时间才能掀起波浪并取得成果。黎锦熙在1923年写就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国音却一天一天地有‘京音化’的趋势”,并认为北京话入声调的复杂性是该进程的主要障碍。②1924年12月21日,在吴敬恒主持的一次谈话会上,国语统一筹备会对《国音字典》的进一步修订问题进行了讨论,决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一年之后,在1925年12月20日召开的一次正式会议上,委员会任命了一个小组来制定能反映自然北京语音的标准。最初认定的成员有王璞、赵元任(1892—1982)、钱玄同、黎锦熙等。委员会在1926年3月开始着手工作,逐个音节逐个字地制定出标准发音。同年11月,完成了国音的全部修订工作(黎锦熙,1924:171—172)。
① 张士一是在《国语统一问题》一书中首次提出这一建议的。该书于 1920 年写成,现已佚失,但相关内容黎锦熙(1934:96)曾引用过。张士一后在 1922 年出版的《小学“国语话”教学法》中重申过他的建议,并在《国语周刊》(1933年5月20日,第86 期)《张士一先生论标准语》一文中再次提及。
②文章名为《京音入声字谱》,刊于《东方杂志》1924年第21卷(L64—L97),其叙言部分亦见于黎锦熙(1934:102—106)。
修订版的国音放弃了尖团音的分别,并根据北京话的实际读音把入声字分别派入其他四声。齿唇浊音
1932 年,《国音常用字汇》(以下简称“《字汇》”)出版,取代了原有的《国音字典》,至此,“新国音”开始正式推广。1932年4月28日,吴敬恒在《字汇》“序文”中指出:
指定北平地方為國音之標準;所謂標準,乃取其現代之音系,而非字字必遵其土音;南北習慣,宜有通融,仍加斟酌,俾无窒礙。……且前公布文中已謂“國音字典所注之音,什九以上與北京音不期而暗合”,则今茲所改,其字數抑又無多。②
《字汇》编者们有意地淡化了新国音系统的本质转变,将北京音视为历史上长期通行的标准音,并抬高了它的声望:
國音就是普通所謂“官音”。這種官音本是北平音,……六百年來早已成為全國的標準音了。……惟因那時 [1913] 是取決於多数,對於現代的北平活音不免忽略……③
然而尽管已决定采用北京音作为标准语音的基础,但编者们并没有与旧传统相决裂:
所謂以現代的北平音為標準,係指“現代的北平音系”而言,並非把北平的一切讀法整個兒搬了過来,就算國音。④
他们随后对新标准与北京话的不同之处进行了说明,其中最重要的不同在于入声,并认为“入聲的讀法,還應該兼存”⑤因此《字汇》中所有的入声字均兼标入声音。⑥为了强调这种做法的原因和重要性,他们还提供了韵文的例子进行说明。柳宗元(773—819)所作《江雪》便是其中之一,如下,其中黑体注音为入声⑦:
千山鳥飛絕, Qiān shān niǎo fēi jue˙,**
萬徑人蹤滅。 Wàn jìng rén zōng mie˙.
孤舟蓑笠翁, Gū zhōu suō li˙ wēng ,
獨釣寒江雪。 Du˙ diào hán jiāng xue˙.
** 编者注:本应为字母正上方加点,因排版原因无法显示。
编者指出,如果“絕 jué、滅 miè、雪 xuě”分别读成阳平(第二声)、去声(第四声)和上声(第三声)的话,那就违背了诗律的和谐。还指出,即使“lì笠”和“dú獨”两字不是韵脚,也仍应读作入声。其实,这种建议反映的正是传统的北京读法,而这种读法在20世纪早期仍很普遍。⑧由此可见,这一建议并非外来的,它和当时的北京话模式还是相吻合的。《字汇》对入声的保留说明,即使新国音已经高度京音化,但南北混合的性质多少还是存在的。
这种理念与李汝珍音系的多元性一脉相承。复合型官话已经通行了数个世纪,中国的语言学传统及其工具,如“反切”等,一方面极具兼容性,允许复合系统的存在,另一方面也极富灵活性,可随时根据实际需要自由设定。例如,对国音字母稍作调整便可作为南京话的注音工具(当时加ㄜ符号,即是朝着这一方向走的)。但是以南京话和南方官话为标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历史的天平开始倒向了北京话。
① 这套声调符号首见于刘孟扬(1877—1943)的《中国音标字书》(1908)中。
② 见民国教育部《字汇》中的“附本会请公布《国音常用字汇》函”Ⅲ。
③ 见民国教育部《字汇》中的“本书的说明”Ⅱ。该部分题为“本书的说明”,署名“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但据黎锦熙(1939:10)介绍,该文实由钱玄同所作,因而也被收入《钱玄同文集》(卷三,441—451)。
④ 见民国教育部《字汇》中的“本书的说明”Ⅲ。
⑤ 见民国教育部《字汇》中的“本书的说明”Ⅵ。
⑥ 《字汇》编者按北京音将入声字派入其他四声,并同时标注了入声读音,记作“˙”,如否定词“不”,列在“ㄅㄨ ˋ(bù)”下,但是也给出入声读音“ㄅㄨ ˙(b)”。轻声字单列,前加粗点标注,比如语气词“ne呢”为“• ㄋㄜ(ne)”。
⑦ 见民国教育部《字汇》中的“本书的说明”Ⅶ。
⑧ 就如何以这种方式诵读诗歌,作者曾于20世纪80年代在台湾大学设立的美国各大学中国语文研习所受到过叶刘孝娴老师的指导,叶老师早年受的是老北京的传统教育。
6
拉丁化新文字:复合模式的最后尝试
正当新国音即将完稿推行时,一个强有力的竞争体系也产生了,这就是由几位在苏联的学者创制的罗马拼音书写体系——“拉丁化新文字”。新文字由瞿秋白、龙果夫(Alexander Dragunov,1900—1955)等人设计,最初是为了给在苏联的中国人提供扫盲的工具,后来,该方案在海参崴地区获得了广泛推行并随之成为中国国内“大众语”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广拉丁化新文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中国各地说各种方言的人提供一种易于学习和书写的文字系统。比起国语罗马字(新国音注音符号的罗马字拼音方案)①,新文字系统被认为更容易学也更容易写,因而得到了鲁迅(1881—1936)、郭沫若(1892—1978)等人的大力支持。20 世纪三四十年代,新文字在中国的北方地区广为使用。
然而,拉丁化新文字也是一种复合系统,并不基于任何单一方言,并且在很多方面类似于老国音。瞿秋白(1931)坚持认为一种罗马字拼写系统不应该偏倚任何方言,而应回归传统的复合音系。因此,尽管拉丁化新文字的基础是北方官话,但这一北方话却是一种“通用的北方话”(周有光,1961:97)。而林焘(2010:461)在总结当时的局面时,则认为“国语罗马字拼写的是标准语,拉丁化新文字拼写的是方言。②
拉丁化新文字的特征包括③:
(1)不标声调,从而不会和含有入声调的汉语方言发生冲突—允许四声调系统和五声调系统并存。
(2)保留了尖团音之分,比如尖音“焦”为 ziao,“俏”为ciao,“小”为siao,而团音“教”为giao,“敲”为 kiao,“曉”为 xiao。
(3)保留了南系官话中o 和 e 的分别,而这种分别在北京话中是没有的(见前文)。比如“格”为 ge,而“歌”为 go;“客”为 ke ,而“可”为 ko。对比南京话里的“格 [keʔ5]/ 歌 [ko1]、客 [kʻeʔ5]/ 可 [kʻo3]”。④
(4)部分北京üe 韵字,比如“岳”为yo,“覺 ”为gyo,“雀”为cyo;但是注意“月”为ye,“靴”为xye,“雪”为sye。这些不同对应南京话中的一组对立:“岳 [ioʔ5]、覺 [tɕioʔ5]、雀 [tsʻioʔ5]”对“月 [yeʔ5]、靴[ɕye1]、雪 [syeʔ5]”。⑤
(5)部分现代汉语拼音的 uo 韵,新文字作 o。比如“多”为 do,“弱”为 rho,“桌”为 zho;但“國”为 guo,“火”为 xuo,“說”为 shuo。这种区分在南京话中也有一定程度的表现:“多 [to1]、弱 [ʐoʔ5]、桌[tʂoʔ5]、國 [kueʔ5]、火 [xo3]、說 [ʂoʔ5]”。
(6)北京话eng 韵逢唇音声母,新文字作ung。比 如,“甭” 为bung,“夢”为mung,“風” 为fung。这些字在南方官话里主元音常为圆唇元音,比如扬州话的“夢[moŋ4] 和風 [foŋ1]”。⑥
从以上特征可以看出,拉丁化新文字具有很大的复合性,和老国音一样,不依据于任一特定方言。1931年9月26日,在海参崴召开的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决议,指出,新文字是基于苏联远东地区的中国移民语言设计出来的,而这些移民主要来自中国的北方地区。⑦虽然有人提出他们大多来自山东,但是拉丁化新文字和山东省的任何方言之间似乎并不能找到完整的系统对应(周有光,1961:97)。而另一方面,我们从以上的例子也可以看出这一系统和南方官话之间有很多的相应之处。
总而言之,拉丁化新文字反映的是一种相对随意混合的通用的汉语北方官话音系,并且有意识地回避北京音。由于这一原因,加上它的设计缺乏严密性、太过简单,因而不足以作为国家的标准拼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丁化新文字并没有被采用。但是在为新中国设计新的罗马拼写方案的过程中,采用了一些新文字的写法,比如:舌尖前音声母z、c、s,舌尖后音声母zh、ch、sh以及舌面前擦音x。
① “国语罗马字”的相关情况参见 Simmons(2015b)。
② 广义的拉丁化新文字也包含基于南方方言创设的另外几套语音系统,如江南、广东、闽南(厦门)等地的方言,参见瞿秋白(1931:672—674)、DeFrancis(1950:94、232-233)、林焘(2010:461)。
③ 参见陈望道(1938a、1938b、1938c)、倪海曙(1948:42—48)、周有光(1961:96—97)、林焘(2010:456—458)。
④ 参见《江苏省志·方言志》(1998)。
⑤ 除了“雀”字采自《江苏省·方言志》(1998)外,其他的南京话字例均来自钱曾怡(2010)。
⑥ 扬州话字例采自《江苏省·方言志》(1998)。
⑦ 决议题为《中国汉字拉丁化的原则和规则》,在“第一次拉丁化中国字代表大会”上通过,详情参见林焘(2010:452)。周有光(1961:97)曾引用过该决议的相关文本。
7
结语
“拉丁化新文字”是跨方言复合语音模式的最后延续,也是入声见于共同语标准音系的最后一次。1949年,数个世纪以来在共同口语标准音中混合南北方音的传统宣告结束。我们知道,尽管官话在中国历史上很早便成为了一种语言规范,但对于北京话来说,人们对其标准地位的明确认定以及广泛接受,却是很晚才发生的。很显然,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间,民国政府的语言改革者们对于采用北京音作为国家语音标准的迟疑和勉强,也让我们不得不严重怀疑,封建帝制时期的人们会将这一北都的语言视作绝对权威。
传统的官话,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实际上并不是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而是一种允许人们根据个人背景加以不同诠释的抽象的理想典范,其权威形式一般被认为是通行于江南地区的南系官话。这种弹性的泛方言官话系统,即使对于20世纪的中国人来说,也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吸引力。因此,中国在近代化进程中所制定的第一个国音标准并不以北京语音为基础。然而,“老国音”的失败,不仅与其异乎寻常的混合性质有关,同时也与其基于无声调注音字母系统的复杂注音方式有关。即使在国民政府最终采用北京标准音以后,“新国音”也仍然面临着来自拉丁化新文字的巨大竞争,新文字的使用和流行,凸显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大部分中国人对于相对宽松的混合音系的持续推崇。“拉丁化新文字”似乎具有着一种全民吸引力,就像鲁迅在1935年的一篇文章《论新文字》中所说的那样,“它和民众是有联系的,不是研究室或书斋里的清玩,是街头巷尾的东西。”①
正如本文开头所指出的,这场混争,一直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宣布北京语音的标准地位后才得以最终解决。就在宣布采用北京标准语音之后,周有光主持设计的汉语拼音罗马字方案即全盘接收了“注音符号”和“国语罗马字”的语音框架,并制定出了一种与后者相应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即汉语拼音方案。因此,三者的声母、介音、韵母和声调(除特定拼写惯例外),本质上呈现出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此看来,注音符号并没有被新中国政府完全抛弃,而是被拿来,取代其他语音符号(如国际音标等),作为了解释汉语拼音的工具,并出现在后来汉语拼音的正式官方说明以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中。这一漫漫发展之路的最终结果是,今天,几乎每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无论他们是否出生或成长于北京,都能说一口不错的翻版北京话,这就是所谓的普通话(或称“国语”“华语”)。而这场演变的另一个结果则是,除了会说南方等地方言的人,对于哪些字是入声字,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
①引自鲁迅(1936:198)该段文字周有光(1961:48)也曾专门引用过。
参考文献(略)
因排版需要,脚注编号略有调整。(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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