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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新见】夏少光:破解“洛克悖论”: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契约政府理论的超越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哲学研究 Author ​夏少光

破解“洛克悖论”: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契约政府理论的超越


摘   要:在洛克的财产所有权理论中,财产的内容除了劳动产品,还有基于同意和协议而成的货币。从劳动财产权中推论出作为非劳动的货币财产权,使劳动与财产的关系从一致走向分离和对立。这显示了洛克基于自然法的财产所有权理论的悖论,暴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矛盾和契约型政府理论的困境。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科学货币观,破解了洛克劳动产品-货币的二元难题。雇佣劳动和剩余价值生产才是劳动与所有权从一致走向分离的原因,由此产生了财产所有权的不平等与两极化。保护全体社会成员劳动财产的契约型政府只是资产阶级与时代错位的虚构,在现实中则是以物为中介的支配权力和阶级对立。实现劳动者自由发展的政治秩序,不是基于私有财产所有权之上的契约型政府,而是以消灭私有制为前提的重建个人所有制。

关键词:马克思;洛克;财产所有权;劳动;货币

财产所有权是政治哲学的核心议题之一。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约翰·洛克的财产所有权理论有着深远的影响。洛克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契约型政府理论,奠定了后世资产阶级政府与国家理论的一种基本模型,也为其赢得了“自由主义之父”的声誉。长期以来,学界对洛克的财产所有权学说,主要将其概括为“劳动所有原则”,认为洛克是以劳动作为财产所有权的依据。实际上,这仅仅指认了洛克学说的部分特征,而没有注意到他在劳动形成的财产之外,还提出了货币这种基于同意和协议而形成的财产。从自然法的劳动所有原则中,推论出非劳动的货币财产,形成了明显的悖论,并由此暴露出资产阶级政府理论的根本困境。作为资产阶级财产所有权理论的重要批判者,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以洛克为代表的资产阶级财产所有权理论进行了深入彻底的批判。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破解了劳动和财产从一致走向分离的悖论,并对资产阶级的所有权和政府理论进行了颠覆性的反思。应当完整准确地理解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的内涵,特别是其中被长期忽视的深层悖论,并在此基础上重释马克思超越以洛克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政府理论的具体路径。这对当下深化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不失为一种富有新意的视角。


一、劳动产品与货币:洛克的两种财产所有权理论

 通常人们将洛克的财产所有权学说概括为“劳动所有原则”。这一学说是在《政府论》中提出的,其要点如下:第一,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看,财产的私人所有权并非从来就有,而是在人类脱离原始的共同占有状态过程中形成的。在自然状态下,起初人们只是以上帝子民的名义共同占有大自然中的物产,任何人并不先天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这些属于全体上帝子民所共有的物产,必须要通过某种方式拨划给私人,才能得到利用,因而有必要使之从共同占有状态变为私人所有。第二,使物产脱离原始的无主状态而成为个人财产的手段是劳动。通过劳动,人们给处于自然状态的物产添加(掺入,mix)了劳动,从而使其脱离自然状态。因此,掺入了劳动的物品就成为劳动者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权是对个人通过劳动在产品中所增加的价值的许可与报偿。第三,个人所占有的财产数量,以不超过其个人消费所需、不会造成腐坏浪费为限。第四,劳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所有权,与人类整体的福利相一致。同一块土地上通过劳动所获得的产品,比自然生长的产品数量要多得多。虽然劳动成果直接属于所有者,但在间接意义上也造福了全人类,因为这意味着整个人类可以享用的物产数量的增加。第五,为了确认和保护私人财产权,人们通过缔结契约建立政府,进入了比自然状态更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中。但实际上,洛克还以一种不太显眼的方式对劳动所有原则进行了重大修正。在劳动产品这一财产形式之外,洛克还引入了通过同意和协议而形成的另一种财产——货币。最初,人们通过劳动获得财产,而且财产的数量以不超过自己的需要为限度,这是一种比较平等的状态。这一状态在很长时期内一直有效,直到出现货币为止。“人们的超过需要的占有欲改变了事物的真实价值,而这种价值是以事物对人的生活的功用而定的;或者,人们已经同意让一小块不会耗损又不会败坏的黄色金属值一大块肉或一大堆粮食”(洛克,1964年,第24页),“金、银、钻石则由人们的爱好或协议给以比它们的实际用处和对生活之需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同上,第29页)积聚了超过自己消费需求的肉或果实并导致败坏浪费,是违反自然法则的。但积聚大量超过消费需求的金银,却并不会违反自然法则,因为金银不易损坏。货币克服了超出消费需求会导致损坏这一难题:“这是一种人们可以保存而不至于损坏的能耐久的东西,他们基于相互同意,用它来交换真正有用但易于败坏的生活必需品。”(同上,第30页)

货币的出现打破了此前通过劳动获取财产时比较平等的状态。“由于货币的出现和人们默许同意赋予土地以一种价值,形成了(基于同意)较大的占有和对土地的权利”(同上,第23页),“不同程度的勤劳会给人们以不同数量的财产,同样地,货币的这一发明给了他们以继续积累和扩大他们的财产的机会”。(同上,第30页)货币的出现所造成的不平等,促进了人们进一步扩大生产,因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只要一个人在他邻人中间发现可以用作货币和具有货币价值的某种东西,你将看到这同一个人立即开始扩大他的地产。”(同上,第31页)人们所占有的财产由此产生了明显的分化。形成这一分化的关键是货币。“既然金银与衣食车马相比,对于人类生活的用处不大,其价值只是从人们的同意而来,而且大部分还取决于劳动的尺度,这就很明显,人们已经同意对于土地可以有不平均和不相等的占有。他们通过默许和自愿的同意找到一种方法,使一个人完全可以占有其产量超过他个人消费量的更多的土地,那个方法就是把剩余产品去交换可以窖藏而不致损害任何人的金银;这些金属在占有人手中不会损毁或败坏。人们之所以能够超出社会的范围,不必通过社会契约,而这样地把物品分成不平等的私有财产,只是由于他们赋予金银以一种价值并默认货币的使用。”(同上,第31-32页)


二、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的深层悖论及其思想史意义

 就洛克理论的本意而言,货币是作为劳动所有权理论的内部概念提出的,意在解决自然法原则对财产权的内在限制。洛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觉察到,货币概念对最初的基于劳动的所有权理论形成了挑战,因而作出了让步性的补充说明:在货币产生以后,货币的价值一方面“只是从人们的同意而来”,但另一方面“大部分还取决于劳动的尺度”。在这里,货币的价值已是“大部分”而非“全部”取决于劳动的尺度。且不论“只是从同意而来”与“大部分还取决于劳动的尺度”能否兼容,即使就洛克仍想努力维护的“大部分还取决于劳动的尺度”这一标准而言,在这“大部分”的劳动之外的“小部分”,不正是非劳动吗?固然,洛克想通过“大部分”这一规定将货币所包含的劳动与非劳动的矛盾最小化,但二者之间的差别是原则性的,因而洛克弥合二者的努力只是徒劳的。

事实上,通过引入货币,洛克形成了两种财产观、两种所有权理论。这两种财产所有权有着原则上的差别:在前一种以劳动为基础的财产所有权中,每个人所占有的财产数量是比较平等的,财产的获得和利用满足了人的生活需要,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对人的劳动投入的许可与嘉奖。劳动和财产之间是一种正面的、肯定的、积极的关系。但在后一种出现了货币的状态中,劳动并不是财产的唯一依据,财产的多寡与劳动没有必然的关系,财产出现了不平等乃至巨大的分化。由此,财产所有权也并不是对个人勤劳的证明。洛克一方面认为劳动是财产的依据,另一方面又认为在劳动之外人们的同意和协议也是财产的依据。质言之,财产所有权的依据,到底是一元的(劳动)还是二元的(劳动和同意) 劳动与财产之间,是否必然具有一致性?洛克在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上出现了明显的矛盾。有学者指出: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在起点上、“在原则上带有强烈的平等主义,并且劳动自身赋予物主权利的断言就其内涵来说是尤为激进的”。但是在引入货币之后,“因为货币只有通过同意才具有价值,……通过这种方式,在几个段落中,洛克从平等主义的基础转而得出了反平等主义的结论”。(阿巴拉斯特,第212-213页)从自然法中劳动与财产的一致性出发,却出现了“劳动创造财产”与“非劳动(同意)也创造财产”这两种对立状态并存的局面,而这两种状态都是从洛克所设定的自然法原则中推论出来的。这无疑是一个悖论。面对如此明显的悖论,向来强调知识“清楚明白”特征的洛克却并未继续追问,而是一笔带过。

由于《政府论》中洛克论及货币的内容过于简略含混,因而对洛克货币思想的解读不乏争议。这些争议注定无法在《政府论》对货币浮光掠影式的论述中得到有信服力的说明。结合洛克其他经济学著作,如《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中更详尽的论述,有助于更好澄清洛克的货币思想。对照《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可以发现,洛克的货币观有如下特点:一是本身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货币理论,并时常表现出摇摆不定的特点。该书对货币的认识动摇在“名目论”和“金属论”之间,未能揭示货币的本质。(参见洛克,1962年)洛克最先提出了“流通货币量决定商品价格”这一错误观点,并且“有时加以肯定有时加以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555页),对决定通货数量的因素,“洛克的观点是动摇不定的”。(同上,第563页)二是否认货币价值有客观基础,将货币价值视为由人的主观同意决定的。“因为黄金和白银耐久、稀少并且很难伪造,所以人们一致同意给它们以一种想象的价值”。(洛克,1962年,第19页)正如后来马克思所指出的,“洛克直截了当地说明了金银没有价值和金银价值取决于金银量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47页),而这只是一种从威廉·配第就开始的“幻想”的庸俗化(同上,第121-122页)。三是更充分地展现了引入货币概念的意图,就是要为财产权的不平等和非劳动财产的正当性进行辩护。洛克认为,“从贷款上收取利润,也和从土地上收取地租同样是公正而合法的”,其成因在于“货币分配不均使别人借用我的货币”。尽管洛克也怀疑,放贷人所得的6%的利息,“看来好像是另一个人的劳动的成果”,在6%以外的收益是由于“借款人的勤劳”,但仍然坚称“有理由为这笔钱支付利息”。(洛克,1962年,第33-34页)即便如此,洛克也不得不承认,利息是对非本人劳动成果的占有,货币是不结果实的,它不会产生任何东西,但是,它通过相互协议,把作为一个人劳动报酬的利润转入另一个人的口袋。(参见洛克,1962年,第33页)这与他在《政府论》中对货币本质的认识是一致的。

但更应看到的是,洛克思想中的上述悖论,还受到其阶级立场和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在政治上的矛盾心态的写照。正如后来马克思所指出的:“约翰·洛克是一切形式的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代表工厂主反对工人阶级和贫民,代表商人反对旧式高利贷者,代表金融贵族反对作为债务人的国家,他在自己的一本著作中甚至证明资产阶级的理智是人类的正常理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72页)洛克《政府论》面世的时代,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业已完成,资产阶级已经取代封建阶级,在政治上完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秩序。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所包含的对抗性矛盾也逐渐显露,资产阶级在革命时代向社会大众所许诺的自由平等的未来社会并未变成现实,相反却出现了新的阶级分化和对立。尤其是作为劳动者的雇佣工人虽劳碌终身却生活困苦已经成为显而易见的现实,以至于洛克不得不建议将工人阶级家庭的子女从3岁起就强制送到工读学校做工,因为不劳动就没有饭吃。(参见洛克,2018年,第276页)洛克展示了作为新兴统治阶级的辉格党人的苦恼:一方面,需要去捍卫资产阶级革命的正当性,把资产阶级塑造成凭借自己的劳动而获得财产的生产性阶级,因此把劳动视为财产所有权的依据;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资产阶级统治所导致的更加严重的社会贫富分化,因此又引入了货币作为使财产不平等合法化的圣水。换言之,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的悖论,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的历史进步性与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是资产阶级从革命走向反动的历史辩证法的缩影,表明作为超阶级幻象而被塑造出来的资产阶级法权观在现实面前的破灭。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使每个人在思想上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指出洛克思想中的上述悖论,并非简单要求洛克为这些观点及其所代表的社会关系负责。正因为洛克的理论在一定意义上较为充分地表达了时代精神的诉求,因此其典型意义和象征性内涵值得进一步发掘。洛克的财产所有权理论,展现了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若干结构性特征,暴露了其内部无法自圆其说的困境。具体而言,这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第一,洛克揭示了资本主义私人财产所有权以至整个资产阶级政府理论的深层矛盾,预言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命运。洛克对财产所有权的上述并不成功、但却流传甚广的辩护,暴露了该理论内部核心范畴之间的矛盾。在洛克的财产所有权理论中,包含着劳动与非劳动(货币)、平等与非平等、使用价值与价值等诸多矛盾,这些矛盾虽然在洛克的理论体系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澄清,但确实奠定了进一步讨论的起点。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的悖论,不过是以一种漫画的形式表明,资产阶级所谓的劳动所有原则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即使从所谓的劳动和平等出发,最终也会走向反劳动和不平等的结局。既然洛克把基于劳动的平等的财产所有权视为建立政府的基础,那么一旦这种财产所有权的平等性不复存在,在此基础之上的政府的正当性也就成为可疑的了。

第二,呈现了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方法论特征及其深层危机。洛克在其财产所有权理论中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在于,从近乎激进的平等的劳动所有原则出发,却走向了财产的不平等和分化。这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洛克一方面承认劳动所有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有效,否则就不足以奠定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必须要引进货币作为“上帝之手”来进行补救,否则劳动所有原则会引发可能危及资产阶级统治秩序的革命。在这里,货币似乎只是作为以劳动为依据的财产所有权体系之外的一种偶然因素,但是却具有逆转性的意义。洛克这种阐释所隐含的意味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起点和原则上是平等的,在结果上出现不平等,则是由于谁也无法解释的莫名的偶然因素。这进一步展现了向来喜欢以“理性”自我标榜的资产阶级政治哲学在方法论上的矛盾:一方面,标榜所谓的理性主义,要求把一切都诉诸理性的法庭进行审判,但另一面,却又把自身的社会存在神秘化为不可知之物,甘愿放弃对其进行彻底批判的权利。从超阶级的启蒙的理性主义理想,堕落成用新的政治蒙昧主义为阶级统治做辩护。以一种偶然的、非本质的小补丁(货币)去解释资产阶级无法回避的现实不平等,以便从整体上捍卫体系(以劳动所有原则为合法性依据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丧失对于整个财产所有权体系的本质性批判。

第三,揭穿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政治的进步与文明幻象。洛克视劳动为财富、政府、共同体、政治社会等一系列进步性事物的基础,赋予劳动非常重要的地位。把为维持生存而进行的劳动作为构建政治秩序的基础,这种观念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是区分古代政治与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参见阿伦特)把财产所有权在观念上明确作为人参与政治生活和实现自由的前提和根基,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如马克思后来在评论兰盖《民法论》时,认为兰盖的观点“法的精神就是所有权”,“表明了他的见解的深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417页)劳动所有原则一个不容忽视的贡献是从应然意义上确立了劳动者作为政治主体的地位。但在引入货币之后,劳动在货币原则面前却又被否定掉了。在前一种原则中,劳动者及劳动解放被捧得有多高,在后一种原则中,劳动及劳动者就被摔得有多重。劳动与货币之间的冲突,深刻地展示了现代政治内部的撕裂。洛克本人无力弥合这种撕裂,但是至少揭示出了这一与现代政治的前景息息相关的悖论。


三、破解“洛克悖论”:劳动价值论视野中的货币拜物教批判

 以往对于洛克该理论的研究,容易囿于理论内部进行复述与补缀,或纠缠于无关宏旨的细节诘问。(参见塔利;诺奇克)从政治哲学史的深层脉络看,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中的上述根本性悖论理应成为关注的重点。以思想主旨上的交锋深度而论,作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系统性批判者的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剖析,是阐释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一个不可或缺的思想制高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洛克的财产所有权和货币理论,作了许多引用和评注。这为科学解读洛克的财产所有权和货币思想提供了宝贵的指南。尤其是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参照《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对《政府论》中的财产所有权理论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摘录和评论。马克思解读的重心,也正在指出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内在的悖论。马克思指出,从财产权理论的起点看,“洛克想要证明的,不是相反的命题,即认为除劳动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办法获得所有权这样的命题,而是怎样才能通过个人劳动创造个人所有权”。在论证的过程中,货币的引入扩大了财产权的范围,“所有权的一个界限是个人劳动的界限;另一个界限是,一个人储存的东西不多于他能够使用的东西。后一个界限由于把容易损坏的产品同货币交换而扩大了”。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个人所有权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是与洛克在财产权理论起点处的设定相矛盾的。“如果我们把洛克关于劳动一般的观点同他关于利息和地租的起源的观点对照一下,那么,剩余价值无非是土地和资本这些劳动条件使它们的所有者能够去占有的他人劳动,剩余劳动”。“在洛克看来,如果劳动条件的数量大于一个人用自己的劳动所能利用的数量,那么,对这些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就是一种同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权的自然法基础相矛盾的政治发明”。马克思指出,《政府论》中“人们之所以可能超过社会确定的界限,不经协议,把财物分成不均等的私人财产,只是因为他们使金银具有了价值,默认货币的使用”,应当与《略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中的另一句话结合起来:“货币是不结果实的,它不会生产任何东西,但是,它通过相互协议,把作为一个人的劳动报酬的利润转入另一个人的口袋”。这两句话的意思无非表示,基于协议而形成的财产权破坏了洛克在起点处设定的基于劳动的财产权,所以马克思提醒:“不要忘记,照他看来,自然法使个人劳动成为所有权的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269-271页)因此,尽管在理论的起点上“洛克想要证明的,不是相反的命题”,但在终点上却为“非劳动如何形成所有权”这一相反的命题作辩护。这正是洛克财产所有权理论的悖论。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马克思科学界定了劳动和货币的本质及其关系。一方面,作为中介、调整、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有意识活动,劳动是使劳动对象脱离自然状态、成为满足人需要的劳动产品的关键,也是产品所包含价值的本质。在此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某种程度上借鉴了洛克的劳动所有原则。当然,相对于洛克粗糙浮泛的掺入(mix)说,马克思以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基础的劳动观,阐明了个体劳动与社会劳动的辩证关系,也修正了洛克的货币观中将个体劳动与社会同意对立起来的谬误。另一方面,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它之所以能够作为承担社会职能的价值体而存在,一个根本的前提是作为人类劳动的产品,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货币“这种物的天然的金属形式仍旧是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形式,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化身”(《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56页),“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同上,第114页)因而,货币不是完全游离于劳动之外的神秘玄妙之物,而是作为人类劳动无差别凝结的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已。马克思曾将洛克作为“货币价值想象说”的典型代表,指出这一谬误的原因在于混淆了价值与价值形式的区别。“对于交换过程使之转化为货币的那个商品,交换过程给予它的,不是它的价值,而是它的独特的价值形式。有人由于把这两种规定混淆起来,曾误认为金银的价值是想象的。”(同上,第109-110页)

马克思敏锐地抓住并大大发挥了洛克漫画式预言的劳动与财产的分离特征,并进一步赋予其明确的社会历史内涵,作为自己政治哲学批判的一个重要方向。一旦洛克《政府论》所呼唤的资本主义社会在现实中建立,以货币所有者面目出现的资本家与作为劳动力出卖者的雇佣工人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就彻底暴露出来。这表现在:尽管在起点,工人与资本家分别作为劳动力与货币的所有者订立契约,看上去都是独立的、平等的,但是一旦进入劳动过程中具体使用劳动力时,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却超过了为购买劳动力而付出的货币金额。工人为资本家所创造的价值超过资本家所支付的货币工资,形成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在劳动过程的终点处就是不平等的。“等价物的交换好像是以个人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为前提的,——因此好像把通过劳动的占有,即占有的现实经济过程,同对客体化的劳动的所有权等同起来了;……这样的等价物的交换转向自己的反面,由于必然的辩证法而表现为劳动和所有权的绝对分离,表现为不通过交换不付给等价物而占有他人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10页)在劳动过程中,由于资本家掌握了对于生产过程的组织权力,因而事实上也对工人的人身形成了强制性的支配权力。以平等的交易契约关系开始,却走向了不平等的权力支配关系。伴随着这一过程,在“劳动所有原则”中被宣称为平等的所有权关系,在现实中却发生了惊人的转变,平等的“我劳动归我所有”,变成了“我的劳动归他人所有”,而且是“我的劳动物化为我一无所有的条件”。“在交换价值进一步的发展中,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并且最终表明,对自己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也就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而这样一来,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92页)

在上述转变过程中,货币确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与洛克的解读存在本质区别之处在于,货币发挥作用的原因不是其作为金属不易腐坏的自然属性,发挥作用的方式也不只是作为主观心理活动的同意和协议。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其包含的价值实体的本质就是抽象劳动,在此意义上货币对劳动而言并非绝对异质性的存在。货币与劳动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置于具体的生产方式中具体分析。洛克的缺陷在于将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及所有权形式混为一谈:他在理论中加以理想化描述的是个体私有制,而在现实中为之张本的却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实际上在这两种生产方式中货币与劳动的关系截然不同——在个体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是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当劳动者基于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而以货币为中介进行商品交换时,货币只是作为一般等价物发挥作用,交换也是等价交换,劳动-货币-所有权之间是一致的。但在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作为资本的货币是剥削工人、带来剩余价值的手段,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换在实质上是不等价的:作为资本的货币与作为雇佣工人的劳动,在所有权关系上是对抗性的,因而是不一致的。

货币从作为一般等价物到作为资本的价值形式的转变,与所有权从个体私人所有权到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之间的历史变化是一致的。这一转变背后本是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变史,是社会有机体长期运动过程的结果。货币其实是以金属为物质载体的生产关系,但这在货币的金属外观中是丝毫看不出来的。当人们将目光停留在货币作为金属的自然形式上,不愿或不能看出其背后所承载的这一社会历史内容,也不愿意对货币在不同生产方式中所扮演的截然不同的角色进行区分的时候,就只好将所有权的形态转变归因于货币的自然属性了。于是就赋予货币的金属外观(不易腐坏)以扭转乾坤的魔力——洛克正是如此。从思想方法上分析,是因为丧失了中介思维。这是比商品拜物教更高级、更隐秘的货币拜物教,表明作为认识主体的资产阶级由于阶级局限而丧失了辩证思维,“其目的是要在人们还不能解释人的关系的谜一般的形态的产生过程时,至少暂时把这种形态的奇异外观除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11页)本质与中介思维的丧失,使得资产阶级把矛盾与危机往往视为突如其来的大洪水爆发,而看不到其中必然的、长期的、根本的根源。


四、超越资产阶级契约政府理论及其进步-文明幻象

 在洛克的政治哲学中,为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而缔结契约形成政府,被赋予了浓厚的进步-文明意味,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方向。这种对社会政治的“自然”起源及其走向的阐释,被革命胜利后的资产阶级刻意包装成具有普遍意义的创世纪神话,在启蒙之名下蜕变为新的政治神学与蒙昧主义。洛克作为这种资产阶级政治创世纪神话的较为全面系统的编撰者,使其在思想史上受到了较高的推崇。但在作为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系统批判者的马克思那里,这受到了彻底的质疑与诘问。具体而言,马克思的批判是通过以下几重逻辑展开的:

首先,马克思对财产所有权的本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财产仅仅是有意识地把生产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这样一种关系(对于单个的人来说,这种关系是由共同体造成、并宣布为法律和加以保证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86页),“财产最初无非意味着这样一种关系: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把它们看作是他本身的自然前提,这种前提可以说仅仅是他身体的延伸”。(同上,第484页)“如果我们把洛克关于劳动一般的观点同他关于利息和地租的起源的观点对照一下,那么,剩余价值无非是土地和资本这些劳动条件使它们的所有者能够去占有的他人劳动,剩余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269页)所有权的根本对象是生产条件、生产资料,而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马克思作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区分。事实上的所有权是生产关系层面的,它体现的是一种实际的“权力(Macht)关系”,并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法律上的所有权,则是生产关系在国家和法的层面的表现,体现了一种“权利(Recht)关系”,并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不能停留在国家和法的上层建筑的层面,而必须看到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对生产资料的实际垄断和控制在其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参见王峰明、牛变秀)

由于未区分劳动本身与劳动在特定生产关系下的组织形式,洛克将劳动由具体的人来承担这一技术必要性与形成私有财产这一特定历史形式混为一谈。洛克认为只有建立私有财产,人类才能占有和利用大自然中的物资。“上帝既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亦给予他们以理性,让他们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处而加以利用。……但是,这些既是给人类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过某种拨归私用的方式,然后才能对于某一个人有用处或者有好处”(洛克,1964年,第17-18页),“人类生活的条件既需要劳动和从事劳动的资料,就必然地导致私人占有”。(同上,第22页)但洛克此处实际上是在用“必然”这一字眼在事实上毫无必然性的地方强行建立所谓的“必然联系”。在马克思看来,固然人总要通过劳动才能获取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在私人占有条件下才能进行生产劳动,这种占有也未必会形成财产的私人所有权。“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财产(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但是,可笑的是从这里一步就跳到财产的一定形式,如私有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8页)人总是要进行生产和分配的,但洛克所谓的这种以单独的个体为单位进行生产和分配的形式,却仅仅只是一种历史上特定阶段的、因而终究是要被扬弃的形式——从历史上看,在自然形成的公社、古典古代的公社和日耳曼公社等形式中,人对生产条件的占有都不是以个人的形式进行的,相反,人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倒是这种占有关系的前提;在未来,则会出现协作与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其次,形成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并不是从洛克所理解的“自然状态”中直接产生、从来如此的。撇开这一观点从史实层面受到的挑战(例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之前的所有权形式的考察)不说,更根本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私人所有权的根本区别是不容抹煞的。洛克所理想化的那种每个原子式的劳动者自由劳动、由此形成对自己劳动产品私人所有权的自足状态,只是一种符合资产阶级趣味的虚构。“从洛克到李嘉图的一般法律观念都是小资产阶级所有制的观念,而他们所阐述的生产关系则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所有这些作者身上都可以发现二重的东西:(1)在经济上,他们都反对以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证明对群众的剥夺的优越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优越性;(2)在意识形态和法律上,他们把以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意识形态硬搬到以剥夺直接生产者为基础的所有制上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159-160页)“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87页)资产阶级最擅长的是用虚构出来的前资本主义的个体私有权的那种自给自足、田园牧歌的美好画面,为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的狂飙突进鸣锣开道,为其造成的灾难和贫困掩人耳目。这本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支配下的一种话语策略。

再者,在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所有权之上建立的契约型政府,不仅不能实现劳动者的平等自由,反而包含着更深刻和普遍的对抗性矛盾。洛克借助货币概念,已经迂回地承认了财产所有权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只不过仍努力想把这种不平等描绘成有产者之间“多”与“少”的分别。而在事实上的资产阶级社会中,则是“有”与“无”的尖锐对立。以剩余价值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其财富积累机制的根本倾向就是在一极造成过剩而在另一极形成赤贫。以货币形式出现的私有财产,则更由于其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驱动,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启了西西弗斯式的积累。这不仅使财产所有权两极化,也进一步加剧了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甚至出现骇人听闻的过度劳动,由此造成了人的体力与智力的全面退化。这对洛克所描绘的自由平等的政治秩序形成了两重挑战:一是,即使在洛克所构想的那种每个人都是获得私有财产的劳动者的前提下,社会也会形成全面冷漠、疏离、孤立的关系。以私人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社会,形式上的平等独立的另一面是每个人之间的相互对立,“一切人对一切人的全面战争”是这种社会之中的常态。“以交换价值和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诚然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依赖为前提,但同时又以生产者的私人利益完全隔离和社会分工为前提,而这种社会分工的统一和互相补充,仿佛是一种自然关系,存在于个人之外并且不以个人为转移。普遍的需求和供给互相产生的压力,作为中介使漠不关心的人们发生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8页)二是,事实上更进一步的是,在每个人之间的全面对立之外,不同于洛克所理解的那种纯粹原子式的集合关系,在社会内部还产生了以私人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集团分化,不同的社会集团以财产所有权的状况为依据,形成了阶级的分化和对立。以财产所有权的阶级对立为基础,政府(不论是否以契约手段建立)只会堕落为保护特定阶级财产所有权的工具,即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的政府是“全体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我们在这里得到了一个像数学一样精确的证明:为什么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假兄弟,但面对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220页)

基于古代与现代政治的分野,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当然有其历史的进步和文明面。相对于古代政治直接的人身不平等和依附性关系,以及与生产力的不发达状态相适应的狭小活动范围,“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在类本质的意义上确认了人的平等自由的可能性。为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而开启的全球化进程,也为人在世界历史舞台上的更高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此理应予以充分肯定,但也应明确这种进步-文明本身的限度与自我否定趋势。追求私人财产所有权,使得资本主义政治充满了鄙俗的气息。相形之下,反而是古代世界的政治以直接塑造更好的政治共同体成员为目标(虽然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更加注重人的发展,因而显得更加崇高。货币关系的引入,则使得这种鄙俗特征更加明显化、绝对化,也是在更大范围内造成政治异化的催化剂。

最后,造成资本主义冷漠、疏离、对抗的政治关系的基础,也在于悖论性的财产所有权关系。资本主义政治体系的特点,是通过物的依赖性来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物的依赖性在政治生活中,从两个层面发挥作用:第一,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来看,私有财产成了人支配人的中介和手段。“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6页)每个人都是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货币则是这种人支配人的社会权力的比较发达的、普遍的形式。“在这个基础上,例如货币自身就是资本,因为生产条件自身具有与劳动相对立的异化形式,表现为他人的所有权而与劳动相对立,并作为这样的所有权对劳动进行统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351页)第二,这种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其运行的机制本身,成了独立于人之外的组织力量,支配着人类社会的运行并造成破坏性后果。“随着生产的社会性的增长,货币的权力也按同一程度增长,也就是说,交换关系固定为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外在的、不依赖于生产者的权力。最初作为促进生产的手段出现的东西,成了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异己的关系。生产者在什么程度上依赖于交换,看来,交换也在什么程度上不依赖于生产者,作为产品的产品和作为交换价值的产品之间的鸿沟也在什么程度上加深。货币没有造成这些对立和矛盾;而是这些矛盾和对立的发展造成了货币的似乎先验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95-96页)在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运动规律支配下,经济危机成为社会发展无法挣脱的魔咒。每一次经济危机不仅导致直接的对既有财产、财富的损坏,也使社会经济从文明和秩序倒退到无政府的“自然状态”。

资本主义既是一种商品生产方式,又是一种以剥削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既是生产商品价值的过程,又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由此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而这两种规定性的相互否定,正是“洛克悖论”的实质。这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自反性,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正义与非正义两种相反的规定集于一身,自己反对自己、自己否定自己、自己扬弃自己。这既是对基于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的政府与政治秩序的否定,也孕育着更高的否定性力量。马克思立足于劳动和所有权的统一,直接指认了资本主义所有权的非正义性,指认了工人阶级对这种非正义性的自觉意识在推动资本主义灭亡中的重大意义。(参见王峰明)作为这种政治秩序扬弃者的无产阶级,正是要通过革命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把社会化的生产力与财产从资本主义的狭隘占有中解放出来,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这才是真正走出“自然状态”、步入人类史的开端。


五、结论

 第一,应当从本质-现象辩证法的层面来理解洛克所有权悖论的必然性。现象层面的修补矫正可能会对本质表现在时空和程度上有所影响,但不会改变其根本性发展趋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的、固有的矛盾与冲突,是由雇佣劳动和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本质所决定的,因而不会因为资产阶级学者的修补(例如洛克)或社会主义改良派的改革(例如蒲鲁东)而发生彻底改变。因此,洛克想借助货币这一“上帝之手”来打消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质疑的做法只能是徒劳的。“只要货币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那么,任何货币形式都不可能消除货币关系固有的矛盾,而只能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上代表这些矛盾。任何雇佣劳动的形式,即使一种形式能够消除另一种形式的缺点,也不能消除雇佣劳动本身的缺点。一种杠杆可能比另一种杠杆更好地克服静止的物质的阻力。但是,每种杠杆都是以阻力始终存在这一点为依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69-70页)

第二,马克思的所有权批判理论及其对洛克悖论的破解,对当下的政治哲学研究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洛克在所有权理论上的困境,仅就其研究方法而言,主要问题是停留在抽象的哲学直观,缺乏深入的经济学分析,最终沦为游谈无根的独断。马克思破解洛克悖论的一个根本方法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来科学界定货币本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实际考察。这是马克思对传统西方政治哲学在方法论层面的重要革命,值得我们记取。近年来,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相关议题的研究逐渐升温。但就既有的研究状况而言,似乎对马克思早期特别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前的著作关注不少,而对马克思成熟时期特别是《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有所欠缺。实际上,只有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高度,尤其是基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语境,才能有力化解那些聚讼不已的热问题,穿透似是而非的假问题,发掘提炼真正值得研究的大问题、真问题。

 第三,当下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以马克思的所有权批判理论为指导来激浊扬清。探究马克思的所有权批判理论对“洛克悖论”的破解路径,至少有两点启示:一是所有权、所有制的矛盾运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历史局限性本身会戳破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粉饰,这是形成洛克的所有权悖论的根源。二是法权意义的所有权是根植于经济基础意义的所有权之上的,是对经济基础的在法律上的确认,二者的关系不可颠倒。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对马克思所有权、所有制问题的讨论正热,但其中也存在不少明显的误区。如有观点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市场主体“一律平等”“竞争中性”内在地要求“所有制中性”,甚至应该取消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区分,“取消国企、民企、外企的所有制分类”,“摘下企业头上的‘所有制帽子’”,等等。应该站在巩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度科学认识现阶段的所有制问题,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其前提是承认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别,捍卫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同时,在承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历史合理性的同时,也要对其自身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加强对其引导。要保持“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的定力,不能把公有制经济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把取消所有制分类当成发展经济的灵丹妙药的观点,只会成为马克思所讽刺的用柏修斯的帽子遮住眼睛和耳朵的做法,上演现代版的掩耳盗铃。我们对此理应保持警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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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洛克,1962年:《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徐式谷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教育漫话》,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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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峰明、牛变秀,2014年:《要在生产方式的高度认识剥削问题》,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第2期。

[12]伍德,2019年:《西方政治思想的社会史:自由与财产》,曹帅译,刘训练译校,译林出版社。

作者简介:夏少光,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博士生。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2021年第7期。

排版 | 陈艺文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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