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亦忱|为什么法律必须由富有人性的人去实施?

亦忱看世界 亦忱看世界 2023-08-30

彭宇案当事人头像

昨夜,经一位老友提供学习路径,读了一则8年前的旧帖,标题是《两个惊天大案对社会的影响,发人深省》(点击标题可阅读)。
这个帖子说了两起近代人类历史上对构建社会秩序具有深远影响的案件。
一是发生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此案事实很简单:一老人在下公交车时摔倒受伤,同车的男士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留下200元作为医疗费用即离开。但事后受伤的老人因为伤重医疗费用巨高,遂将彭宇告上法庭,指控是彭宇将其撞倒。结果,法庭最终判决彭宇必须为老人支付4万元医疗及补偿费用。
此案当时之所以在网络引起轩然大波,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认定,彭宇给老人200元就医的钱,就是其将老人撞倒的证据。不仅如此,这位断案的法官在庭审中提了一个令所有人无解的问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如今,时间过去了17年,很多知道彭宇案的中国人,开始信奉这样的真理:出于同情心去救人,犹如一场人生豪赌,赌赢了只是平安无事,赌输了可能会倾家荡产。
至于后来网传彭宇不知出于什么考虑,承认那位老人是他不小心撞到,但已经无法改变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在国民心中产生的极度负面评价。进而导致诸如小悦悦(点击阅读)被车两次碾压,居然有18个路人经过,也无人敢上前施救的严重恶果。
另一起案件,是上世纪80年代发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一起刑事案件。此案的事实也非常简单:一名女子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见财起意的家伙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但此人作案后并未扬长而去,而是动了恻隐之念,不忍心放任受伤女子在无人救助中死去,报警后才离开作案现场。然而,此案的全部事实,被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完整拍摄下来。

比利时法官

于是,警察很快抓获了这名从受伤女子身上劫财的男子,并予以起诉!
最后,此案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予以无罪释放的判决。
网传,主审此案的法官撰写的判决书,有这样的文字: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
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好了,引述几十年前的两起案例到此为止。下面,是亦忱今天想说的话。
各位亦忱的读者只要拿“陈光平 诽谤案”做关键词用微信随便搜一下,就可搜到中国的主流媒体三年前比较密集报道过,中国法治史上没有先例的一起最奇葩的刑事自诉案:被告陈光平以自由之身一早驾车去江西浮梁县法院出庭,竟当庭被浮梁县“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所有旁听案件审理的观众目瞪口注视下,被立即执行逮捕。
事后,北京华夏时报华夏调查公众号发的这个帖子:《景德镇法院退休干部实名举报、监督公安办案 火箭速度被判刑两年半》(点击标题可阅读),比较详细报道了此案一审;在案件二审后,上海法制报援引澎湃新闻的报道,又发了这个帖子:《法院退休干部发帖称两警察涉黑,浏览量超67万!二审被判诽谤获刑2年半》(点击标题阅读)。相关更多的新闻报道就不逐一搜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
说来很多人难以置信,陈光平自2020年10月10日被押解到江西饶州监狱服刑期间,作为资深法律人,至2022年4月15日获得减刑半年刑满出狱之日,仅靠一己之力,就走完了向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和江西省高级法院的申诉流程。后来,由妻子委托律师,继续向景德镇市检察院和江西省检察院走完了申请抗诉的流程,但江西的司法状况决定了这些自救努力全部付诸东流。

图为陈光平退休证

目前,陈光平诽谤冤案已由妻子继续委托两位上海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一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的申诉流程全部走完,无论结果如何,亦忱都会用自媒体,不留任何秘密,将这起现代中国法治史上发生的最奇葩荒诞冤案(不是之一),其完整过程予以全面公开。

陈光平冤案的一审制造者

陈光平冤案的二审制造者

今日,利用这个机会,摘要将陈光平被诽谤罪公开构陷,在景德镇市公安局看守所囚禁期间,没有任何参考资料撰写的题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对<邵■■、吴■■、倪■诉陈光平诽谤案>在二审法庭自行抗辩及控诉提纲》万字长文,于2020年9月1日上午,坐在看守所老虎凳上被手铐脚镣远程“出庭”参加二审,宣读的最后陈述部分,用红色的字分享给亦忱的所有读者。

陈光平诽谤案二审被告席上只有上诉人影像

法律人众所周知,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状况,能够从根本上反映整体司法形态的道德水平和理性程度,每当一个地方刑事司法发生枉法裁判导致的审判错误,铸成无罪者被渎职法官定罪的错案,不仅会引发各种媒体和广大公众关注和评论抨击,必然会动摇社会各界对制造错案的司法系统信任,而且,公众对司法系统实现正义的能力肯定会产生怀疑,并因此损害制造错案的司法系统的正当性,对司法系统的尊严与声誉,可信性与权威性,都会造成颠覆性的严重负面影响。
由于浮梁县法院渎职法官错判上诉人犯并不存在的诽谤罪,并当庭立即执行逮捕,从而导致无罪的上诉人被监禁受到摧残和凌辱,个人自由,正常生活,身心健康都受到严重损害。
如果这起明显的错案在二审法院不及时得到纠正,不仅会导致广大公众对景德镇市,乃至对江西司法从进整体上失去信任感,其灾难性后果甚至会导致在全国范围内,不会再有揭露警黑勾结制造刑事假案的正直人士敢公开发声,不排除中国整个司法系统的公正性、正当性、正义性,被浮梁县法院制造的这起臭名昭著的错案受累。因此产生的寒蝉效应,会让中国基层社会的未来愿景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
如果上诉人成了浮梁县法院制造的错案受害者,无法在二审法院求得公平正义,以后全国各地受到黑恶势力制造刑事假案伤害的苦主们,肯定会以上诉人的悲惨经历作为前车之鉴,不会诉诸网络舆论用自媒体维权伸张正义。他们除了被迫选择自然正义靠自力救济之外,只能选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对这样的未来社会愿景,简直令上诉人不寒而栗。
为什么浮梁县法院错误判决无罪的上诉人获罪入狱,比景德镇市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放纵有罪的被上诉人不查不管,其产生的社会成本和司法成本更大?因为浮梁县法院判处无罪的上诉人有罪入狱,不仅会颠覆法律的有效性,消解司法的威慑力和正当性,而且,会令公平正义荡然无存。
上诉人认为,虽然所有人都不会赞同一种故意惩罚无罪者的司法制度存在,但是,在浮梁县法院有一伙渎职者开了故意惩罚无罪的上诉人坏头之后,二审法院未必不会在错误的路径上一条道走到黑。以上诉人于退休前在中共景德镇市政法委和中级法院曾工作过20多年的经验作出判断,浮梁县法院主导此案的院长■■■,如不事先请示二审法院的有关领导,或越过二审法院请示过更高级的领导,不可能会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和身家做赌注,充当故意制造错案的司法打手。
因此,此案二审法院纠正浮梁县法院错判无罪的上诉人有罪,不仅是为上诉人伸张正义,匡正浮梁县法院的审判错误,也是对浮梁县法院深陷渎职泥潭的■■■、■■等人的挽救,把他们从犯罪的歧路带上正道。
恕上诉人直言,如果浮梁县法院的审判错误,在此案的二审法院得不到及时纠正,不仅会使景德镇市,乃至会使江西省的司法正当性与公平正义严重受损,而且会对一个地区的社会状态造成灾难性的影响,显而易见会严重危害景德镇市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声誉,危害景德镇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从而给景德镇市这座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蒙上一层灰暗的司法阴影,对景德镇将造成深远的历史性危害。当世界各地对历史文化名城景德镇情有独钟的旅游者,来到这座美丽的城市观光,得知这座城市中,有一位正直的市民只是用自媒体写了一些帖子揭露司法腐败,竟然被关在监狱中,如果这些旅游观光者既知法懂法又文明守规矩,会作何感想呢?
上诉人坚信,当下中国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不可能会把景德镇这块5000平方公里国土当法外之地。景德镇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渎职犯罪的司法打手们,虽然在一个时间段敢为所欲为,把一位将生死置之度外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老共产党员,滥用审判权制造错案投进监狱,但这些疯狂的司法腐败分子,没有法律底线的渎职者,绝不可能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共和国土地上一手遮天。上诉人追求司法公平正义的初心永远不会改变,投身建设法治中国的使命感会一以贯之至死不渝。
上诉人还相信,中国肯定会有不少法学家和研究法治史的学者,正在期待二审判决书晒太阳。他们对这个在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实践中,已经留下浓墨重彩记录,必将定义法学界公认的诽谤罪构成要件在景德镇这块土地上是不是成立的奇案,必然会写出不少留给后代精神财富和思想启迪的学术专著。
上诉人可以坦率地说,浮梁县法院一伙渎职者,把无罪的上诉人在一审定罪判刑后,甚至不屑于在二审终结前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而是急不可待立即从法庭直接投进监狱,与其说是对上诉人挖了景德镇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脓疮进行虐待和凌辱,不如说是对上诉人亲人的邪恶惩罚。道理是如此简单,即使是无罪的上诉人有成为扫黑除恶烈士的心理准备,有实现司法正义而牺牲的担当,如果成了错案的受害者在监狱中死于非命,肯定会给所有亲人带来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使他们未来的生活愿景被蒙上浓重的悲剧阴影,不会有幸福感。
在作出人生最后抉择的此时此刻,既然上诉人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情怀,选择了义无反顾伸张正义,则无论此案的最终结局是什么,陈光平都会无怨无悔接受命运,接受国运,接受历史的安排。坚持正义不可能会在景德镇这块土地上永远缺席的信念。
最后,上诉人说几句话可能是留给这个世界的遗言:陈光平已经活到65岁了,回顾过往40多年的人生工作历程和生活内容,可以无愧地说,我对得起我的祖国,我对得起我的民族,我对得起我的党,我对得起我的妻儿,我对得起法律人职业共同体,我对得起社会各界朋友,我对得起国内外所有读者,我对得起自己学习掌握的社会科学和法学知识。作为诽谤罪一审获罪,其实是参与扫黑除恶无罪有功的上诉人,能在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史上留下一个堪称经典,能给中国的诽谤罪构成要件作出与时俱进新解释的案例,并成为当仁不让的正面主角被国人永远记住,即使在未来的日子里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死于江西的某所监狱,也会用笑脸迎接死神。
陈光平的名字配得上中国历史上空前伟大的改革开放时代。在现代中国的法治史中,陈光平会英名永存。我的后代们会为我感到骄傲。
至于那些枉法给无罪的上诉人定罪判刑的司法腐败分子,渎职滥用审判权护黑助恶的罪犯们,必将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千年。因为三个被上诉人邵■■、吴■■、倪■组成的犯罪团伙,永远不可能改变使用非法的刑侦手段制造假案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倪■也永远不可能改变参与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
上诉人认定这个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民族英雄文天祥曾写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初’心照汗青”。谨把这句英雄的名言改动一个字,与我的同胞包扩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勉。
(2020年5月29日初稿于狱中;2020年5月31日修改于狱中;2020年6月6日第二次修改于狱中;2020年6月28日初步定稿于狱中。2020年9月1日在狱中通过远程视频“到庭”参加景德镇市中级法二审庭审,择要宣读核心内容后,略作最后的修正定稿)
在结束此帖之前,再说三句只有合格的法律人才会认可的话:
1、陈光平被冤案构陷入狱两年,无论一、二审判决书还是江西两级检法机关驳回陈光平申诉的法律文书,均不提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也不对陈光平实施诽谤犯罪,编造或虚构了什么事实诽谤原告,居然不著一字,却断言陈光平构成诽谤犯罪;
2、一审法院给陈光平定罪的核心证据是典型的伪证。这份给陈光平定罪的关键伪证,竟然白纸黑字排除原告之一的所有犯罪嫌疑,可是那个时候,此人恰恰是作为犯罪嫌疑人正在被某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无论陈光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结局如何,均不能改变陈光平诽谤案被枉法制造的事实。
此时此刻,亦忱(陈光平)唯一的希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遇到几位富有人性的法官,则此生无憾。
(2023-7-16)
延伸阅读:
亦忱|狱中家书:文字记录的非虚构生存
亦忱|我为什么要公开退休待遇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非法越权剥夺的真相?
亦忱:董立新为啥会完蛋?贪官污吏必然被查处!
亦忱:我为什么要公开自己的遗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