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房屋被查封致拍卖,履行不能合同解除卖方被判赔违约金40万!
供稿│易居房产律师团队研究部
来源│易居房产律师团队案例研究库(2017-113)
隐瞒房屋被查封致拍卖,履行不能合同解除卖方被判赔违约金40万!
---刘某与李某、刘某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解析
【关键词】
查封 抵押 拍卖 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居间合同
【要点提示】
出卖人明知涉案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仍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最终导致涉案房屋被法院拍卖,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已收取的买受人支付的定金10万元,应予返还。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出卖人行为所致,而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必然导致买受人的经济利益受损,故出卖人应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某(买受人)
被告:刘某1、李某(出卖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居间方)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20日,刘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某购买李某所有的涉案房屋,总价款112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定金为150万元,签约当日支付10万元,双方于2016年3月1日前支付140万元;刘某未能在2016年7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如因李某的责任,刘某有权解除合同。刘某解除合同的,李某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刘某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0%向刘某支付违约金。刘某1作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代签了李某的姓名。合同签订当日,刘某支付李某定金10万元。签约时,涉案房屋已设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北京银行。2016年4月5日,刘某得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就查封房屋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双方多次协商,并在同年5月找到执行局一同协商双方在解除查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合同,后刘某表示不同意先由其支付房款解除查封。后涉案房屋被法院拍卖,成交价格为1420万元。
刘某诉至法院,请求:1、解除与李某于2016年2月2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要求李某、刘某1返还定金10万元;3、要求李某、刘某1赔偿违约金336万元,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1、解除刘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李某于返还刘某定金十万元。
3、李某赔偿刘某损失四十万元;
4、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解析】
一、法院为何认定卖方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构成违约?
李某在明知涉案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虽表示签约时已经将房屋被查封的情况告知刘某,但针对该主张,李某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故法院对于李某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由于李某的行为最终导致涉案房屋被法院拍卖,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现刘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亦表示同意,法院对此不持异议。合同解除后,李某理应将刘某支付的定金10万元,予以返还。鉴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由于李某行为所致,而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必然导致刘某的经济利益受损,故刘某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李某认为过高,要求降低,对此法院根据刘某的实际损失、房屋情况予以酌减。
二、买卖双方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房屋成交价30%(即336万元)的违约金,法院为何予以酌减仅判决赔偿40万?
刘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刘某解除合同的,李某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刘某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0%向刘某支付违约金。法院在认定李某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构成违约后,并没有按照这一约定来认定李某的违约责任,这是因为违约金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因为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李某主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予以采纳,并就刘某的实际损失认定并判决支持了赔偿违约金40万。
【涉案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版权公告
文章来源:转载自张涛律师;如需转载原创字样文章请联系本文作者并注明出处;本公众号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且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买房、卖房、继承、析产、分割、确权、陪购、陪售,代理谈判、签约、争议解决。
敬请关注:易居房产律师网
http://www.maxfcls.com/(PC端)
http://www.maxfcls.com/wap/(移动端)
法律咨询电话:13911056513
Email: 13911056513@139.com
易居房产律师团队合照
专注房产十三年
专业房产争议解决
易居房产律师团订阅号
易居首席张涛律师订阅号
点击下方文章标题,可阅读更多原创文章
更多原创文章,在本订阅号“查看历史”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暂无法确定拆迁,该何时主张腾退、返还?(本案历经八轮诉讼!)
☞抛开合作伙伴单独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可得利益损失该怎样赔偿?
☞房屋出售后再抵押致履行不能而解除,卖方应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合同无效后,出卖人能要回农村房屋要求腾退返还吗?本案为何二审撤销返还判决项?有关购房款返还及损失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下)
☞农村房屋出售13年买方已去世,卖方还能诉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回吗(上)?
☞未审查原值即促成签约致买方多付19余万税款,中介居间服务存在瑕疵应退费、赔偿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多年后被拆迁,买受人可否主张信赖利益?区位补偿价的评估适用时间节点:合同无效时还是征地拆迁时?(下)
☞农村宅基地房屋出售16年并历经多次转让,法院为何仍支持初始售房人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方主张区位补偿款获法院支持!(上)
☞儿子离婚后出走被宣告死亡,当时未办证后房改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能否认定为遗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法院为何支持买受人并无合同依据的房款利息及相关手续费损失?房屋漏水影响居住,如何成功解约,获赔偿?(下)
☞购房人、开发商,谁对房屋质量问题负举证责任?何种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漏水影响居住,如何成功解约,获赔偿?(中)
☞房屋漏水影响居住,买受人是如何不“鉴”而胜,成功解约,退房并获得赔偿的?(上)
☞婆婆代签出售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房,儿媳反对无效,法院判合同继续履行!(下)
☞共同还贷的房屋为配偶一方单独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婆婆代签出售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房,儿媳反对无效,法院判合同继续履行!(上)
☞何谓房改房?购买、出售房改房应注意哪些环节? 房改购买13年后平价出售过户他人,法院为何不支持无效、返还?
☞分居期间单方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履行不能合同解除配偶是否需要对返还购房款负连带责任?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折扣购买的房改房作为遗产,可否进行遗嘱赠与?被继承人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涉案房屋遗嘱继承人是否放弃、未接受遗赠?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折扣购买的房改房,是否属于被继承人与已故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如何认定?
☞妻子监狱服刑丈夫单方出售夫妻集资房履行不能十年后解除,各方当事人在房屋交易中及过户不能合同解除情况下,如何认定过错及责任?
☞妻子监狱服刑丈夫单方出售夫妻集资房履行不能十年后解除,相关责任人对买方损失的过错责任该如何认定?(上)
☞继承取得的房屋再出售税费如何计算,中介促成签约但算错税费还能否主张居间服务费?(上)
☞离婚诉讼期间单方出售共有房屋,履行不能致合同解除,出卖人被判全额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上)
☞“跳单”买卖“经转商”房核错原值,36万元的税费误差该谁承担?
☞本可售出更高价格房屋却被中介员工低价“截胡”,居间方是否应退还中介服务费及咨询费并赔偿出卖人损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