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刊 | 数字就业平台崛起,是否会催生新雇佣关系?
封锁令和居家令的实施扩大了数字劳动平台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强度,加速了数字劳动平台的崛起。数字就业平台的快速发展是否会催生新的雇佣关系?4月12日,《评论汇编》刊发了马萨诸塞大学经济学教授贾亚蒂·高什(Jayati Ghosh)的评论文章。
原文 :《评论汇编》:数字就业平台崛起催生新雇佣关系
编译 | 钟丽丽
图片 | 网络
近期,国际劳工组织发布报告,主要关注了两种类型的数字劳动平台。一种是基于位置的平台,它在特定物理区域内提供工作或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出租车和送货服务、清洁和维修等家政服务,以及各种形式的护理服务。另一种是基于网络的在线平台,它涵盖了可在世界任何地方完成的任务。这些工作可以是特定的短期任务,如图片注释或视频转录,也可以是复杂的高技能工作,如翻译、法律或金融服务、设计和软件开发,以及数据分析。
目前,这两类平台的规模都在急剧扩大,但人们更倾向于了解基于位置的平台,因为它们在某些地方几乎无处不在。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平台的数量已经从2010年的142个增加到2020年的近800个,其中基于网络的在线平台数量增加了两倍,基于地理位置的平台数量则增加了近十倍。
数字就业平台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平台大大降低了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的搜索成本,包括从财富500强公司到初创企业和小型企业等各种企业都依赖在线就业平台来寻找人才来完成特定的任务。第二,平台自身人力成本低。大多数数字劳动平台的运作方式是获取劳动者信息并将其分享给可能使用的人,平台自身的雇员数量往往极少。例如,作为中介,某自由职业者工作平台为大约240万技术工人提供工作,但平台只有大约50名员工。
不过,数字就业平台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理说平台抹平了地域差异,但在线平台上却仍存在跨国工资差异。例如,调查发现,在自由职业平台上,即使排除了年龄和教育等基本特征以及所从事的工作类型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收入依然比发达国家平均低60%。此外,无论涉及多么高的技能,平台工作通常都会要求按件计酬,因而劳动者需要面临朝不保夕的收入、极不平等的风险分配,以及破坏劳动者自主权和灵活性的自我剥削倾向等问题。人们还担心平台缺乏透明的算法以及向劳动者收取的费用和佣金,劳动者通常无法拿到任何申诉补偿,且往往无法与运营平台者进行真正的沟通。除此之外,非面对面的全球竞争意识可能会加剧劳动者的无力感,使他们的薪酬水平面临更大的下调压力。
那么监管该如何应对这种新雇佣关系呢?我们需要重新思考雇主的定义并更详细地明确雇主的责任和劳动者权利,还需要更广泛和灵活的考虑劳动标准,并将其扩展到计件工作中。同时,由于数字劳动力平台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运作,国际政策协调也至关重要。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55期第7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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