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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委会选举办法等5个公告(范文)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确认;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确认;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方式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兰锦社区 。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注:应与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一致,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作规定的其投票权数不得计入。)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三、会议时间安排(如有延后另行通知)

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10时至2020年6月30日12时止,具体安排如下:

1、短信提醒:2020年6月23日9时。
2、封箱:2020年6月23日10时,地点:兰锦社区。
3、电话录音: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26日(10时-20时)。
4、未参会与未表决业主房号公示与短信提醒:2020年6月29日。
5、专人上门:2020年 6 月27日-2020年6月29日(下午17时-晚上20时)。
6、固定点: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12时止(上午10点至晚上8点),地点:小区正大门 ,主要用来已领票业主投票)。
7、公开唱票:2020年6月30日14时。地点为:兰锦社区。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兰锦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须附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本人租住或使用房屋业主的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当委托人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明确表示终止委托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美丽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0年6月8日

 

抄送: 锦南街道、 兰锦社区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首届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设立候补委员1-3名,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50%。

二、选举办法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10选10)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3名候补委员。

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下列方式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委员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

三、表决时间
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2020年6月23日10时至2020年6月30日12时止,唱票时间:2020 年6月30日14时。

特此公告。

 

美丽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0年 6月8日

抄送: 锦南街道、 兰锦社区


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总人数为1550。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总面积为 169176.84 M²。

上述权数因出售或其他原因出现变动时以实际为准。

特此公告。

 

美丽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0年6月8日

抄送: 锦南街道、 兰锦社区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样票)


授权委托书


美丽湾小区筹备组:

本人_____________(姓名),是        小区_____幢_____号的业主(房产证登记人),兹委托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本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并代表本人领取、填写、签署业主大会表决票,本委托人一经签字,生效。

 

附:1、委托人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来源:美丽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责编:王梦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告知,我们及时删除或妥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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