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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招聘公告

党委宣传部 广东药科大学 2021-02-23

为满足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的需要

广药大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人才

诚邀各领域优秀人才共创未来!

学校简介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院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的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设有19个学院(部)、2 家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现有47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2万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1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90.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44.8%,博士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其中有双聘院士、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岐黄学者、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5个。

学校学科优势明显,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完善。临床医学、化学学科进入ESI 排名全球前1%,药学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居全国并列第21位、省内并列第2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在2018、2019 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3(前5%)。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拥有“国家级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中山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等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49个,建立了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


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的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50名博士,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四)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五)应聘者须具备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 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3.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面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待遇

(一)所录博士按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二)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常驻云浮校区人员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另给予相关补贴。


四、报名及招聘流程
(一)报名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下午5:00止。符合高层次人才要求的全年接受报名。
2.报名形式:疫情防控期间,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信息表》(复制链接https://rensc.gdpu.edu.cn/info/1069/1751.htm或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将表格与本人简历(含照片),以“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各二级单位邮箱,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2071@163.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按相关规定,各用人单位组织党政负责同志、系/教研室负责人、专家代表等对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录名单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各用人单位确定建议录用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后报人事处。


(五)录用
用人单位将建议录用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后,同意录用者进入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一)应聘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要求做好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的工作,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二)应聘者学历学位获取时间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可取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应聘。


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广东药科大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相关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3.具备从事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内地院校本科全日制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所获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认证书。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从事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不含实习)或在企业行业工作五年以上(不含实习)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7.辅导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3)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面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官微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rsc3522@163.com。
(1)《广东药科大学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应聘信息表》(复制链接https://rensc.gdpu.edu.cn/info/1069/1750.htm或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人事处网页下载);(2)本人简历(含照片),个人证件及证明材料扫描合并PDF格式。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下午5:00止。3.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2071


(三)资格初审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人事处会同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用人单位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学校将通过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者名单,以及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机关教辅人员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辅导员考核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不指定参考书。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号形式在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对照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的1:5(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2.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3.总成绩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考察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学校事业编制同类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五、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药科大学机关教辅人员、辅导员应聘信息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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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处

编辑:谢绍基、郑焱红

责任编辑:倪慧玲、汪粤、李西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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