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提供什么样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导 读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我国为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工作者
提供什么样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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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
我国为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支持和优惠政策。一是通过人才工程培养优秀人才,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二是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倡导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思维定式和守成束缚,勇于提出新观点、创立新学说、开辟新途径、建立新学派。三是推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四是实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五是清除人才流动障碍,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按照市场规律让科技人才自由流动,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六是建立健全专业化、行业化的科技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七是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释 义
2017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指出:要为广大知识分子工作学习创造更好条件,加快形成有利于知识分子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遵循知识分子工作特点和规律,让知识分子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把自己的才华和能量充分释放出来。
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改革博士后制度,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营造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倡导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规范并举,建设学术诚信体系,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
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实施人才交流计划,形成制度化的人才国际交流支持机制。支持引进国外科研管理理念和机制。支持国内科技智库的能力建设,鼓励其与国外一流科技智库和国际组织开展长期合作。
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各类人才专项及入选者的考核,严格执行退出制度。
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增长的基础上,推进科研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并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对急需紧缺等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办法。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清除人才流动障碍,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按照市场规律让科技人才自由流动,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试点推行“有限期聘用”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调整和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内地(大陆)与港澳台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
促进科技人才学术交流。对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教学科技工作者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行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完善访问学者制度、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机制,支持我国科学家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职务。
创新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向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平等开放。建立重点产业、行业和领域人才供给和需求信息的调查制度,推进人才公共服务的信息化进程。加大对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拓展科技人才服务新模式。搭建科技人才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平台、探索“互联网+科研服务”。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科技人才,尤其是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高端服务。
改革完善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探索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后期资助和事后奖励制。
依 据
(1)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2017年科技部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国科发政〔2017〕86号);
(3)2016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
(4)2007年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7〕2号)。
来源 | 法律服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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