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只保100多种病,够了么?
一网友给我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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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太大了,还有很多人对商业保险的认识不够,甚至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误会和偏见。
虽然商保的投保率确实在逐年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接受它了,但离发达国家的商保渗透率,还差得很远。
结合这一留言,今天咱来聊聊:重疾险只保100多种疾病,到底够不够?
要知道,重疾险里的那些病种,可不是保险公司拍脑门决定的。
即便是大家吐槽,
一些心脏类疾病手术需要开胸保司才会赔付,
而现在基本都是微创,不必做开胸手术也能治,按条款保险公司有权不赔。
但在当年,这标准也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名制定的。
不管是2007年的旧定义,还是现在的新定义,
其实都将中国人最高发、对生命威胁最大、花费最多的28种重疾进行了统一定义。
也就是说,市面上我们能看到的重疾险,前28种疾病的定义及理赔标准完全相同,一字不差。
这28种重疾,也确实高发,可以占到理赔总数的95%以上。
所以,能给到大家的建议是:
买重疾险,没必要挑着保障病种多的买,也没必要因为某个产品的疾病保障数目多而多花钱。
如同网友说的那样,天下疾病那么多,岂能完全顾得过来。
国家也只是规定了高发的重疾,保险公司在这个基础上,再多加一些,最终就变成了合同里的100多种重疾,其实就够了。
大家购买重疾险,还是要重视产品的功能。
从新重疾定义就能看出来,监管在有意识地引导大家正确理解重疾的概念。
比如,旧版定义叫“恶性肿瘤”,新版定义叫“严重的恶性肿瘤”。
名字的改变,也是为了告诉大家,重疾险里的重疾,是真的很严重的病。
而保险公司为了更贴合实际,在重疾概念的基础上,针对那些不那么严重、或者重疾的前期病症,设计了中症、轻症责任,这已经是保险公司的人性光辉了。
尽管我们要为此花点钱,但有总比没有好。
要是保险公司跟个书呆子似的,监管给什么定义,它就用什么,那现在重疾险能保的病种就更少了,你说难受不难受?
疾病是有很多种,有轻有重,有的吃药就好,有的得住院,还有的得手术。
面对不同程度的疾病,对应需要的险种也不一样。
所以再一个建议就是,买保险要组合配置。
不管是重疾险、医疗险,还是寿险、各种年金险、增额寿…
每个产品的功能都是有限的,需要合理搭配才行。
比如针对同一种风险→ 医疗费用,
社保可以帮上忙,但社保还有很多需要自费和自付的部分。
社保没法顾及的地方,百万医疗险可以补充。它能弥补社保外大病的高额支出,有了百万医疗,无需多虑看病贵的问题,是家庭必备的保险。
可百万医疗险还有1万元的免赔额,有时候不够免赔额,就报销不了。
但是,还有一类保险,可以弥补百万医疗险免赔额之下的费用空间,它就是小额医疗险,实用又便宜。
之前我总说,商保和社保是互补的关系。
因为仅靠社保,或仅靠单一保险产品,是不可能解决我们所有的健康保障问题的。
所以,有能力、有条件的,尽量完善好自身和家人的保障体系。
如果您目前有投保意向,或对保险有其他疑问,随时可以找小助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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