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总结帖|《语言规划学研究》
小编说
关注《语言规划学研究》栏目的读者朋友们,近一个多月以来,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像小编一样,看到该栏目便和《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划上等号?随着专家发言稿最后一弹的推送,这样的联想也会慢慢消逝,随后又将会有一波新鲜的期刊文章和大家见面!
今天语标推送的张日培老师的发言稿对《规范》颁布之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同时重点回顾了柴明颍、丁言仁、戴曼纯三位老师关于《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等相关工作的看法与提议,并在此基础上做了一些补充。
这是专家发言稿系列的最后一篇了,确定不来看看吗?
本文原载于《语言规划学研究》2017年第2期
导语
2017年9月15日,在教育部语信司指导下,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中心、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研制工作秘书处联合举办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发布座谈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是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共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该规范于 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座谈会邀请了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参会,现将参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制定工作的九位专家的发言稿整理出来,以期学界更深入地了解这一规范。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颁布后工作的三个建议
作者简介
张日培,助理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方向:语言规划、公共管理。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国家标准研制从 2010 年就开始酝酿,2011年正式启动,2015年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标准委员会审定,2017 年 6 月由国家标准委员会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共同颁布,其间经历了一个复杂、艰难,时间上也相对较长的过程。
在项目启动时,各省市已经研制出台了八部地方标准。最早的是北京,为迎接奥运会制定颁布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之后上海、江苏、浙江、广西、陕西、广东等地也陆续颁布了相关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研制充分吸取了八部地方标准的经验,研制过程中得到了京、沪、苏三地语委的大力支持。
关于柴老师(柴明颎)说的,我补充几点。第一,关于“翻烧饼”,主要是指很多有争议的问题在课题组范围内经过反复研讨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决议,但当大范围征求意见的时候,这些问题又被重新提了出来,很多意见有局限性,或者未经深入调研,这需要倒回去做很多解释说明工作,课题组在这方面花费了大量精力。第二,关于餐饮菜单,其实《规范》虽然没有涉及具体的菜名,但提供了食品类目的英文译名。比如“过桥米线”,“过桥”不涉及,但提供了“米线”“面条”“馒头”“饺子”等类目的翻译。第三,类似“豆腐”这一类词语,从“中国英语”和“中式英语”的角度来看,有专家认为如果以汉语拼音拼写的方式进入英语的话,可将其归类为“中国英语”的一种形式。这类词语除了“豆腐”,还有“围棋”等。
标准是静态的,但社会是发展的,新事物不断涌现。丁教授(丁言仁)建议将标准做成一个开放的系统,及时为“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支付宝”“充电宝”等随着社会发展而新出现的中国特有的词汇提供规范译文,我们认为这很重要,值得深入探讨。
戴老师(戴曼纯)提到的是地名翻译问题,实际上这是标准研制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境。地名法律法规规定,地名的专名、通名都应使用汉语拼音拼写,但社会使用及外语教学中习惯上都会将通名翻译出来。这背后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和严重的学术分歧。根据合法性原则,《规范》的处理方法是,在地名标志中必须严格按照地名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执行;在地名标志以外的其他场合,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可以用外语进行解释说明。这在《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里也做了详细说明。比如“首都国际机场”,如果在地名标志里就应该全部用汉语拼音拼写;但是如果在其他的场合,为了表达其语义信息,就可以用英语翻译解释。伴随着对地名内涵界定的争议,课题组在地名问题上“翻烧饼”翻得最多。现在的处理方法是试图统筹兼顾,但还是有遗留问题,就是同一个地名在不同场合的译写方法不一致。不得不说,这是《规范》无力解决的一个遗憾。
特别感谢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个人有三点不成熟的想法,请与会领导和专家指教。第一,从建设话语体系、“借船出海”传播中华文化的角度加强对中国英语、地名译写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争取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第二,在旅游、交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行业培育一批公示语英译规范示范单位,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新闻宣传,以点带面地推进英译规范工作。第三,对由市场主体提供的市场服务,应加强引导,主动服务,特别是应以大数据思维、通过信息化手段,建设一个开放的、可以不断搜集社会使用需求的、实时更新的公示语中英文语料的英译规范检索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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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专家发言稿完整版:
第一弹:中国语境下的外文使用——柴明颎老师谈《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二弹:发布不易 执行更难——潘文国老师对《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发布后的思考|《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三弹:丁言仁 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颁布后工作的两点建议|《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四弹:戴曼纯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的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五弹:戴宗显 关于如何落实《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的两点意见|《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六弹:推广《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需要哪些机制?|《语言规划学研究》
第七弹: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我们依然有话说!|《语言规划学研究》
本期责编: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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