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权衡学
安萨里传
〔叙〕萨利赫•艾哈迈德•沙米 著
瀚歌 译
第四章 主次权衡学
引言
安萨里所倡导的改革领域之一是主次权衡学。安萨里发现,人们中间,不管是学者还是普通人,都存在着一种普遍流行的错误,这就是:做一件事情,而抛弃另一件更值得做的事情。为了阐明这个问题,需要有个引言,以阐明作为这个问题渊源的法学原理。
法源学中的一个著名观点是:沙里亚的一切责成,(太克里夫)归根结蒂,是为了恪守沙里亚针对人的目的和宗旨。这些目的分为3类,根据其重要程度,依次为:必要物,需要物,点缀物。
必要物,就是实现宗教利益和现世利益时不可或许的内容;即没有它就不可能实现自救。需要物,就是提供便利、消除困境时所需要的内容。适用于功课、习俗、社会关系。点缀物,即釆纳适宜的美好的生活习俗,远离不适宜的丑恶的东西。也适用于功课、习俗、社会关系。
这些类别中,一类是前一类的补充和完善。安萨里通过举例的方式形像地说明了这一法学原理。他说:“必要物,相当于人的头、心脏、肝肺;需要物,相当于眼睛、手臂、脚腿;点缀物,相当于弯眉、红唇、黑眼睛,等等,倘没有这些东西,无损于需要,亦无碍于必要。”
这个例子说明,人没有头、心,就根本不能生存,故它们属于必要物;没有眼睛、手臂,人虽然有一定的困难,却可以生存,故它们属于需要物;没有红唇等,人可以没有任何妨碍地活着,这些即属于点缀物。
安萨里在另一例子中进一步说明了这一问题。他说:“人体之外,恩典中的必要物如食品、水。需要物如药、肉、水果。点缀物如翠绿的树木、俏丽的物体等,没有它,无碍于需要和必要。”
根据上述内容,沙里亚的命令、责成的次序,是按照它本身的性质(必要、需要、点缀)来决定的。一种责成总是先于另一种责成。这渊源于艾布•白克尔(愿主喜之)对欧麦尔(愿主喜之)的嘱咐:“除非完成主命,安拉不会接受副功。”(艾布•纳恩辑录)
因此,倘若你一时不能兼顾主命与副功,则应优先完成主命。没有主命,其他功课不蒙接受。
同时,主命也不是处于一个等级,因为一部分主命优先于另一部分;副功的等级亦不尽一致,而是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更重要。每个穆斯林必须十分清楚自己取舍中的优先选择。这便是我们所命名的“主次权衡学”。
这个引言之后,我们让安萨里用他的语体和例证向我们阐明这个问题。他说:忽视善事中的先后次序是十分有害的。或许一个人同时面临两个主命:一个就要消失,而另一个不会消失;或同时面临两个副功:一个时间紧迫,另一个时间宽裕。这时候,如果其人不管先后次序,必是自欺的、愚蠢的。
类似的事例不可胜数。比如,违主是明显的,顺主也是明显的;而模糊的事情是把一部分顺主行为优先于另一部分。如主命优先于副功;绝对主命优先于社区主命;无人履行的社区主命优先于有人履行的社区主命;重要的绝对主命优先于次要的绝对主命;即将消失的主命优先于不消失的主命。
正如母亲的需要优先于父亲。有人问穆圣:“主的使者啊!我应孝敬谁?”穆圣说:“你的母亲。”他问:“然后是谁?”穆圣说:“你的母亲。”他问:“然后呢?”穆圣说:“你的母亲。”他问:“然后呢?”穆圣说:“你的父亲。”他问:“然后呢?”穆圣说:“你最亲近的人;由近及远。”(提尔密济等辑录)
所以,应当从最亲近的人开始。如果两人一样近,则开始于最需要者;如果需要一样,则开始于最敬畏者。
资产不能同时用来赡养父母和朝觐时,有人或许会无知地选择朝觐。其实,他应该把父母的权利优先于朝觐。这便是最重要的主命优先于较重要的主命。
谁忽视了这一切事务中的先后次序,谁便是自欺者、无知者。这种自欺产生于相当暖昧的因素。因为自欺者表面上是干一件顺主的事,殊不知此时“顺主”已成为“违主”;此时抛弃这件事成了义不容辞的顺主行为。这比那一“顺主”更为重要。
安萨里之所以强调这一原理的教法性质,是因为他看到许多社会混乱现象,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对待这一原理。因此,每有需要,他总是在生活各个领域提醒并倡导这一原理。我们试举数例来看看安萨里在这方面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