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金纳:莎士比亚版“李狗嗨”|城与邦
斯金纳:莎士比亚版“李狗嗨”
作者|罗兰
简介|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政治学硕士
兴趣|宪法、政治哲学思想史
编辑|黄麒瑄
前言
近日读了斯金纳的一本小书《论辩中的莎士比亚》(Forensic Shakespeare)。这本书主要是研究莎士比亚如何受到古罗马修辞术的影响,并如何将诉讼修辞术的基本原则应用到戏剧文本的撰写中。这本小书首先介绍了莎士比亚所在的都铎王朝时期的修辞术教育是怎样的情况,并简要介绍了诉讼修辞术的代表作、步骤、分类。接着,莎士比亚沿着诉讼辩论“开篇”(prehoemium)、“叙事”(narratio)、“指证”(confirmatio)、“反驳”(confutatio)、“结语”(peroratio)五个步骤,相当详细地分析了《哈姆雷特》、《奥塞罗》、《凯撒大帝》、《罗密欧与茱丽叶》、《威尼斯商人》、《一报还一报》以及《终成眷属》中与法庭辩论类似的论争的文段,并分析这些文段是如何在罗马修辞术的框架下展开的。
值得一提的有两点。一,在前言中斯金纳便提到,他对莎士比亚戏剧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文本,而非表演上。二,斯金纳选择的文段中,有真实的法庭诉讼戏,比如《威尼斯商人》。但更多的是“泛诉讼”的桥段,比如《哈姆雷特》中鬼魂申冤,《奥塞罗》中奥塞罗为自己申辩,以及《罗密欧与茱丽叶》中寻求两青年死亡真相等等含有“申辩证明”的段落。
这本小书的特点是,相当清晰晓畅,基本上集中在文本细抠上。如果是有关的莎士比亚的爱好者,又能够忍受稍微有些枯燥的修辞学分析,这本展现文艺复兴修辞学语境下的莎士比亚的小书,完全值得一读,部分内容的精彩程度甚至不输大火日剧《李狗嗨》(Legal High)的法庭辩论。
▲斯金纳2014年新作
语境下的修辞术
西塞罗总结出,修辞术有“五术”:发现论点(inventio)、编排论点(dispositio)、雄辩(elocutio)、强记(memoria)以及吐词仪表(pronuntiatio)。到了十六世纪,古罗马时期的修辞学受文艺复兴运动在英格兰广泛传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发现论点”成为了区分莎士比亚时代两大修辞学派的标志。
受立志改革英国博雅教育(liberal arts)的Petrus Ramus影响,产生了一支名叫Ramist的修辞学派,认为修辞学应以后三术,即雄辩、强记、吐词为主,强调言语上的触动与说服力,而前两术属于逻辑范畴,不应被修辞术所重视。
而包括莎士比亚在内的另一部分人,仍然接受古罗马时期的修辞术教育,认为巧言并不足以涵盖修辞术,如何寻找论点、将辩论打磨得真实可信,仍然是必要的。即,理性(ratio)与辨术(oratio)是修辞术必不可少的两大要素。
后一类的修辞学派主要依赖的古罗马著作有三,一是西塞罗的《论选材》(De Inventione),二是匿名作者的《赫伦尼修辞学》(Rhetorica ad Herennium),三是昆体良的《雄辨术原理》(Institutio Oratoria)。在斯金纳的解读中,彼时在莎翁小镇Stratford-upon-Avon的国王新学院(King’s New School)接受教育的莎士比亚受到的恰恰是正统的古罗马修辞术训练,且这训练后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了莎士比亚在描写诉讼场景的修辞编排。
▲Castelein的Art of Rhetoric(1555)
讼辩之起承转合
斯金纳通过分析莎士比亚具体戏剧章节,试图证明莎士比亚受到的是古罗马时段的修辞术的影响。下面本文以开篇为例,向大家简要展现斯金纳的分析方法。
开篇(prehoemium)即诉讼修辞的第一部分,主要目的在于吸引听众注意(attentus),让听众有所回应(docilis),且激起听众对说话人的善意(benevolus)[1]。开篇辞分为两类,以诉讼的起因本质好坏为区分。诉讼若所为高尚之事(causa honesta),则采用正面开篇;若诉讼为大众普遍认为卑劣之事(causa turpis),则采用“迂回开篇”(insinuative opening)。
1) 正面开篇
以《哈姆雷特》为例介绍正面开篇法。
首先,正面开篇需要直接引起人们注意。鬼魂在向哈姆雷特表明身份后,直接大声呼喊引起哈姆雷特注意——
GHOST: List, list, O, list!
If thou didst ever thy dear father love--
听着,听着,啊,听着!要是你曾经爱过你的亲爱的父亲——
(I.5.22-3)
”接着,诉讼人应当向听众表明自己所说的事情绝不是小事。鬼魂也同样向哈姆雷特强调它将指控的是一场极为卑劣谋杀——
GHOST: If thou did’st ever thy deare father love.
HAMLET: O God.
GHOST: Revenge his foule, and most unnatural murther.
HAMLET: Murther.
GHOST: Murther most foule, as in the best it is,
But this most foule, strage and unnaturall.
……要是你曾经爱过你的亲爱的父亲——
哈姆莱特:上帝啊!
鬼魂:你必须替他报复那逆伦惨恶的杀身的仇恨。
哈姆莱特:杀身的仇恨!
鬼魂:杀人是重大的罪恶;可是这一件谋杀的惨案,更是骇人听闻而逆天害理的罪行。
(I.5.23-8)
”西塞罗认为:“如果我们可以向听众提供清晰、简洁的说辞,表明这场诉讼的本质,我们便可以激起听众的回应。”[2]而鬼魂便是用短短几句话,便说明了这场谋杀的主使——
now Hamlet heare,
Tis given out, that sleeping in mine Orchard,
A Serpent stung me, so the whole eare of Denmarke
Is by a forged process of my death
Ranckely abusede: but knowe thou noble Youth,
The Serpent that did sting thy fathers life
Now weares his Crowne.
现在,哈姆莱特,听我说;一般人都以为我在花园里睡觉的时候,一条蛇来把我螫死,这一个虚构的死状,把丹麦全国的人都骗过了;可是你要知道,好孩子,那毒害你父亲的蛇,头上戴着王冠呢。
(I.5.34-40)
修辞术认为,诉讼人还应当通过指出事件如何可恶、卑鄙、下流,来获得听众对诉讼人的支持与好感。鬼魂无疑采用了这种方法,将王后乱伦一事道出,博取同情——
I that incestutous, that adulterate beast,
With witchcraft of his witt, with trayterous figts,
O wicked wit, and fites that have the power
So to seduce; wonne to his shamefull lust
The will of my most seeming virtuous Queene;
O Hamlet, what a falling off was there
嗯,那个乱伦的、奸淫的畜生,他有的是过人的诡诈,天赋的奸恶,凭着他的阴险的手段,诱惑了我的外表上似乎非常贞淑的王后,满足他的无耻的兽欲。啊,哈姆莱特,那是一个多么卑鄙无耻的背叛!
(I.5.42-7)
如此分析看来,鬼魂的申诉是完全按照古罗马修辞术框架进行的。
▲哈姆雷特剧照
2) 迂回开篇
修辞术认为,当诉讼之事并不为大众所普遍接受,或听众已预判申诉之事本身为不义时,论辩人应当采用“迂回开篇”的方法。主要操作是,首先承认申诉之事并不是值得赞颂的,目的在于拉拢安抚听众,接着指出论辩对方所说之事也并不比自身高尚。
以《凯撒大帝》为例,当刺杀成功之后,主使者之一布鲁托斯登台向市民谢罪,已经赢得欢呼与掌声,而接下来演说的安东尼想逆转舆情,指控布鲁托斯等人的密谋罪行困难重重。于是安东尼采用的便是“迂回开篇”的方法,先表明自己并非是想为凯撒开脱——
Friends, Romans, Countrymen, lend me your ears:
I come to bury Caesar, not to praise him:
The evill that men do , lives after them,
The good is oft entered with their bones,
So let it be with Caesar. The Noble Brutus,
Hath told you Caesar was Ambitious:
If it were so, it was a greevous Fault,
And greevously hath Caesar answer’d it.
各位朋友,各位罗马人,各位同胞,请你们听我说:我是来埋葬凯撒,不是来赞美他。人们做了恶事,死后免不了遭人唾骂,可是他们所做的善事,往往随着他们的尸骨一齐入土;让凯撒也这样吧。尊贵的布鲁托斯已经对你们说过,凯撒是有野心的:要是真有这样的事,那诚然是一个重大的过失,凯撒也为了它付出惨酷的代价了。
”▲凯撒大帝剧照
毕竟斯金纳
尽管全书集中讨论文本居多,关于历史语境的探究并不占主,粗看还以为这不是斯金纳的作品。但斯金纳毕竟斯金纳,以下几点仍然体现出语境历史的研究路数。
第一,修辞术的煽动性与真实性间的矛盾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语境。斯金纳在第一章中便提及,修辞术在16世纪的英格兰有了两派分支,而莎士比亚所接受的训练正是抱持“修辞术也需要讲求真实性”观点的古罗马修辞学。例如在《一报还一报》中,即使Alcibiades的修辞运用炉火纯青,也抵不过他所论非真的事实,最终他的论辩失败。
第二,莎士比亚戏剧中“正义先于法律”的观念正是前现代的法律观。修辞术中提及有三种诉讼类型:“律法型”诉讼(constitutio legalis),指矛盾主要集中在对法律文本的讨论上;“猜测型”诉讼(constitutio coniecturalis),指矛盾主要集中在对未知事实的求证与解惑上;“法律型”诉讼(constitutio iuridicalis),指矛盾主要集中在对事实是否为正义的判定上。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上,后两类诉讼辩论明显占多。并且就算是律法型的诉讼,人们也会将其转化为辩论事件是否正义。比如《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要求是合乎律法的,对安东尼奥的赔偿请求是属于合法要求(legalis),然而戏中所有人几乎都不对夏洛克抱以支持,反而认为其要求是不正义的,这反映了当时的法律观。
第三,这本书的主题实际上就是语境研究。斯金纳将莎士比亚放到文艺复兴的语境中,考究古罗马修辞术如何渗透进了莎士比亚的诉讼戏剧中。同时,斯金纳也记录下了莎士比亚在语境中的反叛,认为莎士比亚排斥修辞术推崇的结语方式(peroratio)——“共通点升华”(loci communes)。
修辞术认为,结语应该将诉讼词引到最具共通性的话题上,例如生死、国籍、教育、外貌、财富等等,颇有初高中作文结尾升华题目的调性。到了文艺复兴时代,许多总结这类“共通点”名人名言的书籍层出不穷,诸如Thomas Cogan的《智慧源泉》(Well of Wisedome),大部头合集《注释与通论之书》(A Booke of Notes and Common places)等等,类似我们的好词好句集。
然而莎士比亚的结尾与这类修辞术相悖,通常是模糊的,且反高潮。莎士比亚的戏剧结尾对诉讼不作道德上的批判或歌颂,表明他在一定意义上对修辞术的反叛与质疑。后来霍布斯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对修辞术的叛离者。霍布斯认为,人们的言论不应该仅仅寻找“共通点”,而应该探求“新事物”。修辞术中的“发现论点”(inventio),应该是指真正的创新,而非陈词,是指向未知,而非已知。从这时起,修辞术训练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新的启蒙运动的历史语境开始登场。
-Fin-
注释
Quentin Skinner, Forensic Shakespea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68
同上,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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