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中国人都必须回答这个问题:高俊芳,你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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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各大央媒先后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
7月23日以来,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基本查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长春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7月29日
公安机关给出了具体的犯罪事实,并给高俊芳等人认定了“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罪名。
这个地方非常关键,不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按照我国目前的刑法,前者最高判无期,而后者最高可判死刑。
也就是说,恶意造假引发严重后果的首犯肯定不会死。
如果是这样,能平民愤吗?
洞观君认为,长生生物案的首犯所负的法律责任,已经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到底是劣药还是假药,这交由专业人士去玩字眼游戏去吧。
洞观君认为:公安机关对罪名的认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会不会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会更为适当呢?
那我们先来看一下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读者朋友们可以看到“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这一点,目前全国已经有多例注射过狂犬疫苗后死亡的案例。就看法庭是否会采纳。
“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这一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这帮孙子作恶时肯定知道会害人,但难以预料到伤害的范围。当然这么说还便宜了他们,他们也许明知道就是会害50万或100万甚至更多(与出厂问题疫苗数量相同)
我们再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我们看到这里应该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洞观君这种非法律界的人士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请公诉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高俊芳等人!
请公诉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高俊芳等人!
请公诉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高俊芳等人!
就让高俊芳的血,来祭食品药品安全严监管的这面旗吧!
唯有此,才能让不法商人头上戴上紧箍咒。
就媒体的报道来看,长生生物至少涉及20起行贿案件。其在2017年的营销费用就有4.47亿元,大家不用脑子也能知道这其中大部分是用来打通关节,也就是行贿;而这样一个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却只有1.22亿。这样一个企业不出问题才是奇怪的。
长生生物此次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国内医疗卫生系统长期存在问题的一个集中暴发而已。
但是民众对他们的这种不信任早已开始用脚投票。中国民从到海外的医疗服务中介费用(只是中介费用,不含医疗费用)从2012年的仅2.1亿元,到2016年就翻了11倍,达到了13.5亿元的规模。更是有大批的民众自费到香港等地注射疫苗。
国家领导人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并且表示这个梦“一定能实现”。
中国梦当然也是我的梦。
但现在我想把我的梦想定得低一些,因为这样才更能触手可及,那就是让我的孩子们能注射上货真价实的疫苗、吃上安全营养的食品、受到良好的教育、呼吸着带着甜味的空气。只有他们茁壮成长,那个更大的中国梦,对我才有意义!
读者朋友们,你希望有这样一个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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