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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的各监督主体分别有什么职责?具体如何实施监督?

法律服务 学会服务365 2022-10-28


导 读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科技计划的各监督主体分别有什么职责?

具体如何实施监督?


赶紧下滑get重要知识点吧



答 案

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高效、协调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体系,并通过如下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明确科技部、财政部等监督主体职责;二是突出法人责任,强化自律意识;三是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加强政府部门外部监督和评估工作的统筹;五是加强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六是规范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


释 义


科技计划的各监督主体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1.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



1.1

 

科技部、财政部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制度规范和要求,统筹协调组织监督和评估工作;制订年度监督、评估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开展科技计划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1.2

 

各有关部门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责,开展相关科技计划和项目的监督,负责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所属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所属单位作为专业机构的建设、日常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发挥其在相关领域科技计划和项目研发质量、成果转化应用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等绩效评估中的作用。

1.3

 

专业机构职责主要负责相关项目任务执行和资金使用过程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负责所承担项目的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4

 

充分发挥监督和评估专业化支撑机构、第三方机构对监督和评估工作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2.突出法人责任,强化自律意识



实行法人负责制,专业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等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不相容岗位分离,建立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将此作为专业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履职尽责的重要考核指标和监督的重要内容,使监督和评估工作融合于日常管理和项目执行中。科技工作者要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行为。


3.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技计划管理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都要强化公开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要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便于利益相关方知晓的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视频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名单、科研项目立项、资金安排、验收结果及监督和评估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项目合作单位、主要研究人员、科研资金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内部监督。


4.加强政府部门外部监督和评估工作的统筹



在加强专业机构内部控制和项目承担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强化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和科技计划管理实施的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注重工作统筹和质量控制,避免交叉重复,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影响。


5.加强协调、统一组织实施



科技部、财政部牵头建立监督和评估工作定期沟通及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监督主体制定监督和评估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对象、时间、方式、实施主体和结果要求等,并向社会公开公示,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除受理举报外,各监督主体原则上不随意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各监督主体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报送监督和评估结果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与审计、监察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政府部门监督工作与专业机构日常监督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和结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6.规范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



充分利用电子监督检查等方式,严格控制年度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的影响。按照“三评”工作要求,原则上年度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要集中在3个月至4个月内开展,执行期为3年以内的项目最多只开展1次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一个项目一个年度最多只进行一次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对同一个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要集中进行。监督检查要与信用等级挂钩,对于信用记录差的单位和项目人员,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依 据


2016年科技部发布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国科发政〔2016〕79号)



来源 | 法律服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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