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买房风险加大!今年起,这个住房新变化你一定要了解

司书甲 小司频道
2024-10-29

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讲必然是人生当中的大事了。

围绕房子的纠纷事件见的真是数不胜数:

父母耗费半辈子积蓄给孩子买房,孩子不孝顺的,老了还得面临着无房可住的忧虑。

有些手里有房子的老年人,年龄大了,面对现在各式的骗局无力招架。

半路夫妻,怕万一撒手人寰,孩子因房起纠纷,担心另一半面临老无所依。

………

无论是哪种纠纷,处理不好最后终会闹得一地鸡毛。

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

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去年起正式实施。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它,涉及范围广:涵盖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其中物权法里,有这么一条内容值得注意:


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诉求。

今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开展了居住权登记工作。


就拿河北来说:

石家庄于5月起,可以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

10号,颁发了当地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石家庄市正式落地。

同一天(5月10日),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邯郸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全力推动居住权登记落地实施。 

那么居住权到底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又是怎么操作呢?

首先,咱们站在业主的角度来看居住权。

哪些情形可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

其一: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合同形式签订并共同去相关机构申请登记。

其二:可以通过以立遗嘱的形式设立,在遗嘱中写明去世之后给他人设立居住权,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生效。

其三: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或确认居住权。

咱们结合上面所例举的案例来说明一下:

现在离婚率这么居高不下,半路夫妻情况不在少数。

这种情形之下,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子让子女继承,同时给另一半设立居住权,双方都有法律保障。

居住权就如字面意思,只有居住权利,不可以继承或者转让。

同时也可以为其设定期限,5年、10年、20年,甚至终生。

一旦设定为终生,只要不死亡,权利就不会消失。

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正常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购买或者继承取得该房屋的人也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离。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除了可以在亲属间设立,用于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等情况外,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

居住权的设立不能使用市场交易等价有偿原则,作为弱势群体的居住权人在获得居住权时往往是基于所有权人的帮扶或馈赠。

子女继承到房子是不是可以随意支配?

也并不是,不可以驱赶有居住权资格人,被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也不可以进行出租,不过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以房养老的老人来讲,设立登记居住权,有效减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因此对居住权的设立一定要谨慎,一旦设立会对房产交易、出租、抵押等带来一系列影响。

从卖家的角度考虑,带有居住权的房子不好卖。

那么对于买方而言,如果我买了这类房子有啥风险?

风险就是你虽然拥有了房子的产权,但是房子里可能还住着其他人,你还赶不走他,因为他拥有居住权,可以无偿永久居住。

打个比方,假如说张三拥有房屋居住权,后面房屋被产权人李四卖给别人,张三在居住权期限内仍然可以在该房屋居住。

再一个,如果房屋事先已经设立了抵押,已经有了抵押权人(银行), 事后才有居住权,而居住权人没有留意这种抵押权存在的权利状况。

将来,假设出现了房屋所有权人断供,抵押权人(银行)要实现抵押权拍卖房屋的情况,就可能会给居住权人的利益造成一些损害。

我是小司,如果喜欢今天的内容,请为我点个在看

另外微信推荐机制改了,为了不错过每天的发布,大家记得添加星标,感谢大家的支持! 
下方查看历史文章挂牌量突破10万套!这个城市打响二手房交易新模式第一枪?
官宣!“以租换购”放大招,大量“房票”来了!
取消“认房又认贷”正在全国蔓延!楼市迎来标志性转变!继阿里、腾讯之后,又一巨头栽了……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小司频道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