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买!别用!这两款在售产品为假冒化妆品
7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两则通告,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和“恺岚朵生姜植萃润黑露”产品为假冒化妆品。详情如下:
#1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经营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2021年第44号)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浙江、广东、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识名称为“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识制造商为广州清茹个人护理品有限公司的“樱诗漫美丽无痕优白驻颜套装”产品为假冒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暂停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2日
#2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经营标识名称为“恺岚朵生姜植萃润黑露”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2021年第45号)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浙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识名称为“恺岚朵生姜植萃润黑露”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恺岚朵生姜植萃润黑露”产品为假冒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暂停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2日
市药监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开门问计暨药品流通企业调研座谈会
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声明:“重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