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方税务局
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宿地税发[2011]104号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 苏地税发[2011]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并强化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审核和申报结果的评估,不断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质效。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成本审核工作。市局根据清算案例等相关资料,制定“宿迁市区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参考指标”,市区各单位可参照进行比对。对超出扣除参考指标上限的,依据施工指标分项测算成本,并逐笔核对,按实进行调整。各县及宿豫地方税务局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定额标准和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制定本地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