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赤字货币化在中国实施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分析——楼继伟
2023年02月23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财政学会会长、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副主席楼继伟在申万宏源2023资本市场春季策略会上发表了“中国财政与长期经济展望”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内容节选:
对于“财政赤字货币化”,楼继伟表示,首先必须明确,财政赤字货币化或政府债务货币化,无论在我国或在其他国家都不是一种制度,而是一种现象。我国和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明确立法,不允许中央银行通过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为财政赤字直接融资,在制度层面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但是政府债务货币化做为一种现象,在特定国家以及特定的经济周期中是确实存在的。主要发生在经济低迷时期,非政府部门无意愿或无能力投资和消费,金融部门认为借债方信用过低也不愿意给予融资。这一时期确实需要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财政赤字大幅度增加,通过发行债券对政府债务融资。货币政策通常处于量化宽松状态,中央银行从二级市场大量购买国债和其他资产,市场利率极低甚至接近于零利率。从而政府债务可以极低的利率从市场融资,形成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效果。这里所说的特定国家是指成熟的发达国家。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很难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政府信用和货币信用都比较低,财政和货币政策大规模扩张往往会发生严重通货膨胀、货币大幅贬值和资本外逃。
还有一点也需提醒注意,各国中央银行都在二级市场购入和卖出国债,进行货币政策操作,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与财政赤字货币化无关。我国中央银行从不做类似操作,而是发行和回购自行创造的各类工具进行货币政策操作。这种做法需要对冲各类工具到期产生的流动性变动,操作成本高、透明度不足,市场方需要计算净投放或净收回的流动性。还是应当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
国际经验表明在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受到重大冲击等情况下,财政赤字货币化是不可缺少的政策选项,同时必须掌握好退出的节奏,否则会引起通货膨胀。另一点更为重要,财政赤字货币化代替不了结构性改革,只是为结构性改革购买下时间。
而对于我国的特殊场景,楼继伟表示2020年疫情爆发三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受到的冲击也十分严重,目前还没有从“供给冲击、需求不足、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完全走出,财政货币政策也都处于扩张的状态。目前企业和个人都处于恢复信心和修复资产负债表的过程中,消费和投资大概率不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财政政策的扩张力度还可以加大一些,特别是增加中央预算赤字,主要是加大经常性支出用于“三保”。三年来也产生了一些财政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做法,但截止到目前,我国还不需要采取与发达国家类似的财政赤字货币化政策。反而是在过去一段时期,出现了市场流动性大量向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集中的特殊现象。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通常是地方隐性债务的载体,做法是各地“城投公司”发行城投债。中央银行用各种政策工具释放出来的流动性,由于传导机制缺陷大量的转为对城投债和房地产业融资。所谓机制性缺陷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出借方常常抱有“城投信仰”,认为当地政府不会让融资平台公司破产。地方政府也常常抱有“救助信仰”,认为中央政府不会让地方财政破产,最终会出手救助。
第二、城投债通常为“高息刚兑”结构性固定收益产品,甚至“名股实债”,投资人风险厌恶偏好强,理财公司销售这类产品十分有吸引力。
第三、坚信房地产价格只升不降,从而居民杠杆率快速抬升,借款尽快买房甚至炒房,金融机构也认为房地产抵押物更为安全,贷款更为集中到房地产业。
第四、一段时期“资金池”、“通道业务”等金融工具泛滥,金融机构利用这类工具将资金和风险“出表”,资金主要流向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公司。
第五、地方融资平台同房地产公司在资金融通上形成了正反馈机制,房地产价格越高涨,房地产公司负债率就越高,资金流转越快,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也就越高,地方融资平台就更有还款来源。
由于这些机制性缺陷,市场流动性大量流入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政府债务为46.55万亿元,负债率为45.8%。其中,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均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数据不可能有官方统计,市场方估计在30~50万亿元。更有市场方人士利用财经数据平台,搜集各地城投公司债务余额,加总竟有65万亿元之多。对这些数据我很难做出评判,总的情况是数量巨大,而且同房地产公司债务高企,居民债务率快速上升交织在一起,蕴藏着系统性风险。
如何化解系统性风险又在此过程中不爆发风险,是今后一个时期对我们重大的考验。他认为,措施可以聚焦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补上机制性缺陷,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总的方向上,2015年起中央陆续提出去杠杆、“房住不炒”,坚决遏制地方隐性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在金融领域,近年来不断加强金融监管,“资金池”、“通道业务”等金融业务已被清理,已不得新发行“高息刚兑”产品,严格控制商业银行将资金和风险“出表”,适当分离所办理财公司等等。在财政领域,中央文件明确省级政府要承担起化解隐性债务责任,中央财政不予救助。并要求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当然完全补上机制性缺陷需要一个过程,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设计和推行过渡性措施,是最为困难的。地方专项债券对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目前这类项目越来越少,但中央向各地安排的专项债额度还在增加。除了继续安排地方再融资债券外,还可以批准将一部分专项债额度用于借新还旧,这有助于逐步消化隐性债务。更难解决的是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房地产“三高”运行模式已经走到尽头,由于各种因素作用,2022年大量的房地产企业现金流断裂,甚至申请破产。“烂尾楼”也大量增加,又引发了“断贷潮”,购房业主、商业银行、甚至城投公司都卷入其中。在预期转弱的现状下,简单的刺激购房作用不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针对性的综合施策,首先要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去年11月发布的“金融16条”就是比较有效的做法,属于过渡性措施,着力于在化解风险过程中不产生新的风险。最终要过渡到取消“预售制”,这是房地产“三高”运行的重要节点之一,我估计过渡期至少需要几年。
更为重要的也是更为艰巨的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我国租房的比例远远低于其他国家,中央各部门早就提出提高租房比例,并要求“租购同权”,但进度并不理想,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要求。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制度性问题,户籍、就学、就医、甚至买车都同住房所有权挂钩,居民多购少租也是不得已。解决制度性问题需要结构性改革,这需要克服大量的既得利益障碍。有一个数量指标可以表达扭曲的严重程度,即租购价格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都实现了“租购同权”,租购价格比不超过15年,也就是不足15年的房租相当于购房价格。我国一些一线城市这个比例达到了30年以上,反映了制度扭曲溢价。十四五规划确立的这一结构性改革任务是艰巨的,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共同配合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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