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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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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8]9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发至所辖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其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另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点击蓝字查看】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 全国土增政策集锦(2020年7月版) 土增26个争议专题,各地是如何规定的?● 房企完成销售,就应该进行土增清算吗?● 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系列(七)综合运用● 房产企业完工时点如何把握? ● 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如何纳税申报● 无偿划转资产之土地增值税分析 ● 合作开发分配房产,收入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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