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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西尔环境 Author 西尔云


目  录

1. 督察有哪些重要程序?

2. 上一批督察有哪些新特点?

3. 被曝光的典型案例主要是哪些问题?

4. 第二轮督察前三批去了哪些地方?

5. 督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1. 督察有哪些重要程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下沉督察督察报告督察反馈整改落实6个程序环节

督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5个事项,一是向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被督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及其问题线索;二是组织开展必要的摸底排查;三是确定组长、副组长人选,组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动员培训;四是制定督察工作方案;五是印发督察进驻通知,落实督察进驻各项准备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一般由具体督察任务确定。根据之前督察进驻的时间来看,一般是一个月时间

在督察进驻期间,主要是听取被督察对象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与被督察对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对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开展走访问询,针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取证,并可以责成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在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还可以召开座谈会,列席被督察对象有关会议,到被督察对象下属地方、部门或者单位开展下沉督察,并提请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予以协助;针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还可以视情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约见或者约谈

督察进驻结束后,督察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形成督察报告,如实报告督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察报告应当以适当方式与被督察对象交换意见,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党中央、国务院。

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被督察对象反馈,指出督察发现的问题,明确督察整改工作要求。

督察结果作为对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有关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

被督察对象应当按照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反馈会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被督察对象应当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

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应当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调度督办,并组织抽查核实。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督察组还要加强边督边改工作。对督察进驻过程中人民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督察组交办的其他问题,被督察对象应当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确保有关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 上一批督察有哪些新特点?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察,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以及国家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的情况,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短板问题。

二是突出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在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狠抓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解决问题。对于查处的突出问题,以及违法违规审批乱作为的典型,形成督察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相关管理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开局之年“起好头”非常重要,将为整个“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奠定扎实基础。由于“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松松劲、歇歇脚的念头。特别是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刚性要求,呈现大上、快上、抢上、乱上“两高”项目的势头,对此,督察态度鲜明,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指出问题,坚决果断遏制,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第二轮第三批督察首次以“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分五批集中曝光了40个典型案例,每批公开8个典型案例,一个省(区)一个。特别是每个案例都有视频,做到有图、有影、有真相,不仅方式新颖,而且震撼力、警示性都非常强。及时公布这些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案例,以及违法违规审批乱作为的典型,有助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相关管理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五是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老百姓反映的环境问题,要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在督察开始之际,就及时公开督察组的组长、副组长,督察组的举报热线电话以及微博、微信平台。督察组驻地里,都有一间接听电话的工作间,专门接听群众举报。截至今年6月底,第二轮第三批督察进驻期间受理转办的2.9万余件群众举报,已办结或阶段办结约2.79万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


3. 被曝光的典型案例主要是哪些问题?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首次集中曝光了40个典型案例,这40个典型案例,主要是盲目发展“两高”项目工业园区违法违规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不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等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盲目发展“两高”项目,这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率最高的一类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反馈报告中,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均被指出存在“两高”的问题。由此可见,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现象,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然突出,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

虽然被督察的8省(区)在生态本底、产业结构各有不同,但在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问题上,却有着相同的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上马“两高”项目意愿强烈、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是督察关注的重点。在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问题上,其他地方也须引以为戒,切实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摆在首要位置。

二是工业园区违法违规问题, 这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率第二高的一类。

在第二轮第三批8个督察组对8个省(区)的督察反馈报告中,工业园区及集聚区等相关环境问题都以不同篇幅、不同表述出现。

在一些地方,作为经济发展“引擎”的工业园区只重视招商引资,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园区成为污染企业的“避难所”,名义上是对企业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治理,实为“集中排污”。例如,安徽省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现象普遍,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长期超标向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湖南衡阳市松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存在铊超标排放现象,常德市桃源县陬市工业园内企业存在直接将第一类污染物排入污水处理厂的现象;辽宁省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阜新市皮革工业园、丹东市前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河南省新乡市孟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总氮浓度频繁超标,周口市太康县、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大量污水直排,等等。

还有一些地方,企业只要搬进工业园,就如同获得了一把“保护伞”,面对各类环保检查就可“高枕无忧”。例如,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11家入园企业中仅3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相关部门只检查、不处罚,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江西省大余县明发矿2019年以来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7000余吨。

更有一些地方,法治意识淡薄,降低工业园区入园门槛,违法违规审批。例如,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抚州市南丰工业园,2017年以来分别违规引进5家和8家企业入园;江西省九江市及永修县在工业园区范围外违规审批星火狮达科技年综合利用6万吨有机硅废物化工项目。在对江西省的督察反馈报告里,仅仅两段文字,四百余字,就出现“违规”“违反”“违法”9次,频次密集程度实属少见。报告指出,抽查赣州、吉安、抚州等市6个县发现,赣州大余县违规占地近900亩建设工业园区,抚州市金溪县违反城乡规划法,采用企业先建设、政府后供地的办法招商引资,违法占地200余亩。

三是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不力。对长江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新重点内容。在第三批督察进驻的8 省(区)中,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四个省地处长江流域。

督察组向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四个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谈话问询、明察暗访,发现这四个省都存在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不到位、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等情况。

例如,督察组指出,江西省在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中,还存在落实负面清单不坚决、工业园区污染管控不严、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实等问题;安徽省污水直接排放下江入河问题依然存在,铜陵市荷花塘污水持续直排长江近半年,黄山市祁门县城区9个污水直排口直排大量污水,对长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一直是督察予以高度重视的方面,随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地方落实长江大保护的举措和成效,也将会成为之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关注的重点。

四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新重点内容。在第三批督察进驻的8 省(区)中,山西、河南两个省地处黄河流域。

督察组向山西、河南两个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这两个省都存在对黄河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例如,督察组指出,山西省违规“取水”问题多发,水环境治理不到位。晋中市灵石县水利局违规为山西聚源煤化工项目出具用水许可审查意见;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未获取水许可,2020年违规取水190万立方米;晋丰煤化闻喜分公司制作虚假台账,近6年违规取水458万立方米;太原市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中5个已满负荷,扩建工作进展缓慢,北郊污水处理厂每月23万吨污水直排汾河;汾东污水处理厂“逢雨就排”,2020年7月以来累计排放100万吨污水入汾河;侯马市、临汾翼城县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浍河,等等。

督察组指出,河南省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郑州、开封等市借引黄灌溉、民生供水行“人工造湖”之实,郑州市中牟县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将蓄水湖开发成湿地公园,每年引黄河水305万立方米“造景”,而灌区农田只能使用地下水灌溉。郑州牛口峪引黄工程在取水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2019年以来违规从黄河引水1.5亿立方米;开封黑岗口工程借调蓄灌溉之名,打造“开封西湖”景区,已非法占地1280亩。此外,企业超计划用水和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也比较突出,赵口引黄灌区等17个取水灌区2019年就超量取水3.7亿立方米,造成全省超采区总面积达4.44万平方公里,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

从督察曝光的40个典型案例集中显现的4个方面的问题,可以看出督察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通过督察来推动解决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深层次问题,推进各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4. 第二轮督察前三批去了哪里?

2019年7月11日至8月15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6个省(市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2020年8月30日至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7个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2021年4月6日至5月9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了督察进驻工作。

5. 督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督察关注的重点内容就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具体来说,督察关注的重点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二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三是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四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五是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六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八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当前,各地正在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本地发展蓝图。一些现象表明,一些地方在经济增长上存在追求“开门红”的冲动,还有一些企业在生产上存在赶进度、抢利润的念头。但越是发展心切,越要保持头脑清醒。
各地要通过督察,检视成果、发现问题,确保地方发展与中央的要求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以赢得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西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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