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波等丨国外老年教育模式及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借鉴
作者简介
王剑波,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等教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老年教育、比较教育研究;
白洁,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理论与政策。
摘要
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劳动力短缺、养老负担加重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通过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盘活老年人人力资源,是缓解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国外老年教育发展相对成熟且代表性较强的美国、德国、日本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教育模式及成因、管理体制进行梳理和剖析。在此基础上,从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两方面梳理我国老年教育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借鉴之策。希望能为完善中国老年教育提供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劳动力短缺、养老负担加重等社会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年11月18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创新机制,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出台《“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再次专门提出: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由此可见,我国对老年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老年教育问题已经提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发展老年教育,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能力,缓解劳动力短缺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社会养老负担。但目前我国老年教育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虽然在2010年我国已将老年教育纳人终身教育体系,可是十年之后,老年教育在教育体系中仍处于边缘化地位。发展速度滞后、供给无法满足需求、教育模式不完善、管理效率低下、资金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为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老年教育模式与管理体制进行完善迫在眉睫。
通过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老年教育发展历程的梳理,从历史的角度勾勒出这些国家老年教育发展的脉络。
(一)美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美国老年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才逐渐形成今天比较成熟的老年教育模式。自20世纪50年代美国老年教育进入萌芽时期,当时美国的老年人口并不多,对学习的需求也没有那么迫切。而且由于社会的主流思想认为当下任务应该以培养在职人力资本为主,把资源投入到老年教育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老年教育一直被边缘化。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增加,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呼声日渐高涨,美国政府虽然顺势提高了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对老年教育需求的满足仅作为一种福利待遇的衍生品对待,并未形成相应的独立体系。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1962年美国成立退休学会才得以改善。该学会的建立首次把老年教育独立出来,极大地推动了老年教育的发展。
1965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高等教育法》和《美国老年人法》,法律规定了美国老人有权参加公立学校和社区学院的学习,图书馆要对老年人开放,这些政策和法案的实施推动着老年教育进入了兴起阶段。以上措施的实施让美国老年人的学习热情大涨,政府为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学习需求,开始在全国普遍创办老年教育机构,并开始着手建设老年教育课程。但后来过高的社会福利水平对美国经济增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节约开支,联邦将老年教育的一部分责任分配给了州政府来承担,同时成立了老龄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老年教育工作。
随着1971年美国第二次老年会议的召开,其老年教育进入了发展阶段,这次会议将老年人视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将受教育作为老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并把终身教育理念贯穿于老年教育之中。而且政府对老年教育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认为接受教育能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并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而不是负担。由于认识上的升华,美国的老年教育模式变得更加丰富,其中政府补助的社区学院、大学课堂开始对老年人开放,老年寄宿学校也逐渐兴起。
1981年,美国第三次老年会议提出了建设全面且完善的老年教育模式,美国老年教育进入了全面推广阶段。之后老年人服务与咨询中心以及相关网站蓬勃发展,各类文娱单位也纷纷成立了各自的老年教育机构。
(二)德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德国的老年教育主要是在联邦德国建立后(1949年5月)蓬勃发展起来的,经历了孕育阶段、起始阶段和发展阶段三个阶段,最终形成了老人学院、以高校为依托的老年大学以及其他老年教育组织所构成的多元化老年教育模式。
德国的老年教育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末期,真正的崛起是在联邦德国建立之后。联邦德国确立了国家福利制度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的法律和规定,基本保障了老有所养。
此后德国经济飞速发展并跻身于世界经济强国行列,德国的老年教育有了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当时德国的老年教育还只是作为社会救济的一个衍生品,因缺乏重视尚未成为独立工程。
直到1976年德国的老年教育第十届年会,德国的老年教育才开启独立发展之路。
1. 孕育阶段
20世纪70年代,德国发生了影响极大的草根运动。该运动对社会意识形态进行了激进的文化批判,其中就包括对老年人既有态度和权利的批判,他们宣扬老年人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在当时有很多人认为,老年人晚年的教育贫困是早年教育贫困的延续,而且老年人并不能认识自己的潜力和学习能力。这也就引发了70年代针对老年教育的全面教育改革,但改革力度远远不够。鉴于此,当时的老年教育也被称为“被遗忘的教育灾难”。
2. 起始阶段
随着终身教育观念在全社会范围的支持和认可,尤其是德国在1972年出台了老年教育的纲领性文件《终身教育》,并于1974年建立了德国第一所老人学院。但在当时老人学院只是为老年人创办的教育机构或者是老年人自发组织的学习组织,并没有德国高校为其提供师资和其他教育资源。德国老人学院的真正兴起是在国际老年教育运动的蓬勃时期,当时关于老年教育的会议纷纷强调受教育是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德国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也充分认识到了老年教育对老年人提高发展空间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性,最终决定了各大高校必须对老年人开放,并且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3. 发展阶段
为了应对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挑战,欧洲各地的18个老年教育机构共同建立了老年教育欧洲网络信息化平台,自此老年人的国际交流变得更加广泛和便利。随着德国社会学习氛围的愈发浓厚,老年教育的模式更加多元化,此时高校联合实施的“长者教育”更凸显出了其学术性和适用性。但是多元化的教育模式,难免会分割资源,使得教育缺乏了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日本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日本的老年教育在二战后伴随着经济的腾飞得到快速发展。作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日本的老年教育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日本推行终身教育,老年教育主要依赖政府投资,福利特征明显。作为亚洲邻国,日本老年教育的很多做法值得学习,日本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20世纪50到60年代是日本老年教育发展的初始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意识到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开始发展老年教育事业。1951年,日本开设早期老年教育机构以负责开发老年服务项目,老年俱乐部是最早的形式之一。1954年,老年教育日渐受到重视,社会也参与其中,民间开办的乐生学院成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形式。到了60年代,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为了帮助老年人更好的适应社会,日本政府在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建设的同时,也在加大财政支持并拓宽教育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1970年日本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老年教育进入发展期。1977年,世田谷老年大学成立,作为日本近代意义上的第一所老年大学,其教育模式一度成为老年教育的典型。1978年,日本启动老年人才活用计划,促进老年人的人力资源的开发。
1988年日本书部省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致力于终身学习的专门行政管理机构——终身学习局,终身教育从观念开始进入操作阶段,日本老年教育进入成熟期。1990年,《终身学习法》的确立推动了老年教育活动的发展,2006年日本把终身教育的理念首次加入《教育基本法》。
在梳理美德日老年教育发展历程之后,我们聚焦美德日现阶段老年教育模式,并探究其形成原因。
(一)美国老年教育的模式及成因分析
1. 美国的老年教育模式
美国老年教育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下,最终形成了依托高校的社区型模式。美国社区型老年教育模式是以大学作为教育支撑、各大学辐射社区、社区作为教育基本单位而形成的社会老年教育网络。老年人在社区学校只需支付少量资料费用,其他费用均来自社会捐款。
同时美国各地还依托大学建立了各种老年寄宿学校,让老年人能够像普通大学生一样享受各种正规教育,有的大学甚至开设了老年课程班和老年暑期班,从而形成了正规化、非正规化、非正式化三位一体的老年教育形式。这种安排增加了老年教育的系统性,减少了老年教育的盲目性,提高了老年教育的效率。此外,为了让老年人更好地去了解死亡的本质和真谛,更加坦然地面对死亡而不是情绪化地面对死亡,一些教育机构还对老年人进行专门的死亡教育,这在其他国家较为少见。
为了减轻老年人对家庭和政府依赖性,让他们生活地更有尊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认同度,美国在1951年设立了联邦老人局作为美国老龄化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该机构旨在研究针对老龄化问题的各项措施以及老年教育的课程规划。在该机构的推进下,社会各界也纷纷开始兴办各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机构,这充分弥补了高校依托型社区教育覆盖面的缺漏,使老年教育的可受范围变得更加广泛,基本保障了每个老年人的受教育需求,美国的老年教育愈发地全民化。
除了这些自发兴办的教育机构,美国的企业也会对公司内即将退休的老人进行退休前的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去帮助他们更合理地规划老年生活而不是单纯的赋闲在家。美国还成立了退休学会,让老年人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学习方向,高校负责为他们提供图书馆和教室等学习场地,让他们的退休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2. 美国老年教育模式的成因
首先,美国这种覆盖范围广、受众人群多的依托高校的社区型老年教育模式是以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做支撑的。美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崛起,很快便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随着其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年人渴望更有意义的老年生活,对学习的欲望日渐高涨,所以原先作为福利衍生品的老年教育被独立出来。美国老年教育资金来源多元化,使得美国能够实行点线面辐射性扩散的依托高校的社区型老年教育模式。
其次,教育作为培育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美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美国愈发注重老年人力资源的培育与开发,同时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让老年人无论是继续从事之前的职业,还是转入其他职业,在同样的资源投入下可能会比年轻人干得更好。
再次,数量众多且在各大州均有分布的高等院校支撑着美国能实行这种以高校为依托的社区型老年教育模式。美国是世界上高校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每个州都有高校分布,而且人群密集区与高校密集区基本重合,使得美国的高校完全有能力承担老年教育辐射点的重任,并且高校中的师资力量也为老年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最后,美国高校众多,但受限于地广人稀,仅仅依靠高校并不能实现老年教育网络的广泛覆盖。所以必须选择教育基点进行扩散,社区的居民聚集性无疑让其成为最好的选择。随着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确保老年教育的普遍惠及,就必须确立一种将机构和单位作为教育基点的教育网络,社区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而且社区的居民集聚性与教育网络基点的功能完美契合,由此形成了更加有效的覆盖网络。
(二)德国老年教育的模式及成因分析
1. 德国的老年教育模式
经过多年探索,德国老年教育最终形成了以老人学院、以高校为依托的老年大学以及其他老年教育组织所构成的多元模式。其中老年大学包括三种教学形式:正规学习、旁听学习和长者学习。与正规学习不同,老年大学会对旁听的老年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而且费用的多少与听课的数量直接挂钩。长者学习相较旁听学习增加了高校专业机构的服务和指导,并附加高校为长者学习的学员单独设计的课程,所以长者学习其实是一种升级版的旁听学习。老人学院又分为商业机构注册和社团组织注册两种形式,后者由于具有公益属性可以获得更多政府补贴和经费资助。老人学院除了与高校合作外,还和教会、社会福利组织等其他的社会机构合作,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偏远地区没有高校作为依托的难题。鉴于此,老人学院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德国老年教育的全面覆盖。
老年大学和老人学院对入学的老人都没有学历的门槛限制,但即便如此,老年大学的平均学历还是高于老人学院。在课程设置上,无论是老年大学还是老人学院都旨在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老年大学的课程设置分为来自大学的正规教育课程和“长者系列课程”。其课程注重对老人的专业化培养,授课范围涵盖了老年心理学、老年医学、老年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而且会根据学生的选择意愿和学习需求的变化,对课程设置进行灵活性调整。与老年大学相比,老人学院以普及文化为主,注重课程设置的实用性,目的是让老人掌握更多的生活技能,并让老年生活更加的便利和充实。
2. 德国老年教育模式的成因
德国的多元化老年教育模式主要有以下原因导致。
一是,财政经费不足,仅靠政府建立的老年教育机构难以满足需求。在德国老龄化相关问题研究项目中,老年教育的经费比例很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研究的开展。所以这也为私人老年教育机构的创立提供了空间,并形成了多元化教育模式。
二是,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已对德国经济造成极大负担。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8年德国的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了21.5%(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近与青年人口数量持平,庞大的老龄人口给德国的老年教育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德国很难只通过政府的力量制定出一个覆盖全部老年人口的教育方案,而且德国高校也无力承担日益庞大的老年学员。所以这也就激发了社会各界创办老年教育机构的热情,最终形成了德国多元化的老年教育模式。
三是,社会对老年教育的认知和老年人的自我认知也导致了德国教育模式的分化。一部分人认为老年人进入高校后,会在很大程度上挤压青年学员的教育资源,而且部分老年人素质不高、求学动机不足,与青年学员的代际冲突时有发生,这种认知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高校对老年教育资源的提供。此外,作为老年人,他们在高校也缺乏归属感,大部分老年人把自己当做大学的参观者或旁听者,这种心理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效率和学习体验。所以很多老年更愿意去选择老人学院接受教育,尽管这里的教学不如高校系统和专业,但轻松的氛围让他们更易于吸收知识和交流学习。
(三) 日本老年教育的模式及成因分析
1. 日本的老年教育模式
日本实施的是政府投资型的老年教育模式。在日本,老年教育多由政府投资开办,老年学校的各项开支都列入政府预算形成了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办学,政府福利机构和行政教育机构共同负责的模式。日本的老年教育依据行政关系与地域范围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福祉行政广域型老年教育。该教育类型的老年大学与厚生省福祉科有着密切联系,招生范围一般在都道府县或大都市等地区,招生对象是当地市民。这种类型的老年大学往往是由大财团出资建设并负责运营,有专门设计的课程体系,授课内容涉及老年人的人际沟通和生存意义等社会话题,同时也注重老年人的能力培养。除了正规课程外,学员们也可以参加社团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活动。
二是福祉行政密集型老年教育。该类型的招收范围多在市町村或区级,对授课对象没有要求,大多是一般市民,并以各地区的老年人福祉会馆等公共场所为授课地点,以“世田谷方式”为典型代表。在该教育模式下,由专任导师负责学员的学习内容以及相关活动,经过两年的培养,促进形成社区式的老年团体,并在团体活动中,以培训团体领导者的课程为主,注重促进老年人在毕业后继续进行学习以及参与社会的积极性。
三是教育行政广域型老年教育。此种教育类型的老年大学招生范围主要在都道府县,授课对象主要是当地住民。该教育模式的典型是日本的长寿学园。长寿学园是以图书馆、博物馆等基础设施为授课地点,多由相关的教育机构组织,有着系统化、专业化的教育。学员可根据不同的学习目的接受不同的培养方案,并通过听讲座等形式,感受到学术氛围,接受更专业的训练。
四是教育行政地域密集型老年教育。此种教育模式主要以地区性的公民馆等作为教育依托和硬件设施。公民馆是日本最常见的社区教育设施,注重老年人的生活娱乐,教授内容多与个人兴趣相关。同时,它也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了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渠道和平台。
除了上述模式,日本还有自治自助型老年教育,这种老年教育由民间发起自行组织为特征,其中以北广岛学习园为代表。北广岛学习园是由民间投资、老年人自助经营的老年教育机构。教育活动内容由老年人自主安排与设计,培养老年人的组织能力与参与能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此外,还有类似仙台老年人网站俱乐部的非营利性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电脑等设备并进行网络教学,由同龄人担任教师,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授课。
2. 日本老年教育模式的成因
日本经济的发展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日本是当今第三经济大国,经济高度发达。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比重不断上升,同时带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老龄化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老年教育也受到社会各界重视。日本注重教育领域的创新,不断为老年教育多元化发展提供动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老年教育体系。
日本政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通过政府投资参办,形成了完善的老年教育体系。随着老龄化现象的逐渐加剧,日本越来越重视老年教育,并将老年教育加入终身教育体系,不仅敦促福利部门与教育部门积极参与老年教育,而且给予大量财政资金用于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日本民众对老年教育需求不断增加,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一方面,随着日本不断推进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民众对终身学习的认识渐渐加深,接受老年教育的积极性较高。另一方面,日本作为福利国家,福利制度完善,公民在老年生活上有可靠保障,老年人在生活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形成了对老年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是老年教育的两个核心内容。在对教育模式分析之后,本部分集中探讨美德日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试图从制度层面对老年教育进行研究。
(一)美国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美国早在1965年就成立了老年教育的最高决策机构——老龄管理局,统筹和协调相关老年教育的各项问题。而且美国社区型的老年教育模式是依托当地的高等院校,将社区作为教育的基本单位,这种点线面的辐射型教育模式,也更方便美国对各种老年教育机构进行网络化管理。
另外,虽然美国的老年教育管理机构众多,但是美国相应地建立了很多针对老龄教育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美国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终身教育制度。美国早在1965年就制定了《高等教育法》和《美国老年人法》,法律规定图书馆等文化场所要面向老年人开放,而后美国又在1976年制定出台了世界首部《终身教育法》。完善的法律系统也间接地成为一种独特的管理模式,而且这种管理更具强制力和规范力。
在资金来源方面,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的捐款是美国老年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而且政府拨款是定额拨款,每年都要求联邦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出资。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更是数不胜数,老年基金会、社会慈善组织都积极为老年教育提供捐助。
(二)德国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德国是一个老年教育模式多元化的国家,但是德国的老年教育机构主要是老年大学和老人学院,管理的目标相对较少且针对性强,所以管理机构并未出现管理紊乱的状况。而且德国的老年教育管理分工也很明确,老年大学的管理主要由大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并为此制定了《大学法》来约束老年大学的运行机制。且在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每一个州几乎都建立了推进终身教育的法律保障机构。德国相对集中的教育机构和明确的分工很好地避免了教育模式多元化带来的管理混乱。
在资金来源方面,德国的两大主要教育机构都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德国老年大学的资金来源除正常的学费收取外,还有来自联邦政府的“置办工作岗位措施”基金、各地劳动局给失业人员再培训的预算经费、社会各界的捐款、欧盟基金以及各级政府的科研、教育或福利项目等。出于公益目的以社会团体注册的老人学院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获得额外财政补贴和税务减免,为了获得商业利益以普通学校注册的老人学院主要靠收取学费。
(三)日本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日本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相结合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早在1978年日本在文部省建立了终身学习局,全权负责日本老年教育事业的管理。各地方的老年教育管理部门每年都要向国会递交《老龄社会白皮书》,汇报当地的老龄化事业的发展状态,这使得中央政府能充分监督地方政府并了解地方老年教育的发展状态,从而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和区域协调战略。
日本的老年教育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文件,但是有关老年教育的问题在各类老年法中都有所体现。2006年,日本对《教育基本法》做出了修改,把终身教育纳入《教育基本法》,将日本的老年教育提高到了与基本教育并驾齐驱的地位,充分地支持和保障了日本老年教育的发展。
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在1973年正式为老年教育编列预算,并于1978年鼓励各地区为“高龄者人才活用事业”编列专款预算。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日本社会保障资金的69%都用于了老年的医疗和福利,庞大的资金支持让日本的老年教育发展迅速,成为了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但是老年生活幸福度也最高的国家。
总之,美德日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具有较高的统一性和系统性,管理机构明确,制度支持完善,资金较为充足。
美德日丰富完善的教育模式和统一系统的管理体制对完善我国老年教育极具借鉴意义。本部分在分析我国老年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借鉴之策。希望能为我国完善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提供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
(一) 我国老年教育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1. 我国老年教育模式的现状
我国的老年教育主要模式是老年大学。目前,全国各省市都设有老年大学,面向所有老年人。同时,社区老年教育发展也已初具规模,并在社区老年教育基础上推行远程老年教育。社区老年教育是老年人利用政府提供公共设施进行活动,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老年活动的开展与管理。老年远程教育多是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参与远程教育课程,例如,江苏省的“夕阳红江苏老年学习网”为当地老年人提供新的更方便的学习平台,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爱好选择课程。同时,老年人也可以根据地理、文化、社会、民俗等方面差异,自发组织不同内容的活动,具有很强的开放性。
我国的老年教育课程的特征如下:一是课程形式以组织活动为主,多是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晨练、公益性质的文艺汇演等。此外,通过网络进行学习的形式也不断在社区老年教育中得到广泛推广,老年人有更多的自由选择课程类型与时间。二是课程内容以休闲娱乐为主,课程内容包括瑜伽、健身操、太极拳、舞剑等休闲保健类,以及书法、绘画、合唱、舞蹈等兴趣培养类。但在一些老年大学中也提供文化课的内容。
2. 我国老年教育模式的问题
(1)我国老年教育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我国的老年教育理论是借鉴西方的理论体系实践与发展出来的,相比西方的理论体系,我国的理论体系是不完善的。虽然我国研究者一直在推广西方的老年教育理论,例如权利理论、终生学习理论、社会参与理论,但在老年教育方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老年教育的取向一直保持在丰富老年人生活这个较低层面。
(2)我国老年教育形式单一,课程安排过于简单。老年大学授课方式单一,多采用课堂式授课。同时,课程内容缺少相关理论基础,很少涉及生活管理、死亡教育方面的内容,对培养老年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关注不高。老年教育的课程主要是健身活动与兴趣培养课,内容多是健身娱乐,有关专业知识课程只占很少一部分。
(3)我国老年教育定位偏离教育目的,忽视对老年人潜能价值的开发。在我国老年人对自我的价值认知不到位,同时,社会也缺乏对老年人群价值的认同,使得老年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实现被边缘化,这也导致了老年教育的功能被狭义化。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频率不断减少,自我社会价值难以真正实现。
3. 丰富我国老年教育模式的建议
(1)完善我国老年教育的理论体系,加快老年教育的职能转型。积极学习西方的老年教育理论,合理借鉴国外的老年教育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教育模式。在老年教育中增设退休准备教育、死亡教育、代际融合教育等内容。
(2)创新老年教育模式,将老年教育与互联网相结合。建立和完善远程老年教育网络,扩大老年教育网络的覆盖率,利用新兴的“5G”技术,推进老年教育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利用线上课堂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参与学习的便利性。同时,发展实践型课堂,积极开展自主学习、旅游学习、社会实践及实地考察等多种教学活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3)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重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通过舆论宣传,增加社会对老年人群的认同感与关注度,帮助老年人群走出赡养负担的定位,创造良好社会外部环境,帮助老年人发现自我价值。积极引导老年人实现对自我价值的正确认识,增设培养老年人适应并参与社会能力的课程,将老年人的学习潜力发挥出来,并通过培训,充分挖掘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提高老年人对社会的贡献度。
(二) 我国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1. 我国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
我国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多元化的管理体制造成了管理机构过于分散,管理效率低下的状况。此外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资金来源的不稳定也使得我国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缓慢。
在我国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地区与地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老年教育的模式多样,且管理部门杂乱。由于长时间对老年教育的管理定位和管理依据都比较模糊,我国老年教育管理的主体部门也随着老年教育的发展在不断地变迁,我国始终未能建立老年教育的专管部门,而是由多部门针对老年教育的对口属性联合管理,这难免导致了老年教育管理的低效和混乱。
同时,我国老年教育在具备教育属性的同时还兼备公益性,办学主体来源相对广泛。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2010年统计,我国的老年教育学校共计26513所,按所有制来看这些老年教育机构中公办的占82.1%,民办的占2.2%,公办民助占4.7%,民办公助占11%。老年教育多样化的办学主体,导致了其“多龙戏水”的管理体制,很难形成统一的、成体系的行政管理系统。上下级管理部门的职能不匹配,各地区之间的管理机构千差万别,老年教育管理机构之间的沟通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都存在很大的障碍,而且各机构对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支持力度也相差悬殊,这也导致了中国的老年教育水平在各地区之间是极其不均衡的。
此外,我国的老年教育法律体系起步较晚,而且颁布的法律法规大多都是为了明确老年教育的属性进而确定老年教育的管理部门。直到2016年才颁布了直接针对老年教育的发展规划,所以我国对老年教育的法律支持是滞后的,针对老年教育的法律文件无论从数量还是针对性上都尚待完善。
在政府以及社会资金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对其他的发达国家差距就更大了。在多元化的办学体系下,办学经费的渠道多样,包括事业单位自筹和营业外支出、政府财政预算和定额补贴、办学单位收取学费、社会捐款,虽然经费的来源广泛,但是在数额上却远远不足。很多地区政府并未把老年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政府对老年教育的财政拨款缺乏长久而稳定的机制。我国对老年教育的资助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严重不足的。并且,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庞大,老年人口众多,要想达到老年教育的全面覆盖,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这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 我国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问题
(1)多元化管理模式分工不明,效率低下,严重阻碍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老年教育的属性定位模糊且经常发生改变,导致了老年教育主责部门也频繁变动,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多种管理模式的交叉和分工不明严重影响了老年教育管理的效率。老年教育的办学主体种类过多,不同办学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合作,而且又缺少对它们进行统筹协调的管理部门,各办学主体之间的相互独立让中国的老年教育很难找到统一的发展方向,严重制约了老年教育的发展速度。
(2)中国老年教育管理机构的上下级之间和平级之间由于部门职能的不匹配,信息和各种政策都难以准确传达,从而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促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合力。中国的老年教育缺少一个最高的决策机构去引导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分散化的发展很难保证持续性,而且极容易导致教育资源在各地区之间的不合理配置,阻碍老年教育的均衡发展。
(3)老年教育法律法规的保障体系不完善,缺少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导致了老年教育的发展缺乏稳定性和计划性。由于中国老年教育的社会关注度还不够高,也未充分意识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意义,社会参与度不足,导致了社会团体和私人对支持建设老年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社会兴办的老年教育机构数量偏少。
(4)公办机构经费补贴不足,私办机构造血能力不足。受制于各地政府对老年教育的重视程度有限,导致各地区内的公办老年育机构得到的经费补贴不足,只能提供有限的老年教育服务,教育成果不理想;私办老年机构由于无法对老年人收取高学费,又得不到政府的办学补贴,所以很难实现对现有服务进行拓展和升级。
3. 完善我国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建议
(1)明确管理目标,加强协同管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老年教育相比,我国对老年教育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阶段,即将老年教育看作是消费型、娱乐型、福利型或被服务型的“消极”层面,所以必须从协同治理的视角出发,通过转换思路以及构建和完善适应老龄社会的教育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发挥教育多元主体因素的作用,把“消极”转成“积极”、把“老化”提升为“优化”。
(2)强化老年教育管理的统筹力,形成协同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明晰老年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快建设规范统一的顶层设计,最大效率地整合资源;进一步明确政府定位,防止出现支持过少导致老年教育发展缺少动力或干预过度造成其发展缺乏活力。
(3)加快老年教育相应法律法规的建设,实现老年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应加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终身教育法》,对老年教育的教育目的和发展目标加以明确,对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老年人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形成科学的老年教育管理体系,利用法律保障的强制性推进建立规范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应辅助建立具体的老年教育法律,拓展老年教育的领域,深度挖掘老年教育的可操作性。
(4)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老年教育实行供给侧改革。应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保证能建立更多的老年教育机构,提高教育覆盖率,另一方面保证各教育机构能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开发更高效的教育方法。同时也要优化各地区之间老年教育资源的配置,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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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简介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是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教育对外开放新型研究智库。为更好地服务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构建我省教育对外开放的“四梁八柱”,开展更高质量的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依托山东财经大学成立“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于2021年4月17日在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揭牌成立。中心下设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国际化评价中心、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四个分中心。在山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咨询、质量报告、评估考核、推广培训等各项工作,为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提供技术指导与智力支持。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揭牌现场
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进山东省新时代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理论研究,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外办、济南市外办和山东财经大学的支持下,组建了国内高水平专家团队,搭建了我省与全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理论研究及具体工作的桥梁平台,提升了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影响力。具体开展的工作如下:第一,努力打造“中外合作办学30人谈--泉城会议”会议品牌,目前会议已成功举办两届,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提供了丰富的学术指导和实践指南,受到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广泛关注;第二,组建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心现已聘请46位全国教育对外开放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智库,积极开展教育对外开放理论和对策研究,为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提供前瞻性研究和决策咨询;第三,受山东省教育厅委托,中心已经完成“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平台”和 “山东省高校国际化评价指标大数据监测平台”的采购和系统创建工作,在全国各省中属于首例;第四,构建了山东省本科以上教育国际化评估体系和山东省高职高专国际化评估体系连个指标体系,以数字赋能的方式提升政府监管的治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山东省的教育国际化和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第五,依据平台数据,为山东省教育厅提供《山东省2021年度教育国际化发展质量报告》、《山东省2021年度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报告》,这也是山东省首次在教育对外开放领域发布的质量报告。
排版:吕文萱
审核:傅 强
说明:为方便阅读,原文略有删节,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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