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声!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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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等。
全文信息量很大,国务院特地指出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详见第一部分重点。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此次国常会明确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而金融机构的政信业务的开展,亦不得不重视这种宏观政策口径的变化。本文第三部分将进行探讨。
一、国常会政策重点
二、国常会通稿全文
三、当前银行如何选择融资平台业务
一、国常会政策重点
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
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
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
1.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
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
对已确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
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
2.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
保持适度的社融规模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落实好已出台的措施。
把支小再贷款、小微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抓紧落实。
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市场化债转股等。
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豁免发行人连续盈利要求。
3.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出资到位
努力实现每年新增支持15万家(次)小微和1400亿贷款目标。
对拓展小微融资担保规模、降费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奖补。
4.坚决出清“僵尸企业”
5.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及活动
1.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
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
推进对外开放,完善外商再投资鼓励政策,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
2.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需求;
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储备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通过了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支持民营和外资企业独资或控股。
二、国务院常务会议通稿全文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
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确定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推动有效投资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确定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推动有效投资的措施。
会议听取了财政金融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汇报,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
一是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
聚焦减税降费,在确保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
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
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
二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
保持适度的社会融资规模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
通过实施台账管理等,建立责任制,把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抓紧落实到位。
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豁免发行人连续盈利要求。
三是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出资到位,努力实现每年新增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1400亿元贷款目标。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奖补。
四是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减少无效资金占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及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认为,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一要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外商再投资鼓励政策,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
二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三要对接发展和民生需要,推进建设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会议通过了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要求安全环保优先,并支持民营和外资企业独资或控股投资,促进产业升级。
三、当前银行如何选择融资平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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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 Bsb所著《如何应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约危机?》一文的节选,全文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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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日益严峻的政策监管,错综复杂的融资结构,隐约可见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目前面临做与不做的选择。
笔者认为,现阶段不做,或者少做无疑是明智的选择。当然,现实中完全不做是不可能的——毕竟,业绩考核的压力,与政府关系的维护,财政存款的揽存等等都不可忽视,融资平台授信是主要的通道和手段。
那么真正面临的问题就是:该选择哪些地区,哪些项目,哪些融资平台做,谨慎授信。
(一)选择人口流入增加,房价上涨的区域
选择的第一个逻辑,就是需要明白政府的偿债资金来源。
大部份地区财政的一般预算收入只能勉强解决庞大公职人员的“温饱”,俗称“吃饭财政”。连自我“温饱”都解决不了地区,就需要国家或上级财政救助,就是“转移支付”。
大量政府项目的投资建设,还本付息需要依靠政府性基金收入,即土地财政。现阶段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债务偿还的最终来源。
网上有个段子:在中国,没有什么问题是房地产解决不了的。如果卖掉一幢房子不行,那就卖掉两幢。对于土地何尝不是如此。但是有个前提是:土地要能卖得出去,要能有大幅溢价。
天津,成都、西安、郑州等城市上演的“抢人”大战,除了“21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个因素,另就是只有人口的增加,才能推动或稳住房地产市场。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人口流入是因,房价上涨是果,土地财政收入增加得实惠。
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资源的有限,人性的逐利,管理的集中,必然导致人口的流向更加集中。小到区县的选择,大到省份的选择,人口流入增加,房价上涨,卖地收入涨势好的地区,地方融资平台相对安全。
否则,拆东墙补西墙,总有玩不过的时候。如最近因几家市级平台违约,处于风口浪尖的天津市:2017年该市土地出让金1227.6亿元,全国主要城市排名第七,但同比下滑12%。
(二)选择政府“隐性”负债项目
选择的第二个逻辑,就是要清楚哪些融资平台的债务是地方或者中央政府有可能救助的。
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大干快上。成绩和口碑是当下的,债务和背锅是下任的。躲过了初一,十五就跑了。一任接一任,一任比一任聪明,一任比一任胆大。上届政府开发城东,下届政府发展城西,“债务”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
2018年6月20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表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笔者认为从财政部部长的讲话看,说明隐性债务已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中央隐晦的承认。
如果我们把2017年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5万亿,看作地方政府的“显性负债”,自2105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更多积累的是“隐性债务”。
那么,什么是“隐性债务”?
目前还没有官方的解释和统计。笔者认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政府委托代建工程、以及PPP项目合同政府付费等基于商业合同的支付义务,即政府的应付账款,应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最大的隐性债务,是平台公司资金用于地方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实际偿债来源与当地财政收入密切挂钩,主要基于地方政府信用托底的融资。
现阶段,合法合规的隐性债务主要是棚改购买服务项目,以政府付费PPP项目的融资。注意,其他给予平台公司的流动性支持,均不属于“隐性债务”,只是正常的企业债务。
第二问题,如何确认,或者“做实”隐性债务?
隐性债务应该是对应项目且用途明确的债务。我们以棚改购买服务项目举例说明。
1.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一是项目经发改委等部门的审批,且在当地政务网公开信息中能找到;二是必须纳入省级棚改计划名录。
2.购买服务流程、采购主体、实施主体符合当地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单一来源采购或中标成交结果须在当地政务网公示。
3.确认纳入预算。这一条是最关键,也是最难落实的。地方政府远超财力进行大规模地投资建设正是隐性债务大幅上升的根本原因。但是无论如何,需找到购买服务协议支出纳入当年预算的凭证。主要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当年的预算草案明细是否有对应项目,二是财政部门对采购人的部门预算批复是否有对应项目;三,若前两项均无具体明细,则需向财政部门发出征询函。
4.新建项目的购买服务期限控制在三年以内。
5.确认资金已投入的对应项目,监管资金用途,谨防挪用。
落实上述四条后,即使地方财政遇到暂时困难,也不用太多担忧。中央已经初步认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预计今后几年会加大棚改专项债的置换。
(三)选择有能力付息的企业
第三个选择逻辑,其实是无奈之选。或许会有专家或资深从业人员对此不以为然:选择企业,应该从行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融资结构、现金流等多个维度去分析,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只要有能力付息即可?
笔者提醒,当企业有能力以经营性资金付息,不依靠举借新债还利息,其债务才不会像滚雪球越积越多,或形成类似“庞氏融资”的情况。笔者在《深入分析地方政府违约的可能性》随意选取的两家样本平台企业,都达不到“自我付息平衡’这个最基本的要求。每年的利息支出,甚至远超过主营业务和政府补贴收入之和。
(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选择几家发城投债的企业进行分析,看看近三年企业的利息支出和企业主营收入、补贴收入的关系。)
这些不能“自我付息平衡”的融资平台企业,在目前银根紧缩、监管趋严、银行惜贷的大环境下,其违约概率将直线上升。有可能还等不及地方政府等的救援,就已经先阵亡了。
所以,平台公司无论如何都要在别人倒下前挺住,千万别做第一家违约的。同样,金融机构也要避免踩雷——即守住“必须选择可自我付息平衡企业”的这条底线。
本文为 Bsb所著《如何应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约危机?》一文的节选,全文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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