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厚清 等 | 数字能源:驱动能源革命的核心要素
编者按
数字能源是对未来能源的战略构想,也是对现实问题的破解之道。它是以系统观念为指导,以数字化为驱动、全要素发力为特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能源形式。本文从如何理解数字能源的价值、如何把握数字能源的内涵、如何推动数字能源的发展等三方面对驱动能源革命的核心要素进行分析,与大家分享!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数字化发展,构建智慧能源系统。电力系统“双高”、“双峰”特征凸显,面对加速推进能源清洁转型的强烈信号,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接入等多重挑战,亟待运用数字思维,破解安全、经济和绿色发展“不可能三角”难题,有效支撑水火风光互补互济、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加快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升级。能源电力的数字化转型不仅仅是技术变革,也是对能源生产消费业态的深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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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数字能源的价值?
我们提出了“数字能源”的概念,主要是从能源数字经济新视角与新技术的交汇地带考虑,未来能源的产品形态、服务形态将具备丰富的“数字”属性。我们深知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面临“认知遮蔽性”和“路径依赖”的挑战。如同互联网电商新零售对传统百货业态的深刻颠覆一样,诸如“线上线下一体化”“电商直播带货”等林林种种的新模式完全不在传统百货公司的想象范围内。能源行业的“自我革命”也面临类似的局限,必须不断刷新认知框架,勇于探索“数字能源”的新边界。
数字能源是对未来能源的战略构想。我们认为数字能源的数字属性不仅体现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升级,也蕴含着算法、算力、数据对能源的重构,甚至可能作为能源生产消费的一种新的统一衡量尺度,改变数字时代能源的计价方式。
数字能源是对现实问题的破解之道。我们认为数字能源要与能源基础设施、平台经济、电力市场、金融创新等领域统筹推进,用共享共创的方式,用轻资产、汇价值的逻辑打通能源创新发展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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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数字能源的内涵?
基于上述对数字能源综合价值的理解,我们认为数字能源的概念应超出能源经济、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等单一维度,用更加系统的观念加以描述。即:数字能源是以系统观念为指导,以数字化为驱动、全要素发力为特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能源形式。
(一)坚持系统观念就是将能源发展纳入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坚持系统观念”,能源电力行业的发展将有机融入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中。发展数字能源从起始阶段其目的就是为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不是能源行业自身的收益。
数字能源所考虑的问题范围将得到进一步延伸扩展。比如对5G设备、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的耗电问题,不应仅从能耗本身考虑其成本,而需要从新基建带动的数字产业化,也就是数字创新经济来考虑其增量价值;再比如考虑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落实问题,不能仅从单个城市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设定目标,还应该从所在城市的城市群、都市圈综合考虑,也就是用新发展格局来审视产业结构到能源结构的互动关系问题。
(二)坚持全要素发力就是充分发挥出各类生产要素的组合优势
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专门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仅靠单一要素投入都将面临生产函数的效益边际递减,发展数字能源同样不仅依靠数据,需要将各类生产要素进行组合,全要素发力创造价值。
就目前看,“数字能源”的要素总和组合,用数字公式表示,其可能形态方式就是“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这七种要素的7次方,大概达到82万种形态,真可谓“千姿百态”。这还只是数量上的描述,但也意味着数字经济的技术手段对遴选这海量的“要素组合”,是可以发挥作用的,尤其放到具体场景,是我们对能源解决方案有了一个有力的方法。
(三)坚持数字化驱动就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与能源产业融合后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数字化将能源生产消费的各个环节连接,也将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各个主体与用户的需求实现精准对接。如果将ABC代指数字时代的典型技术,即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那么能源产业+数字化的探索应用已经完成了“上半场”,大量数字技术已经在能源电力企业广泛应用,单一场景的数字化应用带来了技术的升级,也意味着需要大量成本的投入。“下半场”更需要的是在数字化领域“少投入”“多产出”,这就需要数字化与能源产业、实体业务充分融合,并在能源产品市场、金融市场中实现“出圈”,从而调动更大的力量放大数字化转型的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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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数字能源的发展?
“上善若水,利万物而不争”,作为驱动能源革命的核心要素,数字能源不拘泥于特定形式的能源形态,而成为能源数字经济的催化剂与润滑剂。我们认为可从三个视角把握发展数字能源的基本逻辑。
一是从平台经济视角发展数字能源,关键是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发展涵盖“电力、算力、智力”的新型基础设施。其本质上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能源供给、消费注入数字化新动能,显著提升能源生产、消费、交易的效率效益,重新塑造未来经济活动形态。
二是从数字产品视角发展数字能源,关键是将数字能源作为一种数字形态的新能源,即由算法、算力、数据、知识等“质料”构成的新能源品类,用数据“轻资产”破解能源电力“重资产”传输转换中的时空损耗,将“数据—能源”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为能源产业分工体系涌现新的价值发现机制与产业组织形态提供可能性。
三是从货币金融视角发展数字能源,关键是将数字能源作为用能权交易的“统一媒介”。凡纳入用能权交易市场中的主体,用数字能源代表各类主体对能源直接、间接消费的量化关系,用数字能源作为衡量用能水平的评价尺度,从而建立虚拟市场与现实世界之间的映射关系。此外,还可建立类似“增值税”的能源消费增值追踪体系,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服务器记录碳消费数据,以此确定终端用能企业、制造业、能源生产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数字能源消耗数量,形成更加公平规范的价值形成机制。
国网能源院能源数字经济研究所
国网能源院能源数字经济研究所专注能源大数据、企业数据管理与数据创新、融媒体与品牌宣传研究,深度支撑政府部门和国网公司决策,高质量完成了三十余项能源数字经济相关重大课题研究任务,配合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数据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大数据建设方案》等多份文件,出版《国内外能源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分析报告》《能源大数据时代》《大型企业运营分析体系建设与实践》《电网企业运营分析体系与预警技术》等多部著作,多次获得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多次举办能源数字经济论坛,为众多业界交流合作提供了平台,获得广泛响应。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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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彪
审核: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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