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有关规定,全省统一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按下列标准执行:【条款废止】


中心城区是指齐齐哈尔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为一至五等地域,其他地域均为非中心城区。


二、其他事项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齐地税函〔2010〕25号)中的第1.2.3条规定的核定征收率和《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齐地税函〔2010〕26号)第二款规定的预征率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 更多提升 —

专题汇编实务难题
全国土增政策集锦拆迁还房
土增26个争议专题融资借款
小白学土增系列尾盘销售
土增精选答疑系列成本分摊

福利大放送

为了感谢穗友们的陪伴,特整理《土增清算扣除秘籍》一份,识别左边二维码领取!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码关注土增梳理汇总小秘书详询:3341586979
『分享』『收藏』『点赞』『在看』安排一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