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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的公告


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的公告

2022年7月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近期,指南与技术规定中要求使用的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已完成测试,于2022年9月15日上线试运行,2023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为了让从事调查工作的相关单位能更好的熟悉、使用该系统与APP,现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使用说明》予以公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系统与APP(以下简称调查质控系统与APP)适用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单位(省级管理、省级质控、市级管理、市级质控、市级质控小组)、土地使用权人和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单位(计划制定单位、现场采样小组、检验检测机构)等用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需求。


二、系统访问与APP下载

调查质控系统与APP是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污染地块系统)内新增的功能模块,登录网址与污染地块系统网址一致,登录网址如下: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单位通过环保专网(http://10.251.103.56/login.html)登录,访问路径为“首页-土壤调查质控系统”;

土地使用权人和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单位通过互联网( http://114.251.10.109/landuserlogin.html)登录,访问路径为“首页-土壤调查质控系统”;

现场采样和质控人员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安装APP端,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APP端访问。目前仅支持安卓5.0及以上手机安装使用。


三、用户创建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使用污染地块系统原账号登录网页端,无需新建账号;土地使用权人用户按污染地块系统原流程创建账号。其他用户账号在网页端创建,流程如下:

(一)省级质控单位用户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质控用户管理”下的“省级质控单位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省级质控用户信息。一个省级行政区只能创建一个省级质控单位用户账号。

(二)市级质控单位用户由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质控用户管理”下的“市级质控单位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市级质控用户信息。一个市级行政区只能创建一个市级质控单位用户账号。

(三)市级质控小组用户由市级质控单位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菜单“质控用户管理”下的“质控小组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市级质控小组用户信息。一个市级质控单位可创建多个市级质控小组用户账号。

(四)计划制定单位用户由土地使用权人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菜单“质控用户管理”下的“计划制定单位用户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计划制定单位用户信息。每个土地使用权人账号只能添加一个计划制定单位账号。

填写相关信息时,计划制定单位用户名称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挂接,若搜索不到则需先在信用记录系统添加。

(五)现场采样小组用户由计划制定单位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菜单“质控用户管理”下的“采样小组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现场采样小组用户信息。每个计划制定单位用户可创建多个现场采样小组用户账号。

(六)检验检测机构用户由土地使用权人用户创建,登录污染地块系统→点击右上方菜单的“土壤调查与质控”→点击左侧导航菜单“质控用户管理”下的“检验检测机构创建”→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弹出新创建的检验检测机构用户信息。每个土地使用权人账号只能添加一个检验检测机构用户账号。

填写相关信息时,检验检测机构用户名称与信用记录系统挂接,若搜索不到则需先在信用记录系统添加。


四、系统和APP使用

(一)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网页端查看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污染地块系统的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质控信息和调查报告等内容。

(二)省级质控单位可通过网页端查看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污染地块系统的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和质控信息,并查看通过评审的地块调查报告,组织开展线下抽查。

(三)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网页端查看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污染地块系统的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质控信息和调查报告等内容。

(四)市级质控单位可通过网页端分配现场质控任务,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填报室间密码平行样检测数据,记录统一监控样检查结果,查看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污染地块系统的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和质控信息。 

(五)市级质控小组可通过APP端录入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的质控结果。

(六)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网页端查看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质控信息和调查报告等。

(七)采样分析计划制定单位可通过网页端分配现场采样任务,填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审核室内密码平行样检测数据,查看地块采样信息、检测数据、质控信息和调查报告等。

(八)现场采样小组可通过APP端录入现场采样及内部质量控制相关信息。

(九)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网页端填报地块检测数据。


五、技术支持信息

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以及反馈调查质控系统和APP功能完善与建设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

010-84757912(综合协调)

010-84757932(技术管理)

13391663024(技术支持)


END

来源: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他他. 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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