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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洪延青 网安寻路人 2020-02-26

经过DPO社群中热心同学的努力,继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的新闻通告的全文翻译后【“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也出炉了。现将译者序言贴出来。



译文序言


美国时间2019年7月2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其网站上正式公布了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文本和关于此次和解的新闻通告。待联邦法官批准签字后,和解令就将正式生效并具备法律强制力。


和解协议中的50亿美元巨额罚金,确实抓人眼球。但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美国媒体在7月12日率先披露出这个数额后,Facebook的市值在当天收盘反而涨了100亿美元。所以在不到一天时间内,Facebook实际上净赚了50亿美元。


为什么华尔街如此乐观?原因很简单:这次和解令根本没有“实质性”地触碰或限制Facebook的商业模式。和解令所要求的仅仅是在公司内部决策中增加个人数据保护的权重制衡,以及接受相较于2012年和解令“加强版”的定期外部监督。因此,华尔街的投资者认为,“不过是多雇几个合规人员和外部律师、审计等人员罢了”;Facebook能够轻松地消化掉新的合规成本,其仍然是一台“全速前进的挣钱机器”。


这也难怪美国国会中参众两院都有人立刻站出来严厉批评FTC与Facebook此次达成的和解。


众议员David Cicilline在推特上说:“FTC刚刚提前五个月给了Facebook一个圣诞礼物”("The FTC just gave Facebook a Christmas present five months early")。


参议员Richard Blumenthal认为50亿美元的罚金,“对于每年赚数百亿美元的企业来说就是小钱而已”("chump change for a company that makes tens of billions of dollars every year"),FTC应当为这样“不充分”(inadequate)且“空洞”(hollow)的结果负责。他认为国会应当就此召开听证会(“There must be Congressional hearings”)。


参议员Ron Wyden认为和解令“对Facebook这样体量的公司而言仅仅是蚊子叮了一口”(a "mosquito bite to a corporation the size of Facebook."),“现在轮到国会出手了”(It’s time for Congress toact)。


参议员Elizabeth Warren认为,“Facebook在和解公布的头15分钟内,市值上涨超过50亿美元”。这个公司太大了以至于无法监管,相反,FTC应当径直拆分Facebook。(“The company is too big to oversee, and this drop-in-the-bucket penalty confirms that. The FTC should break Facebook up, plain and simple. Enough is enough”)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实际上,在长达16个月的调查和与Facebook谈判的过程中,FTC也曾试图提出更高数额的罚金,试图在和解令中放入过去扎克伯格曾经就隐私保护方面做的公开承诺,以此作为Facebook公司欺骗了消费者的证据之一,以及试图追究Facebook的CEO扎克伯格的个人责任,或者在和解令中放入对(如果Facebook以后再次出现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问题时)扎克伯格的个人(民事或刑事方面)责任的条款。


FTC的两位民主党委员Rohit Chopra和Rebecca Kelly Slaughter都曾在过去一段时间中在各个场合中暗示,如果一个公司在隐私方面一错再错,那公司的领导层一定要承担个人的法律责任。(注:这两位民主党委员在关于这次和解令的内部投票中,均投了反对票;但其他三位共和党委员均投了赞成票)。在这个过程中,Facebook咬死在和解令中不能罗列扎克伯格过去的言论,而且Facebook高管无论是对过去的错误还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均不能承担个人方面的责任,否则Facebook一定会将FTC告上法院,直至美国最高法院。


另外一个Facebook坚决要打掉的事项就是对Facebook数据收集行为的限制。而这一点,在很多消费者组织、学者,包括两位民主党FTC委员看来,才是解决Facebook长久以来且反复出现的隐私保护问题的“结构性解决方案”(“structural remedies”)。


FTC最终做了妥协,放弃了对上述两个事项的坚持,换来的是“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罚金”。


在和解令公布之后,消费者数字权利倡导组织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立刻向法院就和解令提起动议,要求法院阻止和解令的签发。EPIC认为:这个和解令是科技巨头公司的一次不正当的胜利,是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损失。EPIC通过向FTC申请信息公开得知,过去的八年间消费者至少向Facebook提出了26000起投诉,单单2018年的投诉就超过8000起。而和解令一旦生效,则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Facebook所有违反2012年和解令的行为,以及FTC所接受到的所有消费者对Facebook隐私保护问题的投诉,都将一笔勾销。


到底如何看待FTC与Facebook公司此次达成的和解,希望此次和解令的中文译文和序言中提供的信息,能够给各位提供一些背景参考。总之,我们除了要看到和解令规定了什么,还要看到和解令最终没能规定的事项。(洪延青)


下载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请点击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提取码:dr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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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经超过2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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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沙龙实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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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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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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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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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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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沙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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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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