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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火炬不作为废气处理设施,只用于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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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3日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什么叫火炬



火炬是指工业企业用于燃烧火炬气的废气燃烧处理装置。


什么叫高架火炬


高架火炬指火炬头底端位置高于15米的火炬。


制定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

有何依据?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批准,并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可燃性气体的回收。火炬燃烧装置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南京当前有多少火炬?


目前在南京,扬子、扬巴、蓝星安迪苏、塞拉尼斯等20余家化工、钢铁企业建有近40座火炬,排放烷烃、有机胺、有机醇等数十种有机特征污染物。


为什么单独针对高架火炬

制定办法?


火炬可分为高架火炬、地面火炬两大类。地面火炬扩散影响范围较小,且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影响明显,可以借助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实现对地面火炬的间接监管。长期以来,对高架火炬不燃烧及通过火炬直排废气等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故本《办法》仅考虑强化化工高架火炬的监管。


什么样的情况下使用高架火炬

才算合规?


高架火炬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利用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工艺装置开停工、火灾事故、公用工程事故及其他事故等紧急状态下,无法进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气体。氮气等气体占比过高的不燃性废气、酸性气体不得排入火炬气系统。


高架火炬系统的设计有何要求?


(一)火炬系统应当配套压缩机、储气柜等可燃性气体回收装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二)装置设计应当便于操作、检修和监管;

(三)配套助燃气系统,应当确保火炬气及时、安全、可靠燃烧,其排放能够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四)高架火炬系统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火炬系统的本质安全。


高架火炬系统正常运行

是什么状态?


(一)火炬长明灯应当长燃,确保可燃性气体及时点燃;

(二)火炬应当及时补充助燃气体,确保废气排放过程中火焰全程燃烧;

(三)废气应当充分燃烧、火焰稳定运行,火焰无明显黑烟、无啸叫。

(四)严禁在火焰熄灭的情况下,通过火炬系统直排废气。


企业使用高架火炬需要向

主管部门汇报吗?


在应急状态下启用高架火炬,应当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启用高架火炬的原因、焚烧废气的种类、预计使用时长、当地风向、下风向影响范围等信息,便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采取必要的监测手段。

《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火炬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否应纳入总量控制?【附投票】

 延伸探讨

一个企业生产工艺中有非正常工况时排放部分可燃气体,不易收集和利用,故企业采取高空火炬排放。但是对于该种方式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否纳入企业的总量控制中出现争议:一方认为该处为点源排放,应当纳入总量控制;一方认为虽为点源,但是属于非正常工况时产生的,且日常的监管无法进行量化管理,如何进行总量的量化控制?(火炬就是直接在大气中燃烧后排放的)。

不需要计入总量的观点

【agdai】

仅是非正常工况,个人认为可以不纳入总量;但是如果是频繁开停车,比如周期性的开停车就要考虑了。

【bjyj】

非正常排放的烟囱也不需要纳入总量吧,何况火炬。本人也遇到类似问题,不同之处是有正常连续燃烧的火炬,不知道是否允许火炬作为正常工况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超级天空】

我觉得不需要算总量,关键是如何监测污染物排放量,一般火炬燃烧器是少了就直接排放了,除非是燃烧后经过排气筒排放。

msyhp】

非正常工况的排污一般不计入项目排放总量吧。

EIA-3】

曾经讨论过,而且现在也不允许长明灯了。因为火炬燃烧无法监测,在天津这种非正常排放不算总量。

【ZJ

在广西是不纳入总量管理的。


需要计入总量的观点

cyclang】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规定总量计算里边考虑了非正常条件下污染物的排放量。

DDV】

以前碰到过类似的项目。有个项目的批文都在走最后的签批程序了,到总量司提出要纳入总量管理,后来只好重新补算了总量。

【路人甲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按照国家总量控制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指所有污染物排放量,当然包括无组织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但是,具体实践中主要针对固定点源和机动车等重点行业,要可测量,可核实,可报告。所以,个人觉得原则上都应纳入总量控制,但每个地方,每个人把握的尺度都可能不同。

此外,十三五总量指标是否作为前置审批条件也是悬疑,而且,现在的管理倾向已经转向淡化总量,强化质量管理层面。

路人乙】

据我们了解,目前国内的排污许可证体系设计,是包括非正常排放量的。所以,火炬源估计逃不了排污许可的管辖范围。

似乎“不需要计入总量”的观点有地方管理实践支撑,但“需要计入总量”的观点又言之凿凿,您怎么看呢?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互联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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