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琳 《上海国资》编辑部主任
专访嘉宾:潘路 华略智库学术交流中心高级研究员
来源:《上海国资》
国有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成果转化的主战场。面向未来,国有企业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在科技创新全局中的战略地位,着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日前,华略智库高级研究员潘路接受《上海国资》期刊专访,围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思路和对策建议。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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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张玉卓要求着力加大国企科技创新工作力度。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多元化研发投入,力争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同比增长20%以上,全国重点行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
“国有企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重要力量。国资央企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着力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率型发展转变,进一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切实发挥好科技创新国家队、产业发展领头羊、安全支撑主力军作用。”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也明确表示,把握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是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应有之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前瞻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支持企业顺应新趋势、抢占新赛道,持续创新突破,把握发展主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面对蓬勃兴起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标世界一流,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国有企业对标开展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动员部署会,“科技创新”再次成为关键词。市场分析认为,国有企业要成长为占据产业链核心位置且实现“产、供、销、研”一体化的产业平台型一流企业,自主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是必要条件。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研究员李郡表示,国有企业落实科技创新,应当做好以下几个立足点。一是坚持价值导向。立足成果转化,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研究与成果转化脱钩、与市场经济脱轨,而要以“填补科技空白”为使命,为了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二是吸纳多重资金。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性,很难仅仅依赖国有企业自身资本投入,财政资金支持必不可少,但仅靠国有与财政资金毕竟有限,没有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介入,很难实现大规模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因此,必须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国有资金为杠杆,以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创资金体系。三是基金运作模式。转变国企传统直接股权投资模式,借助基金这一工具,搭建从“科创母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到并购基金”的全生命周期科创基金体系,聚焦投早、投小与投硬科技,开展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资。四是创新经营机制。科技创新具备“知识原创、风险易发、价值难定”的特点,与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和平稳运行的文化特点存在较大冲突,必须实施让渡收益、共担风险、风险容忍、尽职免责、市场估值、协议退让等政策,以支持和引导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研究员吴祖辉认为,促进国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该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激励导向,鼓励职务发明、科研单位成果转换。二是营造良好环境,在科研投入,软硬件条件等方面下功夫。三是加强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混改等方式整合多方资源”。
国有科技型企业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2020年4月,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启动“科改示范行动”,支持引导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推广“科改示范行动”经验、强化科技创新激励专题推进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两年多来,“科改示范企业”已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6327.5亿元,80%的“科改示范企业”已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华略智库学术交流中心高级研究员潘路介绍,为了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值得企业关注。“最早有科技部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的《“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布局建设原创技术策源地,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
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增、调整科技成果转化10个方面30余项管理制度。一是规定科技成果定价机制;二是规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三是规定科技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换中获得奖酬的标准,明确国有企业该项成本不受工资总额限制。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于2016年2月26日联合印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规定国有科技型企业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的具体事宜。激励方式分为股权出售、股权奖励和股权期权。此外,科技部等9部门于2020年5月18日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也有针对于国有企业的特别规定,该方案提出了创新开启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转化”模式。一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二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三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之外,各地国资委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也纷纷跟进,出台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
2022年深圳国资国企全年科技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3%,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增至6.1%,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1家。全国国资首个指导国企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专项文件出台实施,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引进科研机构近80家,深圳国资国企产业创新中心导入科技项目23个。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5月28日也印发了《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其中提出,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和各类股权激励试点,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国有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实施细则。《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则提出,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监管机制,建设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国有企业科技成果如何合理评价一直是颇受关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到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从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到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都有涉及。该《意见》第二项第十条明确指出,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
对于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以下三方面做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的活力。
二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明确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的边界和红线,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流程。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推动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职尽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法依规一事一议确定相关人员的决策责任,坚决查处腐败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国有企业科技水平大幅提升,也涌现出一大批科技类国有企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辅助平台。深投控公司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系统企业参照公司《所属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工作指引》,建立健全研发准备金制度,以制度保障研发投入落实到位。持续优化创新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考核机制,把科技创新投入和重大项目突破列入系统企业业绩考核范围,更好激发系统企业创新活力,助力公司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创新研发投入月报机制,每月督促系统企业上报创新投入进展,引导所属企业有计划、可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2022年深投控公司创新投入再新高,全年创新投入约12亿元,同比增长6.3%,创新投入视同利润金额6.2亿元,同比增长21%。创新载体提质增量效果明显,全年新增国家级创新载体3个,各类创新载体总数达到218个,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总数达39家,深环科技入选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全年获批重大科研项目14项,完成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8项,新增各类标准13项,新增各类专利161项,专利总数达2144项。上港集团积极响应国资国企改革,探索科技类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新设科技类混改企业哪吒港航智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哪吒科技”)。相关负责人介绍,哪吒科技成立第一年就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1.47亿(其中外部营收占比65%),实现了利润总额442万元的好成绩。同时,创新研发投入占营收的15.5%,形成了以风火轮、混天绫、火尖枪等哪吒武器为主题的SMART产品系列,达到了国有企业混改的初步成果。哪吒科技以上港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0%。人才是科技类企业的生命线,以员工持股方式形成人才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是科技类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上海半盏信息科技合伙企业作为其员工持股平台,持股30%;海南天玑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公资本,持股10%。“十三五”期间,华谊集团以华谊粉煤试验炉工艺技术、煤制乙二醇工业技术、甲醛丙醛缩合制甲基丙烯醛技术、AMOLED用聚酰亚胺(PI)材料、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技术等代表的57个科研项目完成技术攻关;以PT853、HFO-1234yf、碳四法制甲基丙烯酸甲酯(MMA)技术等为代表的34项科研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1亿元,多项产业化成果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创新投入长效机制。“从预算编制、创新考核、政策支持、业务开拓等四个方面入手,建立了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创新投入的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建立企业研发费用持续增长机制。要求各企业按照研发费用不低于规划数、不低于上年数以及不低于近三年平均数的要求,对标行业先进,确定研发费用占比目标,确保研发费用持续增长;强化和优化企业创新考核机制。国有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成果转化的主战场,在转化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置,仍然存在一些难点和痛点。潘路认为,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框架内,由于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等机构存在实施层面的差异,必须区分对待,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分工激励时有更明确的执行依据。“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已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孵化平台,这类平台的作用集中在提供创业模拟、项目转化辅助、投融资推介、小试中试场地等服务方面,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团队早期探索阶段提供了有价值的支撑”。
例如,中国石化大连院依托完备成熟的基础科研设施、基础科研条件、配套知识平台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撬动合作,聚焦处于萌芽期、初创期、加速期、成熟期的创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的扶持。潘路建议,相关国有企业积极整合相关资源,打造贯通成果转化、产业培育、资本运作的国有科创平台,设立国有资金出资的天使基金或种子基金,为国有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强力支撑。通过国有科创平台,打造实体经济、科技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通道,构建新型“科技创新+技术产业化+金融资本”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增强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操作层面上,履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国有企业数量并不多,实施此类政策的企业所设立的奖励额度不高,无法充分发挥国家激励政策的有效作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不足的问题,作为市场化激励方式的虚拟股权激励模式成为国有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途径之一”。
例如,国有控股贵州航天电器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天科工电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航天电器”),参考华为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模式,结合国有企业性质设计出适合该公司的虚拟股权激励模式。由职业经理人牵头,设定激励对象范围、行权价格、绩效条件、授予数量及激励期限等契约要素,形成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该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充分考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市场前景,将激励对象范围扩展到科技成果研发、转化的全链条人员,赋予实际分红权与虚拟所有权,搭建技术与市场之间的纽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建议国有企业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薪酬制度,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赋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权或使用权,提高完成人从立项到科研全过程的期望值,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率。
将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纳入企业领导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增设企业领导任期考核中科技成果推广、科技经费投入等相关指标。对科技示范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不挂钩”。
发挥平台载体和资金支持作用的前提是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原则,紧密联合技术研发、产品和市场,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机制,对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适用性以及技术发展领域,提出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例如,国网江苏电力整合“产学研用”全链条创新资源,创新提出“众创空间+双创中心”(“双创中心”是资源枢纽和平台,提供供需对接、孵化转化的全过程服务;“众创空间”主要依托省属科研单位建设,负责技术输出)“双创基地+省管产业单位”(“双创基地”主要依托省管产业单位建设,负责成果转化)的“2+2”成果转化体系。通过构建内外部转移转化机制,打通直接应用、成果竞拍、转化推广和产业孵化等多渠道转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