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信管理局开出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最大金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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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哨按语
9月5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其中一则行政处罚合计金额高达420,173,184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最高额罚款记录。以下是“TMT服务者联盟”9月6日的推文。
摘要
2019年7月25日,知名微公号“TMT律师”透露,工信部或天文数字处罚违规自建网络企业,称可能有数亿天文数字的罚单出现。这一信息近日被证实。
9月5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其中一则行政处罚合计金额高达420,173,184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最高额罚款记录。
壹
行政处罚一: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被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结果为: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43,296元;
3)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315,129,888元。
处罚决定书:沪通信罚202019第0010号
贰
行政处罚二: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被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结果为: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
3)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
处罚决定书:沪通信罚202019第0011号
附:微公号“TMT律师”文章《工信部或天文数字处罚违规自建网络企业》
雷腾律师获悉,最近有一批涉嫌违规自建网络从事电信经营的企业将接到通信管理部门开出的巨额罚单,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处以经营额三倍至五倍的罚款。有些罚单可能是高达数亿的一个天文数字,疑似已有企业收到巨额的处罚意见告知书。
工信部于2017年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32号文),要求严厉打击骨干网、城域网违法自建等违规行为。此后更再发布282号文,明确列明诸多涉嫌违规企业,很多知名上市公司均榜上有名。
但是由于行动开展以来,鲜有被严重处罚的案例,很多企业仍然在观望,尤其是城域网领域的违规建设,仍然开展的如火如荼。
据说此次的处罚由工信部信管局某高层直接在各地管局督阵查处,或将涉嫌违规自建名单内企业全面清查处罚。如果能够通过此次整顿,彻底清理网络通信设施服务及互联网数据传送市场秩序,对于未来中国电信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是非常有利的。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企业能扛得住4倍营收罚款(没收加上至少3倍罚款)。
长期以来,大型互联网公司通过自建网络进行网络传输,虽说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国家“提速降费”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不受监管的自建行为毕竟属于违规,不利于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和产业的规范发展。如何将违规网络快速纳入合法监管,同时又不至于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损害民众合法权益,确实是对监管部门领导智慧的考验。
*重点违规方式:
一、打着用户驻地网或宽带接入网的名义违规建设城域网或骨干网
用户驻地网(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户驻地网是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
宽带接入网可以建设从用户端到网络接入服务器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有线通信网络设施,可以开展相应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试点企业上联互联网骨干网必须经由基础电信企业的城域网接入,不同地市的业务节点不得直连,租用的接入网络资源严禁再次转租转售。
不管是持有用户驻地网还是宽带接入网试点牌照的企业,都禁止非法建设城域网和骨干网。
二、打着行业专网名义进行非法建设经营
一些企业利用公路、铁路及各类重大工程的建设机会,以建设行业专网名义私自建设网络对外出租出售经营。行业专网只能是企业内部使用,不得进行经营性使用,同样也不能在本行业内经营,收取本行业内其他企业费用。
目前能够合法从事城域网及骨干网网络设施服务的企业只有五家,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中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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