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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评价”笔谈(5)】许海霞 等:教育评价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许海霞 等 中国考试 2022-04-25

编者按: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这是继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后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又一份纲领性文件。为深入探讨《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简称“四个评价”),本刊邀请专家围绕“四个评价”展开笔谈,同时欢迎广大专家学者就此问题展开更广泛的讨论。



作者:

许海霞,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政策评估部,博士;
王蕊,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政策评估部主任,研究员;
马陆亭,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0年第8期第20—23页。



摘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重大举措。结合近年来我国教育评价改革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从结果、过程、增值、综合4类评价角度提出进一步落实好《方案》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关键词:教育评价;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元评估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中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1]。在此之前,教育系统已经开始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全国教育大会之后,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还开展了清理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的专项行动。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2]。《方案》抓住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问题,对教育领域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重大举措,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重要意义。

 1

结果评价使用的科学性问题

  改进结果评价是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评价以重竞争性、选拔性、等级性的结果评价为主,集中表现为追求分数、升学率等。这种评价方式不利于教育良性生态系统的形成,不利于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3]
  改进结果评价,需要正确认识破“五唯”的内涵,在“破唯”上下功夫。在推动“不唯”的同时,也要防止走向“五不要”的另一个极端。分数、升学率等是可比性的显性、刚性指标,长期存在于多元评价维度之中,并逐渐成为评价学校和人才的主要标准。“五唯”有其便利性、历史阶段性和进步性,但在实践中,多维度评价指标常常被简单、粗糙地使用,最终演变为“唯硬性指标”。以学术评价“唯论文”“唯SCI至上”为例,SCI从索引数据库,到变成筛选高质量期刊的标准,最终成为评价学者与机构学术能力的标准,成为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的“通用指标”。这种异化是管理者不专业或“懒政”的表现,不能成为摈弃SCI作为评价指标的理由。破“五唯”,重在反“唯”,反对滋生“唯”的土壤和机制;要破除的是对“唯”的异化、扭曲使用,而非完全摈弃使用硬性指标。在实践中切忌“一刀切”“一扇门”的评价标准,既要反“唯”也要防“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将“五不唯”异化为“五不要”。全面摈弃分数、升学率等硬性评价指标的做法,也容易产生新的不公甚至腐败。

 2

过程评价的诊断功能发挥问题

  相对于教育“结果”而言,过程性质量是影响结果质量的重要因素。教育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更需要重视过程质量,强化过程评价[4]。克龙巴赫强调,教育过程是教育评价的重中之重,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可以使得教育过程及时对教育目标进行调整,过程评价是提高教育决策相关性和有用性的重要工具[5]。过程性评价可以大大丰富、拓展以结果为导向的终结性评价的诊断性,从而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有用性[6]。欧美及日本等国均把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和教育教学质量改进作为评价的根本目的,如美国专门成立全国学习效果评估中心,将学生学习经历和学习成就作为评估重点;日本高等教育把评估重点放在大学生的学习成效上,特别重视从知识掌握程度、能力提高程度与体验的深度和广度来全面考查学生发展[7]。我国教育评价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强化过程评价。
  教育评价不仅要重视过程评价,更要注重充分发挥其诊断功能,及时进行诊断反馈,及时进行调整,为教育及学生发展保驾护航。如在基础教育阶段,过程评价要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校师资、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诊断,为教育行政部门指明教育管理重点领域,明确薄弱环节并提出适切、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学校层面,过程性评价要对学校办学的优点、特色和不足之处进行诊断分析,找出学校发展方向、定位及改进办法。针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过程评价可以分析教育教学的实施效果及其成因,做好课程、教学、管理的诊断、改进、提升和激励,促进质量提升。

 3

增值评价的专业人才培养问题

  增值评价是对评价对象的进步幅度进行测评的一种评价方法,改变学校评价重投入轻过程、重选拔轻培养的倾向,转向注重教育过程、注重学生发展,使评价着眼于学生和学生发展,通过在不同节点测量学生的学习情况,记录其进步幅度,在此基础上对教师教学和学校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反馈,从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管理能力[8]。增值评价既能帮助后进生持续记录进步幅度,帮助他们获得学习自信和内在动力;也能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变化,通过纵向比较发现优势和弱项,可以调动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改进教学和管理的积极性,发现提高教育质量的发力点[9]
  增值评价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不同教育阶段学校效能评估、学生学业成绩增值评价的尝试,探索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评价改革。如:辽宁省已启动增值评价服务系统,把增值评价作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突破口[10];天津将增值评价正式纳入市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教育增值评价系统。高等教育领域也应积极探索增值评价的应用,如何精确测量学生大学4年全面发展状况及其增值幅度,如何评估高等教育对学生成长的影响,是国内外高等教育评价的难点[11]。以美国高等教育具有代表性的增值测量工具“大学学习效果评价”(The Collegiate Learning Assessment,CLA)为例,通过对批判性思考、论证分析、写作沟通和问题解决4个方面的测量,评价高等教育对学生发展能力提升带来的影响[12]。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可以为增值评估进一步赋能,提供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云储存技术、云计算技术的兴起,解决了持续、大规模跟踪学习的技术难题,也为实现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研究提供更多的新手段、新技术和新可能[13]

  增值评价也有其自身局限性。增值评价大多使用标准化考试成绩数据作为分析基础,多用于测量学业成绩的进步幅度,缺乏对学生学科成绩以外诸如品德、学习能力、社交能力等不易测量方面的分析[14]。教育部门一方面应审慎对待增值评价方法使用和结果应用,另一方面要重视教育评价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评价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活动,增值评价更是如此。评价主体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评价内容、程序、方法、应用的科学性。目前我国教育评价专业人才匮乏、专业性不高,评价理念和技术相对落后,亟须吸收国外最新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技术,结合办学实际,创新教育评价理论和技术,提升我国教育评价人才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及评价结果使用的客观性。

 4

综合评价结果的解读和使用问题

  综合评价重在全面考查,包括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非智力因素等。自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开展以来,各地在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标准、研发评价工具、开展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实践和探索。但是,在整个基础教育考试评价领域,存在着顶层设计和统筹不够,改革的完整性与统整性有待提高,各类评估评价的有效协作相对封闭,不能协同深入推进教育教学过程实质性变化的问题;存在着多种评价体系并存,且内容相近、重叠、交叉,多头管理、多次测试,学校和地方政府各类评价负担过重等问题,亟待加快构建统一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为扭转“唯分数”问题,各个评价体系都在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也以学生各方面发展为评价内容,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内容上的交叉重复。目前评价指标在学生素质方面的内涵广泛,但可监测、可操作性不强,这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科学地解读、反馈和运用评价结果是教育评价的关键环节[15]。目前的评价对数据结果的解读不够,深入数据挖掘、以评促改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为此,综合评价需要进一步加强评价的解读和深度挖掘,提升评价结果的可用性,促使教育决策、教育教学改进与可靠的评价结果相联系;同时注重评价对观念的引领性,推动教育利益共同体(学生、家长、教师、校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深刻理解综合评价改革的意义,明确评价内容的丰富性、评价方法的有效性、评价结果运用的科学性,切实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举措[16]。此外,教育评价应该尝试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如:向社会公布和解读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薄弱学校提供“一对一”帮扶服务,对不作为学校进行有效问责等[17]

 5

落实“四个评价”的建议

  教育评价专业性程度的高低关系着教育评价的科学与否和信效度高低。全面落实“四个评价”,必须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评价公平性、公正性与公信力的关切,从评价主体多元化和加强元评估2个方面提高评价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首先,切实推进评价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作用。政府主导的评价,带有强烈的行政化色彩,不利于激发教育活力,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形成政府元评估、学校自评、独立第三方执行评价、国际参与和民众监督的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由政府进行元评估,制定相应评价机构认证办法、授权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愿景,独立开展自评;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政府制定的评价框架下,独立设计评价方案,根据学校自评情况,独立执行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交由政府决定;政府基于第三方机构的推荐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并通过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监督评价信息,提高评价的公信力。
  其次,加强元评估,保证评价方案设计和评价实践的专业化。元评估是对评价设计、评价体系或评价工具的评价,通过对某一评价的再评价,诊断其优势与不足,以便及时反馈,达到评价的预期目的,保证评价的信度、效度和对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实效性[18]。元评估应贯穿评价始终,从确定切实可行的评价目标、明确评价团队的专业标准,到制定科学的评价准则、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确定具体的操作流程等环节均需接受专业人士的评估,既要保证评估方案的科学性、评估人员的专业性,还要保证评价活动的可操作性[3]。通过专业且科学的处理,真正保证教育评价的信度和效度,最大限度体现专业性,提高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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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光礼, 袁晓萍. 聚焦“四个评价” 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J]. 中国考试, 2020(8): 1-5.


  张楠, 宋乃庆, 申仁洪.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J]. 中国考试, 2020(8): 6-10.


  张志勇, 杨玉春. 综合评价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J]. 中国考试, 2020(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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