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有效期20年如何理解,是房屋产权期限还是办理产权的期限?
供稿│易居房产律师团队研究部(授权发表)
来源│易居房产律师团队案例研究库(总第277)
联系│咨询/委托 13911056513(张涛律师)
协议有效期20年如何理解,是房屋产权期限还是办理产权的期限?
---研究所与制药厂所有权确认纠纷系列案法律解析之二
【关键词】
所有权确认 房屋所有权确认 所有权确认之诉 违规改扩建 建筑物产权归属 产权变更登记 排除妨害 非法拆除 违章建筑 房地一体 土地使用权
【要点提示】
协议约定的20年的期限如何理解,是产权期限还是办理产权的期限?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更倾向于采信相关事项经手人的表述。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某研究所(上诉人)(简称研究所)
被告:北京某制药厂有限公司(上诉人)(简称制药厂)
被告:北京某制药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简称制药公司)
【案情简介】
研究所诉称:我方与制药厂有长期的合作关系。1996年,经制药厂同意,我方开始陆续在制药厂院内建造制剂中心。制药厂于1998年5月12日向区政府递交《关于我厂土地规划建筑的报告》,请求镇政府批准我方在其土地规划建筑范围内进行建设,且建筑物产权归我方所有。同年6月16日,获得镇政府“同意”《批复》。2000年11月13日,我方与该厂签订《协议书》,约定:1.制药厂作为我方的科研基地,同意我方在制药厂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制剂中心。1996年开始兴建,2000年基本完工;2.我方在制药厂厂区内所建制剂中心建筑产权属我方所有;3.制药厂在办理建筑产权证时,应为我方制剂中心办理独立的产权手续;4.本协议有效期20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后,我方一直实际占有和使用制剂中心。2002年,我方又出资对制剂中心进行了改造和重新装修。2011年5月中旬,制药厂指使制药公司给我方停水断电,不得已停产。2011年7月7日起,制药厂开始拒绝我方工作人员进入厂区。2011年7月9日,制药公司进入制剂中心办公楼并擅自开始装修,更换门锁,占用制剂中心。多次交涉未果。后了解到制药厂于2002年9月办理了制剂中心产权,但一直未告知、更没将产权过户至我方名下。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此诉讼。研究院诉请:确认制剂中心房屋产权归我方所有,大恒公司协助配合办理制剂中心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制药厂辩称:不同意研究所的诉请。诉争房屋产权及其所在土地使用权均载于我司名下,我司拥有合法产权。最初投资人某经济合作社以原有厂房1000平方米及场地8000平方米作为出资。2001年2月10日,我司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70余万元,取得了宗地面积294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9月4日,我司依法办理了这宗土地的地上建筑物产权登记手续,其中包括本案诉争的全部房屋。
没有证据证明诉争房屋由研究所所建,也没有证据证明研究所对诉争房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研究所对诉争房屋进行了拆除及改扩建,违反了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了我司对房屋的所有权。
制药公司辩称:该案与我公司无关,涉诉房屋内没有我公司物品,不同意作为本案被告
【法院判决】
【一审】:
【后文揭秘…】
【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解析】
一、约定在他方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产权归己方,协议合法有效吗?!
【详见本公众号2019年1月6日推文】约定在他方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产权归己方,协议合法有效吗?!
二、协议有效期20年如何理解,是房屋产权期限还是办理产权的期限?
研究所提供了证人赵某的《证明》,证明:《协议书》是研究所和制药厂的真实意思表示,制剂中心是研究所出资兴建的,制药厂没有出资。2000年制剂中心建成,但还不能办理产权证,为了明确产权归属,研究所和制药厂才签订《协议书》,明确制剂中心产权归属于研究所,因为签约时制药厂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法为研究所办理产权,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办理,所以约定了20年的期限,这个期限不是研究所的产权期限而是制药厂为研究所办理产权的期限。研究所申请赵某到庭作证,证人称其于1995年到2000年12月担任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1993年到2002年12月担任制药厂的法定代表人,2000年11月13日研究所和制药厂签订了一份协议,因为当时自己同时担任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对双方的签约情况比较了解,1996年底研究所想要建造一个制剂中心,制药厂就把当时想规划的一部分无偿给研究所,当时就说产权归研究所,让其在这里盖房,并向镇政府打了一个报告。诉争房屋用地起初是空地,1996年底开始设计,后来改造过几次,到2000年下半年建成,位置是所有权证登记的15、16、18、19号房屋。这样,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说这个产权是研究所的。签订这个协议的时候自己都即将不再担任所长了,目的是离任前把研究所和制药厂的资产说清楚,当时自己就认为20年的时间应该能把产权证办下来,而且制药厂这边股东跟自己关系非常好,所以觉得还是很有把握的。关于20年期限问题,房屋产权肯定是研究所的,但是办理证书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2002年以后的事情就不知情了。
制药厂对证言不予认可,认为赵某的证言陈述有矛盾的地方,按照研究所提交的证据其任职时间是到2000年,他自己陈述是到2002年,办证时候赵某还是制药厂的法定代表人,他说不知情是不属实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对协议20年期限内容的理解,赵某证明20年为办理所有权证的时间,制剂中心的实际位置为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15、16、18、19号房屋,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因为赵某是相关事项的经手人,法院对其证言予以采信。故认定,这个20年期限不是研究所的产权期限而是制药厂为研究所办理产权的期限。
三、未经审批违规改扩建的房屋,能够由法院进行所有权确认吗?
【详见后文解析】
四、法院已确认了房屋所有权,为何不支持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
【详见后文解析】
版权公告
易居房产律师团原创文章;如需转载原创字样文章请联系本文作者并注明出处;本公众号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且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买房、卖房、继承、析产、分割、确权、陪购、陪售,代理谈判、签约、争议解决。
敬请关注:易居房产律师网
http://www.maxfcls.com/(PC端)
http://www.maxfcls.com/wap/(移动端)
法律咨询电话:13911056513
Email:13911056513@139.com
易居房产律师团队合照
专注房产十三年
专业房产争议解决
易居房产律师团订阅号
易居首席张涛律师订阅号
点击下方文章标题,可阅读更多文章
更多原创文章,在本订阅号“查看历史”
☞约定在他方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产权归己方,协议合法有效吗?!
☞口头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协商一致可解除?!解除时间该如何确定?
☞买受人诉请确认口头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返还购房款,法院为何不支持?
☞支付款项系买方义务,协商变更支付未成仍应按原约定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买方延迟付款违约,法院为何仍判决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协商未成未解除,卖方不应拒绝履行?!
☞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能对抗已支付房屋大部分价款的买受人的交付、过户请求权?
☞出卖人协助办理银行贷款附随义务约定不明确,不宜强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