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22年丨山东德州警方抓获“1997·6·7”特大爆炸案嫌犯!
1997年6月7日
这起案件追溯到1997年6月7日,这一天,乐陵市朱集镇某村村民吕某华一家本是为去世不久的亲人上“五七”坟的日子。然而就是这一程,随着一声巨响,却让这个家庭的6人与亲人“两隔”,13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时,亲属们带着贡品和烧纸一起为老母亲逝世‘五七’去上坟。我们开了两辆小货车和一个汽油三轮车,起初由妇女走在前面,抬贡品的人跟在后面。我们正走着,突然听到队伍前面‘砰’的一声,然后都倒在了地上……”村民吕玉奎回忆说,他睁开眼发现,眼前死的死伤的伤,现场惨不忍睹。
穷凶极恶!因该案人员伤亡较大,案情重大,乐陵警方多年来一直未放弃对犯罪分子的追捕。经大量工作,警方确定村民吕某林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其有着较强的反侦察能力,且事先做了充足的犯罪准备,加之当时信息不畅,办案条件较为简陋,因此嫌疑人一直未能到案。
直到2005年,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侦查追逃工作始终没有停止,但犯罪嫌疑人吕某林犹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2017年,乐陵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再次把抓捕该犯的工作提上日程,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乐陵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新多次听取汇报,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组织警力对历年来追捕该犯的资料线索、客观证据重新进行细致的梳理、排查,并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制定详细的抓捕和审讯方案,同时提请乐陵市检察院启动重大案件监督机制。
终于,2019年国庆前夕,乐陵警方得到线索,经缜密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行踪,并最终于2019年10月2日,在河北省沧州市某小区将吕某林成功抓获。
吕某林到案后,对22年前所犯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原来,吕某林与同村村民吕某华有矛盾,1997年6月7日,吕某林趁吕某华等人上坟之际,将预先埋放于坟前的炸药引爆,随即畏罪潜逃。
“这么多年的案子,乐陵市公安局没有放弃这个事儿,这回对于死的也好,伤的也好,给了他们一个公正的交代。从此俺们心里也解开了这个心结。”村民吕某激动地说。
10月2日,受害者家属将写有“法律卫士 正义战士”和“神警雄风 罪犯克星”的两面锦旗送到乐陵市公安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乐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旦触碰法律底线
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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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德州公安
编辑 | 朱柄翮 戚飞飞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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