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确保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能顺利出入小区,保障小区内广大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和规定杭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的实施办法》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泊位情况
小区目前各类型车库、车位共320 个,其中:鸣翠苑和流霞苑地下车位143 个,鸣翠苑地面公共车位52 个,流霞苑地面车库9 个,地面公共车位38 个,闻莺苑公寓地面车库36 个,闻莺苑和风荷苑地面公共车位42 个(以上车位未包含排屋区230 户自有车库、小区外红线内的公共泊位)。
二、管理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下列车辆管理服务:
(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
(2)严格依照本小区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本小区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本企业员工停车;
(4)在地面或墙面设立交通标示,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
三、车辆信息确认和登记
小区车辆停放采用停车证管理,按颜色区分,不同颜色停放要求不同,具体如下:
四、机动车进出小区管理
1、临时来访的车辆,必须向门岗保安说明被访业主的地址、姓名,由门岗保安人员登记核实,留下驾驶员联系方式并发放绿色《临时停车证》后,方可准许进入,来访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在公共泊位。
2、本小区禁止出租车、网约车进入(除本小区业主的出租车、网约车,已发放《停车证》的)。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业主或来访者,在向保安人员说明业主(或被访者)的地址、姓名,经保安人员登记核实后方准许进入,在小区滞留时间不得超出30 分钟。
3、送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
4、货运车辆带货出门,须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并开具出门单,方可放行。保安有权对随车货物进行查看、核验,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如遇可疑情况,须经业主本人进行说明并同意后方可放行。
5、未经许可,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禁止外来1.25 吨(含)以上货车、10 座(含)以上车辆、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进入小区(垃圾清运车除外)。其他特殊情况,经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7、禁止货车在20:00 至次日8:30 时间段搬送大件物品。
8、下午17:00 至次日上午8:00 禁止绿牌车辆进入小区,已进入的车辆原则上19:30 之前须离开,离开时交回停车证,累积3 次未按要求驶离小区的,将列入“不受小区欢迎车辆”,拒绝驶入小区。
五、小区内机动车行驶
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自觉遵守《怡景花城车辆有序管理自律公约》,服从物业人员管理;
2、进入小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高于5 公里,小区内禁止鸣笛;
3、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
六、车辆停放管理
1、进入小区范围的车辆,须服从保安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对小区绿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车辆,授权物业管理人员锁车,待车主赔偿后方可放离。
2、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在划线车位内,一车一位,不得随意乱停。做到四禁止(①禁止在消防通道上停车;②禁止在小区内任何出入口、转弯处停车;③禁止在小区绿化带、步行道上停车;④禁止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
3、所有临时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摆放挪车电话,违规停车未能及时移车、拒绝移车或联系不上违规停放车辆使用人的,授权物业管理人员进行锁车。
4、小区门岗保安必须严格按照临时车辆计时收费标准对临时车辆收费。
5、停车后车辆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窗,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意外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
6、严禁车辆在小区主干道上洗车。
7、车辆使用人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物业管理人员记录在案,每周向业主公布榜单,三次以上(含)违规停车的视为“影响小区安全车辆”,授权物业可进行锁车,并在7 天内拒绝该号牌进入小区。 解禁后再次累计二次以上(含)违规停车的,30 天内拒绝该号牌车辆进入小区。
8、车主不得无故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管理人员执行车辆管理。如有以上行为的,授权业委会可对其不文明行为在公告栏、业主实名群中予以曝光。
七、收费标准
(一)业主/住户车辆
1、持蓝色停车证的车辆停放在自购、租用本小区私人停车库/位的不收停车费(不包括车位管理费);
2、持蓝色停车证的车辆停在路面公共泊位的,按临时车辆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3、持黄色停车证的车辆停放在公共泊位的可选择:
(二)持绿色停车证的临时车辆
收费标准:进入小区 30 分钟内免费,超过30 分钟每小时收费5 元(不满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24 小时内30 元封顶。
(三)收费方式
本小区执行扫码收费离场的方式进行停车费的收取,禁止门岗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收费凭证向门岗索取。
八、停车费的使用
70 %计入小区经营性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30 % 做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维护费用,管理维护费用的10 %需经年底考评之后支付。
九、违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授权物业管理人员禁止其进入小区,已经进入的督促其驶出小区,并可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2、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设施设备损坏、草坪及道路损坏、他人财务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3、车辆进出大门时尾随前车过近、未等挡杆完成前车放行后的关闭动作时就进出大门而造成挡车器或电子识别系统损坏的,照价赔偿;同时所造成的个人及他人损失由违规者承担。
4、门岗或物业管理人员不遵守规定,擅自放入不符合进入条件的车辆、擅自放出该收费而没有收费的车辆,由业委会处罚物业每辆每次200 元(从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维护费用中另行扣除)。
5、车辆使用人应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违规的认定及取证
1、 所有车辆的违规认定,均以照片或录像资料为准。
2、具有“年、月、日、时、分”功能的电子产品拍摄的照片,均可以作为认定是否违规的依据。
3、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住户所拍摄的照片,均可以作为认定是否违规的依据。
4、作为证据所拍摄的照片上,必须显示有违规车辆的车牌号码、违规特征、停放位置。
5、所有违规车辆的违规记录,由物业服务中心整理归档。
十一、法律关系
1、车主交纳的停车费,是小区全体业主把小区内公共场地停车泊位临时租赁给车辆使用人使用,全体业主和车辆使用人之间仅是停车泊位临时租赁关系,并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2、物业服务中心只负责对车辆停放场地的维护、停车秩序的管理等,而不承担车辆的保管和保洁责任。鉴于可能产生的、车辆被盗、被破坏等问题,采用车主主导,物业配合,司法解决程序。
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解释权归怡景花城业主委员会。如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注:本办法已于2020年9月21日获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来源:怡景花城第三届业委会
责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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