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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记忆】东台县域历史上一桩轰动全国的“文字狱”大案

2017-07-31 东台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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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清代文字狱档》(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印)为基础,上海书店出版社于2007年6月推出增补本精装一册。新增“补辑”,内收档案五份:《徐述夔〈一柱楼诗〉案》、《王锡侯〈字贯〉案》、《王沅〈爱竹轩诗〉案》、《戎英献书案》和《伪孙嘉淦奏稿案》。

徐述夔画像 (资料图)


  徐述夔(1703—1763),清朝东台栟茶镇人,著名的反清文人,因不满满清暴政,曾做:"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复杯又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搁半边”,"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毁我衣冠皆鼠辈,捣尔巢穴在明朝”等诗句怀念明朝,痛斥满清,被乾隆开棺戮尸,株连十族,罪及师友,为满清四大文字狱之一。


  据《清代文字狱简表》统计,乾隆在位60年,退休后又管朝政4年,共计64年,制造的大、小规模的文字狱计130多起,平均五个月对文人“刀斧伺候”一次。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东台境内徐、蔡两姓大族,因田产纠纷引发的官司不断发酵,进而演变成轰动全国的惊天大案。事情的发展不仅超出了双方事主事先的想象,就连督、抚、府、县官员都为之惊魂,最终演变成乾隆年间最大规模的文字狱案。


乾隆皇帝


  事情要从乾隆三年说起,那一年的某一日,徐家,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道喜祝贺的人络绎不绝,徐述夔志满意得,满面红光,连连抱拳与前来道贺的人作揖,怎么这么热闹呢?原来,今天徐述夔收到中举的喜报了,从今往后,他就是举人老爷了,有了功名在身,寒窗苦读多年的辛苦,也总算是有了回报。


  说起徐家,那可是东台县的大户人家,诗书传家,资本雄厚,在乡里是极有名望的。


  徐述夔自小就聪敏好学,17岁参加童试,并以出色的才情连闯县试、府试、院试三关,成为一名秀才,今年才33岁,又中了举人,让这个本来就富足的家庭,更增添了几分荣耀。而让年轻的徐述夔喜形于色的还有另一件事,这次跟他一起中举的还有66岁,天下闻名的大诗人——苏州沈德潜,两人志趣相投,交往甚密,已经约好了,明年一起参加会试。在徐述夔看来,凭自己的满腹经纶,来年会试中个进士,求取一官半职,从此前程似锦是唾手可得的,而且跟这位22岁就应举,整整考了16次才中举的沈德潜相比,自己无疑是极幸运的。


沈德潜故居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徐家喜庆的气氛还未完全散去,便从京城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原来,按照清朝科场条例,凡是中举的文章,各省都要送到北京,由礼部官员“磨勘”,那年的试题是“君使臣以礼”,徐述夔文章里的“礼者,君所自尽者也”一句中的“自尽”两字,被礼部官员认为“不敬”。于是取消了徐述夔参加会试的资格,并且永不录用。本来,中举之幸,对雄心勃勃、欲济世安邦的徐述夔来说是巨大的欢欣鼓舞,而乍然间罚停会试的噩耗,立即使其欲借科举之阶成就伟业的夙愿成为了泡影。


  乾隆三年,成了徐述夔最为得意也最为失意的一年。心灰意冷的徐述夔从此呆在自己修建的读书楼——一柱楼里,著书吟诗度日,写下了《一柱楼编年诗》、《一柱楼小题诗》、《一柱楼和陶诗》、《五色石传奇》、《八洞天》等十多种诗文和小说。

  乾隆二十七年,徐述夔带着无限的遗憾离开人世。而徐述夔没想到的是,他写的这些诗文,在其身后将成为乾隆年间规模最大的文字狱——“一柱楼诗”案的祸根子。那时的文人,以刊印自己的著作,流芳后世为最高荣誉。


  “一柱楼”  徐述夔参加进士考试,被取消资格后,在家园自建一栋读书楼,中立一柱,众梁分架其上,取名“一柱楼”,自称“鹤立鸡群”。有人以为一声之转,“一柱”乃“易朱”之谓也,隐含“反清复明”之意。辛亥革命后,该案平反昭雪,一柱楼整修,清末状元、民国政府首任实业部长、南通人张謇题匾“古一柱楼”。该楼惜于1947年拆毁。


  徐述夔的儿子徐怀祖也想把父亲的诗文刊印出来,告慰亡父。他请父亲的学生徐首发、沈成濯帮忙校对,把父亲的三本诗集和《学庸讲义》先刊刻出来了,这本来是件既风雅又有孝心的事情。


  谁料遭邻人蔡嘉树举报内容多含“诋毁本朝”的词句,引得乾隆雷霆震怒,徐家满门遭祸,徐述夔及其子徐怀祖虽然已病故,也没能逃脱惩罚被剖棺戮尸,枭首示众。为诗集校对、作跋的故交都因这些作品而惨遭灭顶之灾;生前深受乾隆荣宠的沈德潜,因为曾替徐述夔作传,作墓志铭,多溢美之辞,被革去官职谥典,毁去御赐祭碑文,撤去乡贤祠内牌位;甚至江苏上至布政使、知府,下至知县、盐场大使等一干官员,也受到牵连,杀头的杀头,流放的流放,革职的革职。此案死者戮尸,生者斩首,家族亲友沦为奴隶,案件牵涉之广,震惊天下。同时也让东台一下子站在了全国收缴禁书的风口浪尖上。


  而这起惊天大案的最大幕后推手,正是在民间有“刘罗锅”之称的——刘墉。


刘墉画像 (资料图)

刘墉奏折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徐述夔的儿子徐怀祖,曾经以2400两白银的价格,从蔡家人手里买了一大片田,本来自愿买卖两厢情愿,但当时的人家族观念比较强,对田产看的也比较重,一块原本属于自己的田,现在主人换成了别人,总归心里不舒服,徐、蔡两家的嫌隙也由此而生。没过几年,徐怀祖死了,他两个儿子徐食田、徐食书掌了家,蔡嘉树看徐家两个儿子年纪轻轻,又没有势力依靠,觉得机会来了,他找中间人过去传话,希望能赎回自家田产,本来,这也无可厚非,但蔡嘉树贪便宜不肯以原价赎回,只肯出一个极低的价钱,徐氏兄弟当然不同意。蔡嘉树恼羞成怒,就想找个事情触触徐家霉头。


  说来也巧,就在蔡嘉树冥思苦想要怎样对付徐家时,有个叫童志璘的人给他出了个好主意。说徐家私自刊刻的《一柱楼小题诗》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诗句为“非常悖逆之词”。让蔡嘉树去县衙告发徐家藏有禁书。不等蔡嘉树先告状,早有防备的徐家兄弟就在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六日抱书赴县呈首。等到蔡嘉树四月初九也赴县检举,已是棋慢一着。蔡嘉树告发“逆书”,东台县不敢大意,立时上报,将诗文呈解到负责集中苏北各州县查缴禁书的江宁书局,东台县送来的“逆书”,没有在书中标注到底何处有查禁内容,江宁书局委员保定纬便按例把书退回东台县,要求标注后再送书局。蔡嘉树得知禁书被发回东台县,以为徐家贿赂了各级官员帮忙遮掩,心一横就写上状纸,去到江宁布政使衙门,把东台县衙、江宁书局一起给告了。江苏布政使陶易的幕僚陆琰为人正直,了解情况后知道蔡是挟私诬告,因此批示驳斥:“书版已经呈县,如有违碍应行销毁,该书自当交局,与尔何干?显系挟嫌倾陷。”又在发往扬州府的牌文上写到“讲论经传文章,发为歌吟篇什,若止字句失检,涉于疑似,并无悖逆实迹者,将举首之人即以所诬之罪,依律反坐。”然后,把案子发到扬州府审理了。扬州知府谢启昆收到牌文,不敢怠慢,立刻让东台县衙把一干人犯押解到扬州审查,其时,这个案件还只是在江苏省内审理,并被当成一件民事案件处理。


江宁布政使衙门


  让这个案件上纲上线,并成为推手的便是刘墉。时任江苏学政的刘墉恰好从金坛来到了扬州,这个消息被关在扬州大狱的蔡嘉树的儿子蔡瑚和童志璘知道了。这两人看着原本以为很容易告倒徐家的案子,久悬不决,有点坐不住了,他们想着学政应该也能管这个事情,只要能把徐家告倒了,各条路都应该试试。于是,童志璘想尽办法打听到刘墉的地址,立刻飞奔而去,向刘墉呈书两本:徐述夔诗集一册以及沈德潜所撰徐述夔传。


  作为乾隆安插在江南的耳目,刘墉的政治敏感那是相当强,而且又极懂得揣摩皇帝的心思,邀功请赏,他知道乾隆一直为官员收缴禁书不力恼火,这正好给皇帝一个把柄。于是,他一方面马上将此事移交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处理。另一方面,立刻撰写密折,着人快马加鞭送往京师。八月二十七日,乾隆看到了刘墉的奏折和《一柱楼诗》,大为震怒,什么“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什么“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什么“夺朱非正色,胡乃亦称王”,什么“毁我衣冠真恨事,捣除巢穴在明朝”,这些不是反诗是什么?


一柱楼建于古镇栟茶良臣巷内


  一个被革去功名的乡野文人,居然敢写出如此悖逆的诗句,怎么不让乾隆雷霆震怒,而各级地方官员对查办禁书的不积极和不作为态度,更是火上浇油。乾隆密令两江总督高晋、暂署两江总督萨载及江苏巡抚杨魁三人,严查徐述夔一切诗文。并连发数道谕令。把18名人犯押解进京候审。


  这其中包括江苏布政使陶易,扬州知府谢启昆,东台知县涂跃龙,布政使衙门幕僚陆琰,江宁书局委员保定纬,东台栟茶盐场大使沈澜,东台县衙书吏金长五、倪锦等八名官犯。徐述夔的孙子徐食田、徐食书,他们的祖母,母亲,徐食书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三岁的寿男,一岁的福男,徐述夔的学生徐首发、沈成濯,以及原告蔡嘉树等十名民犯。


  大学士、九卿汇集刑部审理此案,十一月二十七日,判决结果出来了:


  “徐述夔编造狂悖诗词,妄肆诋讥,其子徐怀祖将逆书公然刊刻流传,二人虽已身故,仍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

 

  徐食田、徐食书、徐首发、沈成濯、陆琰原判是斩立决,“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秋后处决”。此前,陶易已病死狱中了。


  扬州知府谢启昆发配边疆,东台知县涂跃龙,杖责一百,流放三年。


  徐家其余人等没入旗奴,财产抄没;徐述夔书籍及书版尽行焚毁。


徐述夔书画作品


  为《编年诗》作序的兴化人王国栋,为《小题诗》作序的姚德璘,人虽死了,家还是被查抄了,而给《和陶诗》作跋的毛澄,其时虽已改名为黄斌,并远避甘肃、陕西,也没能逃过惩罚。被革去举人,杖一百,流放海南岛。


  死去多年的侍郎沈德潜,因给徐述夔写过传记,也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

  蔡嘉树呢?功罪两抵,释放!真正做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


  这起乾隆年间规模最大文字狱的唯一赢家就是刘墉。是年底(乾隆四十三年),刘墉以劾举徐述夔著作悖逆事有功和督学政绩显著,迁户部右侍郎,后又调吏部右侍郎。


  按理说,这个案子本来只是一起挟隙诬告的民事案件,只要在地方上闹一闹,就可以了,根本不必要搞大。怎么一夜之间成了乾隆点名的惊天大案呢?


栟茶中学校园内纪念徐述夔石碑——“笔练亭”


  其实,乾隆在《一柱楼诗》案上如此大做文章,是有其政治目的的。查办禁书一直是乾隆爷的心腹大患,可是虽然三令五申,但三年以来,各省,尤其是江浙两省仍成绩平平。乾隆皇帝认为,原因在于查办禁书的谕旨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梗阻”,而这些“梗阻”就是地方各级官吏。徐氏一案发生在江苏,又抓到了县书吏的罪证,上至布政使玩视查办禁书,以至包庇藏禁书者的一些罪证,可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所以乾隆要迫不及待地将之定为特大逆案,以便造成声势,使查禁书运动得以全面开展起来。倒霉的徐家人正好撞在枪口上了。

  这起规模巨大的文字狱,直至嘉庆年间,才被平反。嘉庆帝认为,“徐述夔偶以笔墨之不检,至与叛逆同科,既开告讦之端,复失情法之当。”要求刑部加以改正。历史至此再没有发生文字狱现象。但文字狱对后人思想上的钳制还是很厉害的,甚至嘉庆二十二年修撰的《东台县志》,也无一言提及徐述夔和徐述夔的诗文。

  出了徐述夔诗案这样的大事,徐家住地一带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热闹、繁荣的小镇变得人烟稀少,大白天也很少看到行人,人们心中只剩下了一个字,怕。一到天黑,到处都是火光,家家都担心因为藏书遭遇灭门之祸,忙着趁天黑烧书,那真是烟雾遮天,焦味弥漫。而每到半夜的时候,就依稀看到人影憧憧,听到脚步匆匆,串场河边不时就有一条船悄然离去。天亮以后,小心翼翼走出来的人就会发现,又有一户姓徐的人家关门落锁,远走他乡了。这些姓徐的人家,担心受到牵连,纷纷避祸外乡,隐名埋姓,一个传承了多少代的大家族,就这样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链接

档案《徐述夔〈一柱楼诗〉案》

  徐述夔《一柱楼诗》案,案情大体如下:

  扬州府东台县已故举人徐述夔的儿子徐怀祖用二千四百两银子买了同县监生蔡嘉树堂弟家的数顷土地;乾隆四十二(1777)年冬天徐怀祖死后,蔡嘉树忽然提出该处有蔡家的祖坟,希望以九百六十两银子赎回。此时当家的徐述夔的孙子徐食田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蔡嘉树扬言要将徐家祖先有违碍著作一事向官方告发——这时清朝正在大张旗鼓地查缴违碍书籍,蔡监生企图利用这一不利于对方的形势来谋求私利。

   徐食田一方面拒绝蔡嘉树财产方面的无理要求,一方面主动将他父亲徐怀祖主持刊刻的祖父徐述夔的几种著作包括版片上缴官府,争取主动。根据当时明令宣布过的政策,只要自己交出来就没有事了。这是乾隆四十三年(1778)四月初六的事情。到四月初九,蔡嘉树将徐述夔的几种著作和沈德潜为徐述夔写的一篇传一道作为告发材料上报。根据沈传,徐述夔著有《一柱楼诗》、《一柱楼小题诗》、《和陶诗》、《学庸讲义》,还有《论语摘要》、《蘧堂杂著》、《想诒琐笔》等几种尚未刻印。蔡嘉树又说是他告发在先,徐家交出违碍著作在后,是徐家通过行贿串通县衙书吏倒填了时间。如果这一条被认可,徐家麻烦就大了。

  当时东台县知县徐跃龙作出两条决定:一是要求徐食田将尚未交齐的书稿统统交出来审查,并上报给省里;一是让徐家拨出蔡家墓田四十亩还给蔡家,了结此案。这很有些息事宁人的意思,但是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

  几种书稿报到省里主管查禁违碍书籍的江宁书局以后,因为来件没有标明问题在哪里,转呈给藩司衙门,请求退回东台要求粘签说明。当时藩司衙门由幕僚陆琰草拟了一份处理意见,说是“书板已经呈县,如有违碍应行销毁。该县自当缴局,与尔何干,显系挟嫌倾害”,一举把蔡嘉树压了下去。该文由主官江宁布政使陶易签发给扬州知府谢启昆查处落实。

  事情到此本可基本结束,不料到当年八月,有一个叫童志璘的如皋人将《一柱楼诗》以及沈德潜为徐述夔写的传另向江苏学政刘墉投呈告发,于是风波再起。敏感干练的刘墉立即向乾隆皇帝直接上了一道奏折报告此事,此时乾隆正在狠抓禁毁图书、兴文字狱这件大事,报上来一个典型正中下怀,于是接连下了几道圣旨要江苏从严查办,这样事情就非常严重地闹大了。

  最后的结果是:三级官员陶易、谢启昆、徐跃龙一律撤职,分别查处;徐述夔、徐怀祖戮尸(锉碎其尸枭首示众),徐食田和他弟弟徐食书、列名为徐述夔著作校对的徐首发、沈成濯(二人是徐述夔的学生)以及陶易的幕僚陆琰统统判处“斩监候”(死缓)。徐家全部财产照律入官;徐述夔的著作当然一律禁毁,通令全国严格查办。还有一个替徐述夔《和陶诗》写过几句跋的毛澄则判为重打一百棍,流放三千里。为徐述夔写过传的大文豪沈德潜早已去世,这时也决定将他的官衔和荣誉称号统统撤销,御赐祭葬碑磨毁遗弃,纪念牌位从乡贤祠内撤出。

  蔡嘉树没有受到什么惩罚,当时官衙认为:“原告蔡嘉树所控徐食田贿嘱书吏等情,业经审虚,且于徐述夔逆词早属知情,不即举首,直因争控田土挟嫌告发,诚如圣谕非实知尊君亲上,但徐述夔悖逆书籍究系由伊呈控,自应免其置议,即予省释。”

  徐述夔的诗里有哪些“违碍”、“悖逆”的内容,现在完全看不到了,从办案文档中摘引的几句看去,大约只是有些牢骚,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狂悖”、“诋讥”之处;即使是被作为最重要之罪证的两句诗“明朝期振羽,一举去清都”,也未必就有反清复明的意思。至于《咏黑牡丹》诗的“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二句其实不是他写的;有人说这是沈德潜的诗句,亦无确证,那是晚出的《清朝野史大观》一类书中的说法,未足为据。


小资料东台乾隆年间建县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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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39年(乾隆4年),扬州知府高士钥报请设置东台县。

  • 1767年(乾隆32年),两江总督高晋再次提请吏部以东台、何垛、角斜、栟茶、丁溪(含小海场)、草堰(含白驹场)、安丰、梁垛、富安等十场为基础设置东台县。

  • 1768年(乾隆33年)10月,批准以泰州东北120里析出十场建东台县,县治在东台场区域设东台镇,镇区划为六铺,县署置于东台镇五铺。其址为明嘉靖24年(1545年)御史齐宗道以明贞观故址创建的察院。乾隆5年(1740年),在其址修建水利同知衙门。东台县署利用水利同知衙门,在此基础上扩建而成(位于今鼓楼街口南50米,公园路西侧)。县丞署设于西溪。建县时,撤销巡检司署;改巡检司署为东台县丞署。撤水利同知,建县知,原水利同知就地任县令。

  • 首任知县王玉成为贵州毕节人;首任县丞王漠。

     

    ◆来源:崔一良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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