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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系列(七)综合运用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金穗源商学院 Author 王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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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穗源商学院

在此之前,我们逐一向大家分享了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预算造价法直接成本法层高系数法,同时还了解到各地区规定的特别适用方法。为了保证最终使用的方法对企业最合理、最有利,这些方法,在具体运用的时候不可偏颇,要综合使用,并采取全排列(有可能的话)的方式逐一排查,选择一种最适合本企业的分摊方法。


需要强调的是,分摊方法,不可以简单地复制,每个企业开发项目不同,具体的规划差异,不能套用一样的模式。比如,某房地产企业采取建筑面积法和层高系数法,土地增值税税负最低;其他企业复制以上方法就不一定税负最低,要看商业和住宅的建筑面积比例以及建造成本的差异等等因素。


在此,我将成本分摊方法的要领总结一下,提供大家参考。

1、土地成本


先横向,再纵向。先采取占地面积法分割,分割之后采取建筑面积法分摊土地成本,然后综合“楼面地价”。


2、建造成本


个性化的成本直接归集;共同的成本,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同时考虑层高因素。可以直接归属于商业或者住宅部分的按照直接成本法归集(如玻璃幕墙),属于共同成本部分(如基础设施)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并考虑层高系数法的使用。


3、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开发间接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当不能准确划分管理费用和“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发生的“开发间接费”有可能被认定为土地增值税流程当中的“开发费用”,从而影响扣除以及加计扣除,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


截止到今天,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系列,我就和大家分享完了。本着“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原则,每个人在理解与运用上,尤其在实务中还有一定距离的,我希望大家运用这些方法,检验这些方法,完善这些方法,有新的感想或者问题,“写留言”(屏幕下方)告诉我,我们相互探讨,您也可以写成文章发表在金穗源商学院平台,让更多的人受益。


原创之路不容易,多谢大家支持,我将继续坚持写文章,也希望更多有志之士加入进来,展现我们在岗位上的历练,为财税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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