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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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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制度便捷、灵活、低成本优势,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将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

宣传到位

提前预防劳动争议

通过划分区域、落实责任、明确目标,选派相应调解员深入企业及工地担任法律法规“宣传员”,通过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企业意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及后果,力促企业自觉地做到农民工工资的无拖欠。


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正是通过这种上门宣传的方式,分片走访地区企业,以楼宇劳动服务站为载体,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交流新平台,有效的降低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产生。


2016年花园路街道在建筑工地开展劳动法规宣传8次;对辖区企业进行劳动法律宣讲培训9次,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保障宣传册8600余份;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起,调成39起,调解率达到75%,其中农民工案件调成28件。


2

服务到位

源头预防劳动纠纷

2016年8月,在学院路街道办事处的协调配合下,海淀仲裁院通过“流动仲裁庭”这一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邀请辖区内10家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参与旁听。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仲裁庭审及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书,握手言和,使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在短短的20天内在“家门口”解决了。同时也为辖区内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课。


从2014年起,海淀仲裁院在各街镇的大力配合下加大了开展“流动仲裁庭”的频率和密度,其中2014年累计开展流动庭46次、2015年共开展51次,截至目前2016年共开展流动庭56次,年平均培训企业近千人,实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减少案源“的良好效果。


3

调解到位

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海淀区基层调解组织本着耐心、细心、热心的工作方针,采用多种调解方法,力促将劳动争议就地化解。


比如清河街道通过与被诉公司不断沟通、分析、讲解事实,不断告知相应劳动法律、法规及调解的利与弊,最终促成包括农民工尚某等涉及多人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达成和解,使上述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快速维护。


又比如中关村街道在处理农民工朱某的劳动争议一案中,克服被申请人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办公场所已搬离至外地、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等诸多困难,最终联系上被申请人原法定代表人贾某,通过不间断的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贾某由外地来到其调解中心,当场支付了朱某26000元工资,使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4

衔接到位

彻底化解劳动纠纷

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集体劳动争议多发,其中企业已停止经营,继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具有相当数量,在办理公告等送达手续的情况下势必会增加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


海淀区积极按照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由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联动模式,在受理案件后发现企业存在欠薪且有停止经营风险的情况下,指导辖区街镇调解组织介入,经街镇调解组织调解签署调解协议后,再引入仲裁调解书置换程序,经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最终使相应劳动争议得到彻底的解决。


通过该方式,仅2016年10月就分别在学院路街道、曙光街道进行了两批次涉及四十余名农民工的集体劳动争议调解文书置换工作,将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引发的群体性争议处理的关口前移,进一步稳定了区域劳动关系。



文  |  毛磊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值班编辑  |  刘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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