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深圳教育局下达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2022年10+1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攻略都来了!
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已于近日下达,根据计划安排,今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630人,招生人数与平年持平;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也将在今年招收首批小学和初中学生,开启学校“十二年一贯制人才培养”的长程建构序幕。
(来源: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
>>深圳教育局宣布5大动作!2022年深圳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即将启动!
2022年10+1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攻略都来了!
01
罗湖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此次学位申请实行无纸化+零接触
也是网上提交资料+网上验证
■ 网上申请时间:5月30日-6月5日
■ 公布新生名单:7月28日
温馨提醒:
罗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增加手机端申请功能,家长网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须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点击查看大图
更多招生信息
① 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
(http://www.luohuedu.net)
--“学位申请”栏目
② 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
投诉、咨询请到:
▫ 各小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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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学教务处
(可滑动查看)
▫ 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
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
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
22185748(民办)
投诉电话:22185713
请情请点击>>罗湖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来啦!
02
福田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小一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初一报名时间:6月1日9:00-6月8日18:00
报名入口: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2022年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
请情请点击>>福田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全指南发布!附热点问答
03
南山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行公办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自主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如选报民办学校并被录取,则不能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录取)。
报名完成后家长不需要现场验核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完成初验(含补验证)。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由公安、住建、租赁、社保等部门联网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依次录取(积分办法详见《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指南。
调整:如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人分流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
7月26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
7月28日—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7日15:00前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录取学校不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各位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山教育”,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现场咨询可通过“南山教育”公众号预约办理,并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需电话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地 址:南山区南山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二)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南山区南山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申诉登记,并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请情请点击>>南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供家长阅读)
04
宝安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2022年宝安区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新生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具体报名时间:小一 5月30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17:00;初一 6月1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17:00。
05
光明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孩子想在光明区接受义务教育,家长提前一年左右准备材料,根据学区划分和自己的居住情况确定所要报读的学校。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通过
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合格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
录取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按通知要求报到注册。
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6月3日(星期四)下午5:30;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
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以上述相同的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网上预报名期间,教育局将在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至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内学校。
(二)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3日-6月8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4日-6月8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三)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9日—7月12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4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相关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4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1、7月27日(星期二)下午5:00,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规定进行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2、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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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光明区教育局信息发布及为学位电话咨询方式
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4.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三)适龄儿童为港澳户籍
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4.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四)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五)享受相关政策优待、优惠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特别提醒
1.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2.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光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光明大街与柑山路交界处,联系电话:27405749)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录取方法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预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每天公布各学校报名人数、学位类型明细、初步录取积分等信息。
(二)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按照本条第(二)条办法录取。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本校直升的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本条第(二)条办法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申请本校的学生,按照本条第(二)条办法录取。
(四)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参见《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问
光明区2021年有多少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答:2021年,我区有星河小学、华夏中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初中部)投入使用。2020年全区新增公办初一学位600个、小一学位335个。星河小学、华夏中学2021-2022学年借址东周小学办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借址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办学。
问
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学位任务的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方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1)网上预报名。5月下旬,公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本校直升的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申请本校的学生,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问
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答: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问
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1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请问能否用此房申请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位?
答: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问
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答: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要满足儿童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当作第二类。
问
我在学区范围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答:不能。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问
家长居住无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能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不积分。
问
我和小孩与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儿童、少年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实际居住满一年(于2020年7月31日前做好居住登记)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分类等同其他住房。
问
光明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答:适龄儿童申请光明区义务教育新生学位,必填三个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我区范围内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请家长根据居住地址,结合自身学位申请材料(如户籍、房产、社保缴纳年限等)来进行选择;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全光明区的民办学校均可选填,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收费高低、上下学远近等因素选填。
问
第一志愿没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只能录取民办学校?
答:不一定。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还可能有部分公办学校未招满计划,这部分学位进行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学生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请注意,光明区公办学校均无校车,选报此类学校需做好上下学距离较远、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的准备。当所有公办学位均录取完成后,教育局再根据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到对应民办学校。
问
适龄儿童被教育局按志愿录取到某所学校,还需做什么?
答:当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还必须留意相关学校通知或注意事项,如报到注册时间等。如不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不保证保留学位。
问
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可在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录取后可享受学位补贴。
问
光明区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
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 查询)。
问
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新的学校和原学校不在同一学区范围,其使用房产的业主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解除锁定。
问
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问
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问
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问
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问
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2020年开始,我区采取统一核验居住登记信息的方式核查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在学区范围内,无须再办理租赁材料,请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工作。但根据我区积分入学办法,能够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可加分。
问
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用于学位申请的住房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所以商铺用途的租赁合同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问
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0年4月(含4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
问
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需要。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问
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需要。
问
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问
可以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吗?可以向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报名范围,对照自己的居住地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问
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学区),按学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问
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计生信息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问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时间长,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问
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光明区所有公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问
年龄不够或积分不够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问
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律按照我区积分入学办法平等对待;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智障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为主。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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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学校必须按核定的规模和计划进行招生。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咨询电话
(一)光明区2021年公办中学学区划分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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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初中部为全寄宿制。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2021-2022学年借址东周小学办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2021-2022年借址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办学。
(二)光明区2021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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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华南师范大学光明星河小学2020-2021学年借址东周小学办学,市教科院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借址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办学。
(三)光明区2021年民办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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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民办学校招生片区为光明区范围,鼓励民办学校按区域就近招生,不得招收非光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有关证件办理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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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光明区教育局信息发布方式:
1.光明区政府在线。具体为“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家长可上网站及时了解招生政策。
2.光明教育微信息公众号:深圳光明教育。
3.学位申请咨询电话:0755-88211352,0755-88211307。
请情请点击>>宝安区+光明区+龙华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报名指南来了!
06
龙华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网上报名
(小一/初一:5月30日10:00-6月7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2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8日-6月20日)
1.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大学区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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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龙岗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具体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图源:深圳龙岗教育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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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
“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链接:http://www.lg.gov.cn/bmzz/zs/
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 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 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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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 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 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4.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2年,继续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
②计算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本共享学区内有效。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 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 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 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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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及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 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五、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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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人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小一学位。咨询电话:0755-89551919;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 )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身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收取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准备。
11.2023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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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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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18:00。
图源:深圳龙岗教育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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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少年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 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 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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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 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 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少年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少年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 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的;
③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 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 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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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及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 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少年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 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五、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八、特殊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少年,凭户口本、残疾人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初一学位。咨询电话:0755-89551919;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少年,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九、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身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2023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初中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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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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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电话:12345
不少家长反馈市教育的电话0755-82661331一直打不通,其实早在21年6月份市教育局就已经发布通知,表示原对外咨询投诉的电话已经并入深圳市12345便民热线。所以,想直接咨询市教育局的家长别再打错电话啦!
请情请点击>>龙岗区+坪山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全攻略!
08
坪山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2022年坪山区义务教育招生
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统一管理 统一平台
同步进行
公办小一、初一年级
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
从5月30日(星期一)
至6月6日(星期一)
民办小一、初一年级
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
从5月30日(星期一)
至6月27日(星期一)
学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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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通讯录
详情请点击>>龙岗区+坪山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全攻略!
09
盐田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小一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注: 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初一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2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二、招生计划
小一
外国语小学:152人;
田心小学:172人;
海涛小学:129人;
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152人;
林园小学:172人;
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大学区:387人;
盐港小学:172人;
云海学校:172人;
乐群实验小学+新建小学大学区:473人;
中山纪念学校:215人;
梅沙未来学校:172人。
✎ 说 明
1.教育局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和人数的调配权。2.2022年秋季,盐田区将有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沙头角-海山街道,原田东中学拆除重建项目)和1所小学(位于盐田街道,原新建海心小学项目)建成开办。因两校目前还在筹建中,两校的招生工作分别暂由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和乐群实验小学代为实施。
3.盐田区2022年秋新增两个大学区: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大学区、乐群实验小学+新建小学大学区。大学区招生范围详见“三、学区划分”中的“第6、10项”。
4.待两所新校筹建完成后,区教育局将详细介绍两所新校情况,再次开放两个大学区四所学校的志愿填报通道,供家长选择填报。大学区具体招生办法及志愿填报安排另行发布,敬请家长关注区教育局后续相关通告。
5.符合在盐就读条件、且在两个大学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后续若想回到大学区内,可在大学区再次开放系统时,重新申请填报大学区内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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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田东中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大学区:765人;
盐田区实验学校:585人;
云海学校:90人;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532人;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128 人。
✎ 说 明
1.教育局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和人数的调配权。2.2022年秋季,盐田区将有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沙头角-海山街道,原田东中学拆除重建项目)建成开办,因新学校目前还在筹建中,新校的招生工作暂由田东中学代为实施。
3.2022年秋季,盐田区新增田东中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大学区。大学区招生范围详见“三、学区划分”中的“第2项”。 4.待新校筹建完成后,区教育局将详细介绍新校情况,再次开放大学区两所学校的志愿填报通道,供家长选择填报。大学区具体招生办法及志愿填报安排另行发布,敬请家长关注区教育局后续相关通告。 5.符合在盐就读条件、且在大学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后续若想回到大学区内,可在大学区再次开放系统时,重新申请填报大学区内的学校。 6. 梅沙双语学校位于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中心,是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梅沙双语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分区内和跨区两个批次先后实施。详情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 66866555、61808890、61808918进行咨询。
第一批次:面向盐田区进行招生,招生时间与全区公办学校一致,家长报名请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第二批次:面向盐田区外的全市范围跨区招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的学位剩余数量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开放时间组织实施。申请跨区招生学位的家长,届时请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跨区招生信息,也可关注“梅沙双语学校初中部”微信公众号。上滑可查看详情
十、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小一
(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田心小学 25358746
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大学区 25214216
外国语小学 25369258
林园小学 25163489
海涛小学 25264177
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 25270720
盐港小学 25202872
中山纪念学校 25288838
乐群实验小学+新建小学大学区 25203884
梅沙未来学校 25060430
云海学校 22740349
(二)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电话:25228527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一楼东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点
(三)各租赁管理部门
沙头角街道租赁所
电话:25557683
地址:沙头角田心东路66号
海山街道租赁所
电话:25556123
地址: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租赁所
电话:25203012
地址: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所
电话:25060815
地址: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25365253
地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
(四)社保部门
盐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服务热线:25352925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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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田东中学+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大学区 25550400
盐田区实验学校 22728125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25259766
云海学校 22740349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66866555
(二)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公办学校)
电话:25228527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一楼东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点
学前与社管科(民办学校)
电话:22325917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121室
(三)各租赁管理部门
沙头角街道租赁所
电话:25557683
地址:沙头角田心东路66号
海山街道租赁所
电话:25556123
地址: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租赁所
电话:25203012
地址: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所
电话:25060815
地址: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25365253
地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
(四)社保部门
盐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服务热线:25352925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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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鹏新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招生对象
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学位申请方法
01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02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小一报名系统”,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
03拍照上传证件材料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上传的证件内容和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相关咨询电话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6874280、26874318
葵涌中心小学:84209833
葵涌第二小学:84206725
大鹏外国语小学:89966622
溪涌小学:84235692
大鹏中心小学:84302179
大鹏第二小学:84318736
南澳中心小学:84404011
深圳亚迪学校:89888888-66005
星宇学校:84236316
布新学校:84311122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28333419
84465000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4308001
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5209664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大鹏社保站:84302393
南澳社保站:8440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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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深汕合作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含合作区户籍,下同);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明),且连续参加深圳市或汕尾市海丰县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工作安排
(一)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详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二)合作区原有四镇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详见附件六至附件八。
(三)各学校必须在7月13日前将一年级新生、七年级新生录取名单报送区公共事业局备案。
(四)报名
小一年级及初一年级网上申请学位报名系统:
小学一年级申请链接:
http://ssjz.91rxbm.cn/visitsshzqxyjz
初中一年级申请链接:
http://ssjz.91rxbm.cn/visitsshzqcyjz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22年5月26日
详情请点击>>盐田区+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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